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道(三)                                                       吳主光

「蜜月期」是人生最甜蜜,和最難忘的事。怪不得聖經也定規:「新娶妻之人不可從軍出征,不可託他辦理甚麼公事。可以在家清閒一年,使他所娶的妻快活。」(申24:5)

其實,甚麼是「蜜月期」呢?說好聽一點,是人生最快樂、最高享受的日子。說不好聽一點,是漸漸由高潮轉向平常的時期。筆者的意思是,我們可以盡情享受「蜜月期」,但我們千萬不要以為蜜月期的感受是永恆不變的,它始終要成為過去。我見過一些新婚夫婦,在蜜月期過後,開始吵鬧,開始許多不滿,並且後悔與對方結婚。為甚麼呢?因為兩個人都要求「最理想」,忘記了各人都有自己的缺點。等到「蜜月期」過後,發現對方的缺點漸漸浮現出來,大失所望。其實他發現對方的缺點漸漸浮現,自己的缺點豈不也是漸漸浮現嗎?如果明白這一點道理,當彼此的缺點漸漸浮現之時,我們就應該快樂才對,因為開始見到對方的「真面目」了。「蜜月期」所見到的,彼此都是在「新婚狀態」,彼此見到多少缺點時,都能表現得「最容易容忍」和「以最大的愛心來遷就」。所謂「夫妻相敬如賓」,最大問題是在「賓」這個字。要知道,「賓客」就是有甚麼不好的表現,他始終是「賓客」,只要忍耐一時,他就走了。但是,夫妻之間不是忍一時,而是要忍一生,怎能永遠都當對方是「賓」呢?所以,明白道理的人,會告訴自己:「他不是賓,我們的『蜜月期』也會漸漸過去,我們要回到『正常』生活上,學習真真正正的『二人成為一體』了。他是不同母親生的,我不能要求他完全像我,事事以遷就我為本。我得接受他的不同性格、處事方式、對事物的應變能力、步伐和生活習慣……。我能接受一個少許不同的配偶,代表我的忍耐力和愛心只是小小。我能接受一個多多不同的配偶,代表我的忍耐力和愛心是多多。小小也好,多多也好,我得明白,今後不是我一個人,是我們兩個人加起來為一個整體。」

對了,「蜜月期」只不過是暫時的快樂。能適應對方而過一個「一體的正常生活」,才能持久快樂。筆者深深地記得,我在列治文宣道會上任兩三個月後,發現全體長老執事漸漸後退,無論我怎樣鼓勵,也不能叫他們再熱心起來。追問之下,一位執事坦白地告訴我:「你的『蜜月期』已過了。」原來他是說,你初來本教會,我們也得禮貌地表示支持。現在一切都定了,我們就要回歸「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