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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3日 星期一

無 千 禧 年 瑣 談

 胡 恩 德

千 禧年這名稱,是指啟示錄二十章首六節預言的時期。在那一千年中,撒但被捆綁而被扔下「無底坑」去,囚禁一千年,使他不得迷惑列國。這是在第十九章下半基督 再臨而顯於世上之後的事情。在舊約的預言裡,也見到基督再臨時,猶太人得著非常的拯救,國家復興,普遍享受大福,地上的環境也改變成美好的。他們因是亞伯 拉罕的子孫而接受的福樂,也延及全世界,真是大禧年了。

我們如此領會聖經,如此希望主再臨世上;但有些信徒,稱無千年派,否認有如上述的千禧年,並廣泛地宣傳教導無千年的道,且有人揚言,要在華人教會中建立這觀念,以完全取代有千年論。

筆者本來想,管他有千年與否,只要人們相信主要再來,並儆醒豫備那就好了。後來聞說,在外國有些教會改信無千年之後,再演為改信新派(自由派)的道理,偏離了真道,那就不簡單了。以故對這問題,也一抒己見,談部份要點,希望稍為有助於教會。

亞伯拉罕的子孫

「那 以信為本的人,就是亞伯拉罕的子孫」(加三:7)。無千年派的人,認為聖經確認信基督的人為亞伯拉罕的子孫,猶太人的本位就取消了,無份於神所給與亞伯拉 罕的福,也不再有國度了,他們只有信主耶穌,才是真亞伯拉罕的子孫;可是我們要問,他們真的不再是亞伯拉罕的子孫麼?

當 基督在世上的時候,有次,聽道的群眾中有對祂說:「看哪,你母親和你弟兄站在外邊,要與你說話」,祂卻回答說:「誰是我的母親,誰是我的弟兄?」就指著門 徒說:「看哪,我的母親,我的弟兄。凡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就是我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了」(太十二:46至50)。主確定地說,遵行父的旨意的人,就是祂的 姐妹弟兄和母親,這是不是說,祂與瑪利亞一家的人肉身關係,就一筆勾銷了?當然不是的!按 靈命說,門徒是主的「弟兄姐妹和母親」;但按肉身說,瑪利亞仍是祂的母親,祂的弟兄仍是祂的弟兄,新約聖經別處「還是稱他們為主的母親和弟兄,這肉身的關 係,並沒有取消。既然基督有屬靈的弟兄姐妹和母親,同時也有屬肉身的弟妹等;亞伯拉罕也同樣地有屬靈的子孫(基督徒),和屬肉身的子孫;不因為有了屬靈的 子孫,而就變成沒有肉身的子孫。他與以色列人的肉身關係,實在不會取消,猶太人仍然是亞伯拉罕的子孫;不然,他們是軒轅黃帝或甚麼人的子孫麼?這關係既然 存在,他們雖於古時代中被神棄置一旁(只有少數接受基督的得救),終於仍舊因亞伯拉罕得福,就是神所曾應許亞伯拉罕的。為此羅馬書十一:28說:「就著福 音說,他們--猶太人--為你們的緣故是仇敵;就著揀選說,他們為列祖的緣故是蒙愛的」。「為列祖的緣故」一語,明顯地說是按肉身關係而說的,而他們也因 為有「列祖」,還可承受神所應許亞伯拉罕的諸般福氣,這個於將來的千禧年實現出來。

以色列復國

無 千年派多方解經,認定以色列於公元七十年滅亡之後,必定不會復國;既然普世的千禧年與他們的復國連在一起,因而絕不會有千禧年了。約在一九三零年,筆者已 讀到無千年的文字(註一),知道他們否認以色列能夠復國。時至今日,我們親眼看見這樣的道理不能成立,而無千年的理論實在錯誤了;因為以色列國居然產生出 來,誠如以西結所見的異象:以色列像骸骨復活,並且站起來,成為大軍隊(結卅七:1至14)了。

