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面對「靈恩鄰居」?                           吳主光

當我們的新堂裝修完畢,我們要搬進去聚會之前,筆者很想藉此提醒大家,我們所購買的二樓「前座」是供我們崇拜聚會用的,我們的「辦公室」和「團契室」則租用五樓兩個共約一千四百平方尺的單位,弟兄姊妹如有要事需要到「辦公室」和「團契室」者,請移玉步到五樓。至於二樓「後座」,雖然是我們購置了,但因為上一手業主已經與「伯特利教會慈光堂」簽了三年租約之故,我們只能等三年後,才可以收回。有一部份肢體為此感到不安,認為「伯特利教會慈光堂」是一間相當靈恩的教會,今後我們要常常面對這樣的鄰舍,不知道應該怎樣做才對。為此、筆者寫這一篇牧者心聲,教導大家應有如何的態度:

有人問:為甚麼我們要租給靈恩派教會呢?我們能不能收回不租給他們呢?

答:我們實在不想租給靈恩派教會,所以曾經派李家潤弟兄與他們交涉,用津貼損失方式,收回後座,但不成功;連向他們租回部份地方,以擴大我們的副堂,也不成功。這樣,我們就只能忍耐三年了。不過、大家要明白,租給靈恩派教會不是出自我們的意願或主意;而是上一手業主「恆基兆業」的主意.我們只不過是與「恆基兆業」作商業上的買賣而已,我們完全沒有與靈恩派教會有過任何關係。

有人問:「恆基兆業」是以很平的租金租與他們的;如今我們買下該物業,他們續向我們交平租,我們有否資助靈恩派之嫌呢?

答:如果靈恩派教會以平租金租用後座,是有資助成份的話,這也是「恆基兆業公司」的事,與我們無關。我們購買「前座」的價目是以$15,325,000.00;「後座」是以$13,313,000.00.很明顯,如果「後座」不是附有三年租約,是不會平了二百萬元賣給我們的。這二百萬元也可以間接地說、是「恆基兆業公司」津貼靈恩派教會,將「補償」給了我們,也是為減少我們的損失.不然,「後座」的正確價格,就必然是一千五百萬元,而不是一千三百萬元了。

有人問:憑甚麼原則,我們看我們的「後座」租與靈恩派教會,與我們無關呢?

答:如果說,將「後座」租與靈恩派教會,是與我們有關,這必定是因為出自我們的「主意」或「意願」;但如今不是靈恩派教會接洽我們,我們「願意」與他們簽約而租給他們的.乃是在我們的「意願」之外,由「恆基兆業」與他們簽約的。要知道,「意願」是一切責任的關鍵所在。例如:我們可以吃祭偶像之物,只要不是我們「願意」相信偶像,或拜偶像就是了。我們勸勉那些學太極的人,若是單單學動作部份,是不要緊的;但是如果練太極,練到「思想空白」──「意願」向邪靈開放,就不可以了。基督徒可以在天主教醫院、學校、機構中做事,只要在宗教信仰和一切禮儀上「不同意」他們,也不參與就可以了。邪靈如果要附在一個人身上,絕對不可能強行附身,因為神不准牠們這樣做;但是,如果是出於人「願意」的,即使他是基督徒,邪靈也有可能附在他們身上。吸煙不是罪,但明知吸煙會危害健康而仍然吸煙,就是犯罪;那些在同一個房間裡,吸到別人的「二手煙」,並沒有犯罪,因為不是自己願意的……。所以,「意願」是一切犯罪的關鍵所在。

有人問:我們將「後座」租與靈恩派,會不會成為我們教會的「不潔」;我們的奉獻會不會間接支持了他們呢?

答:我們在上文已經清楚解釋了,若是出於我們的「意願」租與他們,或與他們合作,我們才有可能「不潔」;如今完全不是出於我們的「意願」,則完全不可能有任何「不潔」。如果有人這樣扯遠了,說我們教會在這事上不潔,這就是屬於毫無理據的「偏激」,這是會絆倒聽見的人,叫他們不支持教會購堂的。大家要明白,當今吳主光反對靈恩運動,相信是屬於最嚴謹的了;我們從未發現過有比吳主光更嚴謹的。所以弟兄姊妹們,凡事要平衡,不要過火,免得我們教會內部出現亂子,中了魔鬼的詭計。

有人問:我們上網查察,發現「伯特利教會慈光堂」是相當靈恩的,我們應該如何面對他們呢?

答:「伯特利教會慈光堂」原是「伯特利神學院」的教會;「伯特利神學院」有差不多百年歷史,一向信仰純正,所產生的傳道人也被神大大使用。例如:創辦海外神學院的院長曾霖芳牧師;宣道會希伯崙堂的元老李非吾牧師;中國佈道會的計志文牧師,和沉保羅牧師…等,都是從伯特利神學院畢業的名牧。只是,「伯特利神學院」和其他神學院一樣,由新一代教授接管,信仰就有了偏差,以至「伯特利教會」有靈恩的傾向,這是我們感到非常可惜的。可是,這樣的現象越來越普遍,以至今天我們要完全隔絕靈恩派份子,幾乎到了不可能的地步.因為傾向靈恩運動的教會,在宣道會、浸信會、播道會、弟兄會、聚會所、福音堂…等教會裡,都有這樣的現象。其實,我們的責任不是只與他們隔開,我們應該提醒他們、挽回他們,視他們為「被那靈欺騙了的小弟兄」才對。所以筆者勸諭全教會每一個肢體,今後你們在新堂偶然遇到「伯特利教會」的人,要對他們有禮貌,要點頭打招呼,千萬不要失禮人。我們不要參與他們的聚會或活動,也不認同他們的信仰和做法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