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之道(一)                                                       吳主光

「結婚」是人生最大的喜事。所以人人都想盡千方百計,不惜花費巨額金錢,為自己的婚禮排場、舖張。這是沒有甚麼不對的。不過,我們基督徒應該與世人不同,因為我們是「分別為聖」的人,絕對不應沾染半點污穢。而且,我們應該注重「屬靈的內在美」,多過「肉體的外表美」;注重「對神和對教會」的見證,多過「對政府和對世人」的見證。

為此,筆者勸勉打算結婚的肢體,千萬不要借用天主教、或異端教會、或支持天主教之教會的禮堂舉行婚禮。一來,本教會早於去年初已經在「平安月報」中,發出全教會通告如下:
鑑於基督教一些教會和福音派知名人士與天主教共同發表聯合聲明,或進行聯合活動,本教會「平安福音堂」之「聯堂長老會議」一致通過,並發表如下的立場宣言:我們認為:(1)凡屬基督耶穌的教會或個人,均應視「天主教」為異端。(2)凡屬基督耶穌的教會或個人,若與天主教或任何異端簽署關乎信仰的聯合宣言,或在公開言論上表示支持該聯署活動者,本教會均與之保持距離。

其實,教會十分鼓勵大家在婚姻註冊處舉行簡單簽署儀式,然後回來本教會禮堂舉行「隆重的基督教婚禮」,讓教會的長老和傳道人為你們主持婚禮,為你們祝福,向教會宣告你們正式為夫婦。按我們教會的禮堂,最多可以容納三百五十人,相信如果你不是「大明星」,應該是夠用的。

也許有人以為,本教會的禮堂不夠體面。如果這一點大家認為這麼重要,你們就可以借用信仰純正的教會禮堂,讓信仰純正的牧師為你們主持婚姻和祝福你們。其實,本教會的禮堂不算是不夠體面的,這要看你的要求為甚麼要那麼高了。筆者認為,屬靈的基督徒是不會太過介意這些外表的東西的。因為按屬靈的原則來說,一個蒙福的婚禮,最重要的不是禮堂,應該是婚禮的程序能否帶出好見證,和是否有神的同在。在全港眾多教會之中,許多傳道人都認為,平安福音堂比許多大教會(其實只不過是大禮堂而已,不一定是大教會)都更屬靈,都更有神的同在。更何況,用自己教會的地方,不需要付昂貴的租錢,讓全教會都為你高興,更有親切感,更能體會教會是「家」!如果我們與不信的人的婚禮相比,這樣的婚禮已經是非常體面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