或 許無千年派要強辯說,現今的以色列國,困難重重,不見得是平安康泰,大有福樂的。可是我們要看清楚我們在此討論的焦點是:以色列能否復國?既然無千年者一 口咬定說不能,而現今竟然復國了,且成為中東最強的國家,我們要說,無千年論已受了一個致命的打擊,雖然他們要多方辯論,也不過多此一舉吧。

可能有人說,現今的以色列,不是神所興起的,只是人的作為吧了。我們可以答覆說:羅馬書告訴我們:「沒有權柄不是出於神的,凡掌權的都是神所命的」(十三:1)。豈有國家建立起來而不是神所立的?

看 以色列的短短數十年歷史,可以看出該國確是神所特別建立的。他們在幾次戰爭中,明顯地有奇事和神蹟出現,表明主加以援助,使到這個國家能夠站立起來。筆者 的教會,與外國的幾個向猶太人傳道的機構(註二),有了數十年的交通,除了第二次世界大戰期間外,經常與它們接觸,也收到他們的刊物。從這些刊物裡,看到 一些軼事,表明神如何在以色列的戰事中,用奇事及神蹟扶助他們,否則他們是不能站住的,而這個國家也就不存在了。

一 九四八年八月,以色列開始獨立了,戰爭隨即爆發,而以色列實在是處於劣勢的。當時以色列全民人數,約只五十萬,而圍攻它的亞拉伯軍隊,數目遠超他們的。北 方有伊拉克、敘利亞,東面則為約旦國,西南是埃及的大軍。約旦的砲兵是由英軍訓練出來的,開戰時,砲兵由英國軍官指揮。以色列人數少,出動女子作戰,裝備 也不足,他們甚至用玻璃酒樽塞入炸藥作手榴彈,稱為莫洛托夫(蘇聯外交家)香檳酒。如此情形,何堪一擊?然而以色列有勝利,能以穩站,不致被「趕入地中海 去」--巴勒斯坦人的話。

戰事既起,北方敵軍的坦克隊向加利利推進,以色列人則埋伏於一個要隘。頭一部坦克過去了,第二部隨之而來,以色列人向它擲下玻璃炸彈,適中坦克上面的窗洞,進到坦克內然後爆炸,坦克立即給破壞了。後繼的坦克軍喊說:「中伏了」,於是全部退去,這是一件事情。

南 部一處,以色列軍只有十三人,伏處戰壕,而對方則是兩師之眾。開火後,埃及軍很快便起來往後逃走,只剩下數百人,掛白旗投降。部份以軍前去繳械後,問埃軍 為何投降。他們答覆說:「眾寡懸殊」。以軍說:「我們只有十三人」,便叫全數出來給埃軍看。再問埃軍,他們回答說,他們都看到以色列軍後面,有無數長鬍子 的以色列人,向著埃軍衝來。原來神讓他們見到異象,給以色列非常的幫助。 

一 九六七年六月,名震各國的「六日戰爭」發生,以色列有想不到的壓倒性勝利。不太久之前,美國一個猶太人的拉比,寫信給以色列的大拉比,信內另有一份封密的 信。那拉比告訴大拉比不要拆開那封嚴密的信,待有重大節日,民眾聚集起來時,才拆閱公開。開啟後知道信中說,以色列將有戰爭,但不要害怕,因戰爭只有七 日,其中以色列只需三天,便攻佔耶路撒冷老城。當時以色列與埃及等國,已日漸緊張起來,有該封信,以色列人有點安心。戰事果然來到,真的三日便佔有耶路撒 冷,戰事差不多一星期便結束了。我們不曉得那拉比怎麼能作出如此準確的預告,但知道那是該場戰爭的一樁奇事。

