你有沒有傳福音?                吳主光弟兄

今年過了三份之一時間了,教會全力推動今年為「佈道年」,也曾舉行過一些個人佈道訓練講座,家人佈道訓練講座.鼓勵大家,人人將自己心目中最關心的幾個未信主的福音對象名字寫給教會,教會每星期三晚,提名為你的親人祈禱,盼望今年之內,無論如何,你要成功領你所關心的親友信主。然而,筆者要嚴正地問一問你----「你有沒有採取行動,向你所關心的親友傳福音?」

弟兄姊妹,千萬不要只說話,不做事。你曾在神面前許下諸多諾言,若沒有採取行動去實行,你在神面前就為「惡」了。因為傳道書這樣說:「你向神許願,償還不可遲延,因他不喜悅愚昧人,所以你許的願,應當償還。你許願不還,不如不許。不可任你的口使肉體犯罪,也不可在祭司面前說是錯許了。為何使神因你的聲音發怒,敗壞你手所作的呢?」(傳5:4)

你記得當初的感動,神對以西結先知說:「我何時指著惡人說:他必要死,你若不警戒他,也不勸戒他,使他離開惡行,拯救他的性命,這惡人必死在罪孽之中,我卻要向你討他喪命的罪。倘若你警戒惡人,他仍不轉離罪惡,也不離開惡行,他必死在罪孽之中,你卻救自己脫離了罪。」(結3:18-19)

其實,我們各人傳福音給自己的親人,最重要是出於愛他們靈魂的心才對.如果我們傳福音,是被逼的,那就不美了。我們愛我們的家人,朋友,絕對不會「見死不救」的,對嗎?所以,你若是一個真正得救的基督徒,你是不會不關心他們滅亡的,只是,你對於屬靈的事,向來都是「不太打緊」,這就害死你,和害死你的親友了。親愛的弟兄姊妹,千萬不要這樣,因為總有一天,在你不打緊的狀態下,你所最愛的親人突然去世,那時,你就自咎悲哀,在神面前永遠不安了。你的親人固然滅亡,你也顯為「殺靈魂的兇手」,全因為你一直存著不打緊的態度。

聖經說:「有些人存疑心,你們要憐憫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從火中搶出來搭救他們;有些人你們要存懼怕的心憐憫他們…。」(猶23)救人如救火,是不能遲延的。要用「第一時間」,要「勇敢敏捷」,因為機會實在不多!「看哪、我必快來.賞罰在我、要照各人所行的報應他。」(啟2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