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戀愛 (一)                                                       吳主光

由於社會的風氣越來越敗壞,影星歌星的生活多放縱,年輕人多以他們為偶像,連婚姻戀愛生活也視他們為榜樣,真是令人擔心。其實情慾的事,任何人都不能說,他有「定力」,絕對不會受試探。筆者勸勉大家要潔身自愛,不要失去基督徒聖潔的本質。保羅勸我們說:「男不近女倒好」。(林前7:1)雖然這句話許多人聽來,實在太過守舊。就算真是守舊一點吧,總比陷入情慾的漩渦好得多。所以,我們聚會時,應該盡可能分開男女來坐。因為男女相近時,聽道敬拜總會有分心的試探的。或問,男不近女,怎可能有談戀愛的機會呢?筆者不反對自由戀愛,但自由戀愛亦未必一定要在聚會裡男女同坐的。大可以相約在外間公開場合會面。其實,基督徒談戀愛最好的途徑是:

第一、 先好好禱告一段時間,讓聖靈有所帶領。因為這樣就可以杜絕為「拍拖而拍拖」的危險。其實「拍拖」只可以為尋找婚姻對象,別的目的都是不應該的。許多男女發生亂子,就是因為隨從肉體而不尊重神。

第二、 暗中在信主的異性中物色一位適合的對象。所謂「暗中」,是從旁打聽,不要直接挑逗。所謂「適合」,是按如下次序考慮彼此的信仰、靈性、年紀、樣貌、學識、性情、性格、健康、恩賜……是否適合自己。各人不要看自己過高,也不要看得過低。要看得合乎中道。

第三、 找一位長者商量,請他提供一些意見和協助。長者是第三者,靈性和經驗也比較好。他必定會按聖經真理從旁指導,使你們在物色對象上不致違反聖經教訓。在必要時,他還可以替你們做打探和撮合的工夫,減少許多尷尬的面對和受傷的危險。而且,長者也可以常作中間人,保證戀愛不會觸礁。

第四、 長者如果撮合成功,兩人必須經過如下階段:第一是「相識階段」,這階段是暗中進行的,大家仍未向對方作出相愛的承諾,乃盡量作較為深入的彼此認識。因此這階段是可以隨時因不合而分手的。但在這個階段中,兩人來往不得有任何身體上的接觸,也不要告訴任何人。目的要保全雙方的名譽。第二是「戀愛階段」,雙方都正式向對方作出相愛的承諾。基督徒最重要是守諾言,即使是吃虧,也不要言而無信。因此,除非不得已的事發生,一旦進入這階段就盡量不要分開。最好的辦法是公開讓所有朋友都知道,這樣,就不會造成第三者插入的機會。但在教會公開場合中,仍然不要過份接觸,出雙入對,以免失見證和影響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