耶路撒冷城的攻防戰來了,以色列方有軍官注意到,每次以軍響槍一聲,城墻上必有一個約旦軍倒下,似乎以軍都是百發百中的;所以不太久,約旦軍便從牆上退下去了。

停 火了,以色列人詢問一個俘擄營的埃及軍人,為甚麼他們投降。回答是:「先祖摩西來到我們當中,引領我們落入以軍手中。」以軍又問離該營不遠的另一營的俘 擄,所答的與前一樣。以軍想或許兩營相近,所說的傳到另一營吧了;於是以軍往遠處的一個營作同樣問題,所得的答覆仍是一樣。神的確顯神蹟扶助以色列了。以 色列中有一非常嚴謹的教派,名為哈斯迪派(CHASIDIC 或 HASIDIC )與古日的法利賽派相似。他們否認目前的以色列國是神所興起的,可是六 日戰爭完了,他們(可能部份的人)也承認該國真是神所建立的了。

還 有其他奇事在此不提,總之神按昔日所預告的,使到以色列國復活起來。事實上,能夠有這國家建立起來,就已經是奇事了。亡國約二千年,人民分散於全球各地, 本土只有很少數的猶太人,竟然再度成國,有自己的國旗,再用自己本來的語言--希伯來話--真是史無前例。本來滿目荒涼的國土,現在多處變成生產的田園, 而許多樹木缺少的地方,亦見蒼翠林木了,這誠然是個奇蹟。

主 前約六百年,猶大人得波斯君王許可,從被擄到之地返國。初則建築聖殿,繼則建耶路撒冷城牆。這樣的歸回和恢復,是經由兩大國戰爭後得以實現。波斯征服了巴 比倫之後,才有古列王頒佈的諭令,准許猶大人歸回本土。近世猶太人歸回建國,也與此相仿。第二次世界大戰時,英國軍隊將土耳軍趕走(土耳其佔有巴勒斯坦, 共歷四個世紀,由一五一六至一九一七年)。四年多的大戰結束後,英國被委管治巴勒斯坦,於是大開門戶,讓猶太人歸回。此外,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不到三年,英 國從巴勒斯坦撤出,獨立的以色列國隨即成立。所以,以國復起,是由國際間的大變動而產生,比主前六百年的國際風雲,不知大多少倍,可見神彰顯大能作成這 事,並非猶太人的小努力所能成就的,因而我們不能不視為主的作為,是主作出祂所預言的。雖然以國尚未達到預言所宣告的美滿景況,但目前復國一事,已成為其 開端了,只待基督再臨,預言便告全部應驗。

預言按字面應驗

關 於以色列尚未應驗的預言,無千禧年者按靈意解釋,將選民日後所得的福樂,解為教會所得的福祉。其實我們解釋未應驗的預言,當按字面領會,除非有些預言,從 表面上看,並從上下文讀來,是不能按字面領會的。無千年派的人,解釋其他經文,普通都主張不可靈解,偏是未應驗的預言,則改為靈意解釋,在釋經上,顯為自 相矛盾。靈意解釋,可使待解的文字,有種種不同的看法,而文字則變成不一定能表達心意的,失去文字的基本作用。

究 竟聖經本身,有否擺下解釋預言的原則呢?看新約提到舊約預言如何應驗便可瞭然,從而知道預言應驗,是按字面應驗的,換句話,是按字面解釋的。雖然無千年學 者,指出一些經文,說是按靈意應驗,可是仔細地看,那些經文不算是按靈意應驗的。即便退一步說,那為數不多的預言,是按靈意解釋的;但轉過來看,按字面應 驗的經文,遠多於靈意應驗的,實在太多了。

讓我們看新約聖經吧。它引述舊約不少關乎基督的預言,且指明是應驗了。如何應驗?明顯地是按字面的。茲列出部份如次:

