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事化大! 吳主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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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曾經在聯堂的長老議會中,派發講義,教導他們明白如何從聖經的角度看「分辨大事和小事」,就如保羅所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什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裡得著稱讚。」(林前4:3-5)可惜,並不是每一位長老都明白這真理,結果爭論的事還是不斷發生。
後來筆者又為「旺平」傳道人與長老之間的不協調,在他們中間派發講義,詳細講解如何從聖經的角度看「分辨大事和小事」,結果有人回應說:「我們正在火起了,你就說小事,把我們激得更火爆!」最後,傳道人還是辭職,並且帶同幾十人離開教會。
我們「尖平」也好不了多少.記得我初初來到「城平」之時,不久我就派發講義,詳細講解如何從聖經的角度看「分辨大事和小事」,盼望大家要明白,自己吃虧和受損是小事,教會分裂,神的名受虧損,才是大事。結果許多人仍然未能學會,不開心的仍然不開心;教會雖然稱為「神的家」,卻未見比以前更溫暖。
筆者見過許多紛爭的事,絕大部份都是「小事」而已。可惜各人情緒高漲之時,小事就化為大事了!尤其是當一些人因此而離開教會之前,本來惡劣的情況就更加惡化。筆者勸勉他們,從自己的受傷情緒來看,事情會變得很「大」;從神整個國度來看,這些都是很「小」的事而已。如果我們靈性好,像以賽亞四十章所形容,等候耶和華的必從新得力,「如鷹展翅上騰」,我們就會像「鷹」從高空看下來一樣,覺得每一件都是「小事」;如果我們知道自己本是「小人物」,不應該因為「自己的事」引致神的名受到非議,不應因「一己」而傷害到「神的家」,不應因「個人的感受」而絆倒「軟弱的人」,不應將「一件小事」牽連到「另一件小事」上,使之「變成大事」,能吃一點虧,受一點苦,忍一時的氣,接受一點誤會,就會發現都是「不足介意的小事」而已!
研究「小事化大」,不外由於如下的幾個因素:
1.情緒上的不平衡,事事以個人的感受來作為衡量的標準,往往在自己「感到」受不了之時,就「爆炸」.其實事情本身並不是那麼嚴重;
2.個人與整體的不平衡,很容易看重個人的得失,忽略了整體的得失,於是就不惜毀了教會來保護自己;
3.原則輕重的不平衡,爭執的人總說是為了「原則」而不肯讓步,其實原則還有「大原則」和「小原則」之分,守住「小原則」而與「大原則」衝突,就會因小失大了;
4.不習慣聆聽聖靈的聲音,在激動之時,心中只聽到許多小鬼指摘對方的聲音,此時、若肯在心境上靜下來,以主的安慰來平衡自己,就必能化小事為無事.可惜人總是不肯靜下來,連禱告的時間也變成發洩自己的時間──重溫自己心中的不平,小事竟然在禱告中化大了。
5.記億的不平衡,忘記絆倒一個小子是大罪,忘記不肯吃虧以致彼此告狀是大錯,忘記彼此相愛是主的命令,忘記饒恕是基督徒最基本的操守,這種健忘的現象只發生在自己的身上;但對方的錯處就記得清清楚楚;
6.用詞的不平衡,執著對方不應在說話時、用過對自己極為不禮貌的字句,但自己卻用更不禮貌的字句來形容對方;
7.對付罪的不平衡,在對付罪之時,我們只想到別人的罪,很少想到自己的錯失,因此、我們常常假借道歉來指證對方的罪,說:「對不起…不過你也…」。說「對不起」之時就簡單了事,語氣也輕一點;說「不過你也…」之時就詳細刻劃,語氣也重一點,這種道歉,叫對方完全不好受,於是又興起另一場風波了。
其實、這一切都因「己」沒有死透;「主」不能在自己身上顯大──主的事縮小,自己的事擴大,事情就由小變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