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自己聖經來聚會 吳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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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惟一根據,大衛說:「都比金子可羨慕,且比極多的精金可羨慕;比蜜甘甜,且比蜂房下滴的蜜甘甜。」所以、世上最好看的書,沒有人看過三四遍還要看的;但《聖經》就不同了,許多人看過一百次、或更多,因為感到看的次數越多,就越寶貴.這是任何書籍都不能比擬的。為此、一個愛主的人,必定會對《聖經》愛不釋手才對。
筆者自小就常讀《聖經》,已經讀爛的《聖經》也有許多本。到現在可以說、天天思想的就是《聖經》、我對著《聖經》的時間,比對著妻子更多。我極其盼望,我所牧養的教會,是一個熱愛《聖經》的教會;我所牧養的羊群,是一群唯《聖經》是從的聖徒。怎可能做到這樣的目的呢?其中一個最基本的工夫,就是習慣帶自己的《聖經》來聚會。
首先我要勸大家,花一點金錢,買一本自己喜歡的名貴聖經──「金邊皮面」.我的意思並不是,讀貴價的《聖經》才有效;我的意思是,你自己出錢買一本名貴的《聖經》,你會比較愛花時間去誦讀,並且看為寶貴。如果我們每一次來聚會,都要借用教會的、或別人的《聖經》來讀,我們敬拜神的虔誠,和聽道的熱心,就會減半.因為出於一個可有可無的心理。
讀自己的《聖經》有許多好處,例如:
1. 可以寫下一點心得:聽講道、許多時候都有感動.可是、這樣的感動很容易遺忘.但是、如果能以簡單的符號或文字,將它記下來,就不會遺忘,何樂而不為呢?許多時候,自己讀經,會遇到不明白的問題,若能以鉛筆先簡單地記錄下來,等到遇見長者或傳道人時,就可以拿出來,請教他們了。
2. 容易找到經文:每當聽道,講員都會先讀一處《聖經》,然後才加以講解.如果我們做基督徒多年,還不會翻《聖經》,每次都要旁邊的人替你翻,這樣就顯得十分丟臉,又妨礙別人.但在讀慣了自己《聖經》的人來說,要找那一處經文,是不費吹灰之力。
3. 樂於與別人分享《聖經》:許多人不帶自己的《聖經》來聚會,一來因為《聖經》太新,別人一看,就知道你很少讀《聖經》;二來因為從來不會與人分享信仰。請問、你怕別人看到你的《聖經》嗎?如果你有機會向一個人傳福音,你會給他翻開《聖經》,為他讀出他所需要的經文嗎?你的《聖經》有沒有用紅色、或別的顏色來註明,那些經文曾經感動過你?
4. 人人都帶自己的《聖經》來聚會,會造成全教會重視聖經的氣氛、這樣彼此影響和鼓勵,全教會的素質就增長了。因為,帶著《聖經》走路的人,通常都會不怕被人看出自己是基督徒,生活為人都會敬虔一點,不會在公眾場合失禮,和說話小心,免得貽羞主名。
大家一定會記得,我答應過你們,誰將你自己的《聖經》寫滿了心得,我會致送一本「金邊皮面聖經」給他,作為獎勵。盼望很快就有人拿到這個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