祂由童女所生  (太一:23;賽七:14)。
出生地是伯利恆 (太二:1;彌五:2)。
小時由埃及地出來(太二:15;何十一:1)。
早期傳道時住在西布倫和拿弗他利地區--迦百農(太四:13至16;賽九:1)
祂不為自己傳名(太十二:16至19;賽四二:1、2)。
祂為神的殿心裡焦急(約二﹕17;詩六九﹕9)
祂以三十塊錢的代價被賣(太廿七﹕9、10;亞十一﹕12、13)
受鞭傷(太廿七:26;賽五三:5、8)。
被扎傷(約十九:37;亞十二:10)。
衣服被鬮分(約十九:24;詩廿二:18)。
兵士給祂醋喝(約十九:29、30;詩六九:21)。
被列在罪犯中(可十五:28;路廿二:37;賽五三:12)。
一根骨頭也不折斷(約十九:36;賽五三:9)。

有 些舊約預言,雖然新約未明顯地引述說應驗了,但我們總看見是應驗了,又是按字面應驗的。這等已應預言,為數很多,例如關係基督的,有以賽亞第五十三章全章 (其中部份,上文引述過),還有其他的,而關乎列國的,也有大篇幅預言,例如巴比倫(賽十三全,十四:12至23;耶五十全;五一:1至58);埃及(賽 十九:1至15,結廿九至卅一);推羅(結廿六,廿七,廿八:1至19)。無千年者能否引出大幅度應驗了的預言,認為是按靈意應驗的呢?能否引出整章已驗 預言,應驗在基督身上,或各國身上的呢?相比之下,無千年派所引的,可說是點點滴滴吧。還有補充的,關乎已經按字面應驗於列國的預言,除上文所指出的,還 有許多呢。總之,聖經本身,擺下預言解釋的原則,是按字面解釋的。

從 前有一個猶太人,質詢一個主張無千禧年的基督徒,讓那信徒曉得,聖經對以色列復興的預言,當按字面應驗,不能靈意解釋說應驗在教會身上。該猶太人提出路加 一:32、33「祂(基督)要稱為大,稱為至高者的兒子,主神要把祂祖大衛的位給祂,祂要作雅各家的王,直到永遠。」那猶太人指出,上述的經文前兩句,既 然基督徒按字面接受:「祂......稱為至高者的兒子」,為何緊接的下文,偏要靈意解釋,那是不公平的。當看大衛的位就是大衛的位,而雅各家的王,就是 雅各家的王。這是說,基督必來,坐在大衛的王座上,作以色列人的王,也就是說,以色列必然復興起來。

按靈意應驗的經文(?)

現在我們討論一些經文,是無千年者認為已按靈意應驗的。其中有些是千年後派的,一起在此答覆。

1)  創世記三:15:「我又要叫你和女人彼此為仇,你的後裔和女人的後裔,也彼此為仇;女人的後裔要傷你的頭,你要傷他的腳跟」。首先,這些話是神對蛇的判 決的話,不是預言,性質當然與一般預言不同,這是我們需要看準的,並且新約聖經沒有明文說,應驗在甚麼事情上,只不過我們看見這些判詞,含有對付蛇所代表 的魔鬼的意思,遙指基督(女人的後裔)擊破撒但的權力,正如希伯來書二:14所言:「兒女既同有血肉之體,祂也照樣親自成了血肉之體,特要藉著死,敗壞那 掌死權的就是魔鬼」。這判詞說到如何懲罰蛇,當日便生效,且一直存在至萬代,是講長久的刑罰,不是預言日後事,正如宣佈女人的刑罰,也是一樣長的,我們都 不視為預言。此外,用蛇頭被傷而說,是用隱喻而說,隱喻自然言外有意,所以解釋起來,不能說是預言用靈意解釋了。

2)  馬太三:3:「這人就是先知以賽亞所說的,他說:『在曠野有人聲喊著說:「豫備主的道,修直祂的路」』」。有解經的指稱「道」「路」不是按字面應驗的; 可是「道」與「路」不過是隱喻的字,當然可以另有所指。我們普通談話寫作,也會用到這兩字,例如「人生的道路」,「路向」,聽的人用不著「靈意解釋」的, 所以我們不能說,這處預言,是按靈意應驗,只可說,該預言應用隱喻吧了。

