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不正派的服裝 吳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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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到了,身為牧者又要提醒大家,千萬不要穿著一些不合基督徒體統的衣服回來敬拜神。如果大家帶新朋友來聚會,也要告訴他們,我們教會的規矩,是不歡迎某些不合體統的衣服的。例如:短褲、短裙、拖鞋、露背裝、低胸裝、透視裝、貼身而凸顯體形裝、性感服裝、背心、露臍裝、寫上挑逗性文字的T恤……等等。
也許有人會問,短裙短褲短到怎樣的程度才算為不合體統呢?不合體統的標準是甚麼呢?對於新朋友來說,我們以一般社會人士認為正派的標準來衡量就是了;對於基督徒來說,我們就應該以「是否對神有敬虔的表示」為準標。尤其是有崗位事奉的肢體,因為他們的一切表現都會成為初信或未信的人的榜樣,所以應該更為略為保守。
我們不是要強逼大家過份保守,也不是剝奪大家穿衣和裝飾的自由,乃是勸勉大家不要因為衣著的原故而對神不敬,和絆倒別人。有人認為基督徒不應講究衣著,於是就隨便起來。其實所謂「講究衣著」,是指貴價的、時尚的、名牌的、新潮的等等。但是若因此而太過隨便,就是從一個極端倒向另一個極端去了。太過隨便穿衣表示對神不敬,好像我們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不應該衣著太隨便一樣。
主耶穌講過一個「王為兒子娶親」的比喻,筵席中那個沒有穿著禮服的人就被王捆綁起來,丟在外面黑暗的地方,哀哭切齒了。神定規進到至聖所前來親近神的大祭司必須穿著代表榮耀華美的「祭司袍」,袍長及腳。而且耶和華神在大異象中向以賽亞先知顯現之時,雖然坐在寶座上,其長衣也下垂,遮滿了聖殿。那些不斷喊叫「聖哉」的撒拉弗天使,也用兩個翅膀遮腿。主耶穌在拔摩海島向約翰顯現之時,也穿著長衣,直垂到腳……。
其實穿衣服有幾個意義:第一是遮羞,因此性感服裝就是違反這第一個最重要的意義了。第二是取暖,這一點沒有問題。第三是美感,如果標奇立異的服裝人人都不以為美,自己硬說是美,就有邪情和放縱的成份在內了。第四是身份的代表,例如工人服裝、警察服裝、黑社會人物的裝扮、正派人士的裝扮……等。這一點人人都明白的,因為任何求職人士在「見工」時都會想:穿上甚麼服裝才會給老闆一個印象,自己是最適合這份工的人選呢?同樣,大家回來敬拜神,也當想一想,怎樣的服裝才與敬拜神配合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