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得真福                           吳主光

新年是家家戶戶都高興,人人都說好意頭的祝福話的好日子。筆者認為,要說一些好意頭的話,也要說得「實際」一點才好。舉例來說,恭祝別人「一本萬利」,實際不實際呢?當然不實際,因為這是鼓吹「高利貸」、「走私販毒」、「賭博投機」、「偷搶騙詐」……才可能會實現;若將「福」字倒轉過來貼在大門上,以為採取「倒轉」的「倒」字與「福來到」的「到」字諧音,就會招來福祉,這就錯了,因為一來很明顯地「迷信」,二來又沒有注意到「福」字「倒轉」了,其實變成「禍」!多麼愚拙呢?

要得「真福」,就得要配合如下幾個條件:

1.離惡行善:試問,「爛賭」又怎可能叫人得福?然而,新年期間,差不多人人都嗜賭,這實非蒙福的途徑。讀者豈不見賭博的人之中,十之八九都是痛苦結局的嗎?那一個母親、那一個教師、那一個正人君子,會教人以賭博來上進的呢?試問,人若藉著犯罪、行惡、和貪財來博取福氣,最終有那一個會成功呢?所以,要得真福,《聖經》勸告世人,要離惡行善,這豈不是最合理的教導嗎?如果你抗拒,你的抗拒豈能合理呢?

2.尋求真神:「福」不是人可以努力得到的,因為人的能力有限。我們沒有一個人能靠自己勝過厄運、意外、天災、人禍、際遇、不幸……,所以「福」字以「示」為邊,代表「祈禱」,意思是只有「求神庇佑」,才能得福。然而,那一位是真神呢?人若尋錯了,尋不到神,反而尋到污鬼,豈不是禍不單行嗎?所以,我們要小心尋求神的原則:凡犯罪的神明,或幫助人犯罪,或不介意人犯罪的;不講理也不合理的;江湖人物隨便發明而沒有考證的;大部份不靈驗的;教理自相矛盾的;教徒多屬貧窮、貪財、落後、無知、易受騙、「撈偏門」、不求甚解的…,都不可能出於真神的。所以,如果有人好心,能夠提出有力的根據來告訴你,你所拜的神,可能不是真神,你應該多謝他才對,千萬不要為「自尊心」受損,而硬說對方侮辱你的宗教信仰,這樣的態度,就不是尋找真理和真神的正確態度了。

3.朝向永恆:任何「福」,若只能出現很短時間,就消失了,還不算是「真福」。因為時間越短,欺騙的成份,就越高。相反,有福的時間越長,才算為實際。舉一個例來說,拜佛的人是否真能從「佛陀」那裡得福?我們不能不承認,不少人自從拜了佛、信了觀音,就「發」起來了。但是,我們要問,「發」的時間有多長呢?要得到這一點的準確答案,看看整個佛教歷史,和世上所有佛教國家就知道了。佛教的信仰實在帶來許多家庭、社會、國家長期貧窮;我們中國人很羨慕、要移民的國家,沒有一個是佛教國家,都是基督教國家。再者,基督教追求的是「永生」,目標很長遠;佛教勸人追求的是今世的「空」、來世的「輪迴」,既短暫又無目標。如果讀者願意客觀一點來尋求的話,以上所指出的,相信你必定會同意。凡朝著「永恆」來尋求神的人,才能尋到真神和真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