3)  羅馬九:25:「就像神在何西阿書上說:『那本來不是我子民的,我要稱為我的子民;本來不是蒙愛的,從前在甚麼地方對他們說,你們不是我的子民,將來就 在那裡稱他們為永生神的兒子』」。無千年派的人認為,這些對以色列民的預言,保羅說是應驗於教會身上,是靈意解預言的例子;可是稍為清楚地看,便可知道不 然。保羅並沒有說,神召外邦人歸祂,是應驗何西阿的預言,只說:「就像何西阿書上所說」,只引出那段話,借來作個佐證,有如粵語的說法:「正如何西阿話 齋」。

看 看何西阿書該段預言的上文,神因以色列背道,宣告他們不是祂的子民,隨後則說:「然而......將來在那裡必對他們說,『你們是永生神的兒子』」,實在 預言選民日後重新給神召回。這些預言的話,於主再來時必然應驗;但保羅借用它,以說明神呼召本非子民的外邦人,在聖經裡實在有這原則。

4)  使徒行傳十五:14至19:雅各說:「方纔西門述說神當初怎樣眷顧外邦人,從他們中間選取百姓歸於祂自己的名下。眾先知的話,也與這意思相合,正如經上 所寫的:『此後我要回來,重新修造大衛倒塌的帳幕,把那破壞的,重新修造建立起來,叫餘剩的外邦人,就是凡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 主......』」。主張無千禧年的,論及上述的經文時,指出雅各說到關乎大衛的國的預言,應驗於教會身上,而教會本身,有外邦人在內。既然恢復大衛的國 是指教會建立起來,因此這項預言是按靈意應驗的了。其實雅各並沒有說到該段預言應驗,只要引出日後外邦人都尋求主之句,證明主有收納外邦人的計劃,所以當 時的教會,也應寬大地接納外邦人,不用給他們行割禮,作歸化的猶太教中人,然後才是教會的分子。其實雅各所要引用的,是那段經文中的後二三句:「叫餘剩的 外邦人,就是稱為我名下的外邦人,都尋求主」;只不過提述這些話時,有需要將其上文,一起說出來,聽者才瞭解到果然是出於聖經的。他們當日,不像今天的信 徒,在聚會裡,人都可以手持一本聖經,講者只須說出那一卷書幾章幾節那三二句,不用連上文也述說出來。

使 徒行傳還有另一個例子,可使我們看見,當時引用聖經,只用其中的一部,不是全所述的預言,都應用出來的。使徒行傳第二章,彼得要對群眾說明,他和其他門徒 說方言,是聖經早有預告的。第十六節起,他說:「這正是先知約珥所說的:『神說,在末後的日子,我要將我的的靈澆灌凡有血氣的,你們的兒女要說預言,你們 的少年人要見異象,老年人要作異夢,在那些日子,我要將我的靈澆灌我的僕人和使女,他們就要說預言。在天上我要顯出奇事,在地下我要顯出神蹟,有血,有 火,有煙霧,日頭要變為黑暗,月亮要變為血,這都在主大而明顯的日子末到以前』」。彼得指明應驗的,只是「說預言」之部;至於「在天上我要顯奇事」之句, 以至於「大而明顯的日子未到以前」的幾句,並非他所要說的預言應驗,只不過一口氣地兼提並述而已。如此,雅各的確沒曾說到,大衛的國恢復起來,已應驗於教 會身上;我們不能引這處經文,以證明新約中已經應驗的經文,是有靈意應驗的。大衛的國復起,還有待於基督再臨之時啊。

5) 馬太十七:10至13:「門徒問耶穌說:『文士為甚麼說以利亞必須先來?』耶穌回答說:『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只是我告訴你們,以利亞已經來了,人卻不認識他,竟任意待他,人子也將要這樣受他們的害。』門徒這纔明白耶穌所說的,是指著施洗的約翰」。

