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轉往別教會聚會? 吳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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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些日子,與另一間平安福音堂的傳道人交通,他表示他的堂會有一些肢體,轉到播道會恩福堂、北角宣道會、九龍城浸信會……等大教會聚會,使教會受的創傷不小。我也指出,眾教會都有這樣的現象。連那些大教會也感到很頭痛,因為不能將他們趕走,卻又因為他們來聚會,就要花上億元建堂,以便容納他們。其實,容納他們還是事小,因為人太多,使教會越來越失去「家」的感受和溫暖,教會的行政又弄得越來越複雜,才是更大的問題。筆者有不少朋友在這些大教會裡面聚會,都感嘆自己的教會因為人太多而有變質的傾向。
其實,這些人應該不應該轉到大教會去聚會呢?筆者清楚地回答這問題:「不應該。」理由是:
第一、神若安排我們在一間教會信主,就天然要我們在這間教會裡長大,和承擔教會的重任。大家可以想一想,無所不知的神為何要我們在自己教會裡信主,受浸,長大呢?豈不是要我們一同建立教會為「家」嗎?
第二、轉到別的教會去聚會,要清楚神的旨意是這樣引帶,不然就是出於血氣了。尤其是因為自己與另一個肢體有嫌隙,而轉會的,更不應該。為何不按聖經教訓,與他和好呢?
第三、為少許不滿教會措施就轉會的,更不應該。試想,是不是凡事要自己滿意,才是神的旨意呢?如果是神的旨意,為何神不引導別的肢體離開教會,只引導你一個人呢?如果說教會已經淪落到無可救藥的地步,為甚麼不是勸人人都離開,而是只有你一個人離開呢?試問世上那裡有最理想的教會呢?即教會有不合理之處,請問你已經盡了責任去挽救教會沒有?還是你的性情太過挑剔和不受教呢?
第四、主耶穌教我們,連稗子也不要拔出來,免得傷了其餘的麥子;何況你自認是真正得救的麥子,而自動拔出,不顧你與其他肢體之間的感情和關係受傷,不顧教會受損,這豈是出於神呢?
第五、筆者勸一個肢體不離開教會(不是本會的),指出別教會沒有照神的心意舉行擘餅敬拜聚會,他也認同這一點,但是卻為「方便」,就堅持離開了。這種只顧自己方便,不顧真理的態度,對不對呢?
第六、大教會人太多,這些肢體到了那裡,根本很難建立教會生活,也必定很少機會參與事奉,很難有歸屬感。但是仍然堅持這樣做,實不應該。────(下次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