有 解經的以為主靈意解預言,把以利亞解為施洗約翰,但看英文《新美國標準聖經》,我們看出「以利亞固然先來,並要復興萬事」兩句,都是將來式的Elijah  is coming,and will restore all things,是在當日的事情前面;所以還須等待以利亞來到,按字面實現,這是在主第 二次來臨時期應驗的。然而主有第一次來臨,也有類於以利亞的人物走在主前面,就是施洗約翰;所以基督把他作為以利亞而看,借他而說以利亞已經來了。假如施 洗約翰完全應驗這預言,主大可以一開始便說:「以利亞已經來了」,如此,這項預言仍是按字面應驗的,我們仍是按字面而讀的。

6)  主受死前夕,把杯遞給門徒說:「這杯是用我血所立的新約......」(路廿二:20)。希伯來書八章論及新約時,將耶利米的預言提出來說:「日子將 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裡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 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 愆』(卅31、33、34)。無千年者看:這約說是給以色列民的,但上列的經文,說是給教會的,可見是按靈意應驗的了。其實應該這樣看:新條約明說是賜給 以色列家和猶太家的,我們基督徒只有份同享先享而已,並非專一應驗在我們身上的。教會在此既是先嘗此福的,就不是代替以色列民為該約的承受者。

我 們經歷新條約的福祉,並未全部享有約中的應許,可見我們還不是「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呢。約中說的第三項福氣,是人人都認識主,甚至〈1〉從至小的到至大 的,都必認識主;〈2〉人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今天的教會,何嘗有此情境?聖經的說法,認識主就是不犯罪,所以本條約也 說到主的律法放在百姓裡面,寫在心上。今天在教會中,還有教導各人認識主的需要,還需盡極大的努力,去勸導信徒認識主;如此,豈能說教會就是條約裡所說的 以色列家和猶大家,而引出結論說是靈意應驗呢?我們只預嘗約的部份福氣,實際應驗,有待將來;那時主再來,該兩家的人均徹底地更新,從心靈中更新起來,任 何人都不用勸導別人認識主,連最小的(小孩子)也不用別人教導,主自己用復活的大能更新他們,這才是新條約的應驗,還是字面式的應驗。

以上指出的「靈意解釋的已驗預言」之外,還有多少呢?有的話,也不會很多。若用表決的方法來看,已驗預言,按字面解釋的,比按靈意解釋的,多出非常,我們當服從多數;但剛才看見,並沒有靈意應驗預言的一回事。

總結

無 千年者承認,若按字面解釋未應驗的預言,人們就自然是「千年前派」了--先是基督降臨,然後世界成為主的國,千禧年於是實現。因此,辯論的關鍵是:預言是 否按字面解釋?既是按字面應驗,我們大可以不管無千年者所搬出的大量辯論,無論如何言之成理(?),滿有說服力,我們都不管。「根基若毀壞,義人還能作甚 麼呢」(詩十一:3)。

因著以色列復國,就有具體的事實,給我們知道預言要按字面應驗,將來必有千禧年。事實具在,不能抹煞。讓我們仰起頭來,盼望基督之再臨!



註一 :是無千年派的表表者 Phlip Mauro的一篇著述,發表於一個基督教刊物中,該刊名叫 Defender,主編名Winrod。當時無千年的呼聲漸高,故該刊邀請Mauro與另一位千年前派的作者,各撰一篇論述以供讀者參閱。

註二 :那些機構是:1) Christian Witness To Israel, 前名 Barbican Mission,在英國的 Chislehurst, Kent 2) American Messianic Fellowship 前名 Chicago Hebrew Mission 在美國的 Chicage 3) American Board Of Missions To The Jews,今名 Chosen People Ministries,前在紐約,今在 Charlotte, N.C., USA 4) Biblical Research Society, Los Angeles, USA  這個機構目前可能不存在;此外還有機構,於此不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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