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從舊約來說
有些人說舊約不知有死人複活,或說只有最後幾卷書裡講這個問題。而普通的意見則說,這種思想乃是以色列人從波斯學來的。馬金托虛(Mackintosh) 在他所著的《不朽與將來》一書中說︰「波斯人的複活思想進入希伯來人心裡,乃有很強有力的證據」。白朗氏(Brown)在其所著的《基督教神學大綱》一書 中也有相似的意見,「個人複活之說乃從以民流亡以後,始行出現,這可能乃是受了波斯人的影響」。薩爾孟氏(Salmond)在他所著的《基督教的不朽論》 一書中卻有不同的意見,他說︰「舊約的上帝論乃足夠明示我們,關於舊約來生的觀念。」所以他認為若說以民複活之說乃從波斯而來,殊非確當。特朋德氏 (DeBondt)氏說︰「在以色列人所接觸的人之間,沒有一個人把死人複活說傳給以民,從而成為以民複活說的準則;舊約裡的複活論絕非根據外邦人的思 想,實乃上帝對以民的啟示。」在先知書以前雖無明顯的宣稱,但是主耶穌基督卻已從出埃及記三章六節指示舊約複活說的根據,因為此節含有複活的意義。他在馬 太福音二十二章二十九至三十二節說︰「……你們錯了;因為不明白聖經,也不曉得上帝的大能。當複活的時候,人也不娶也不嫁,乃像天上的使者一樣。論到死人 複活,上帝在經上向你們所說的,你們沒有唸過嗎?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上帝,以撒的上帝,雅各的上帝。』上帝不是死人的上帝,乃是活人的上帝。」希伯來 書暗示我們,甚至先祖已經指望,歡喜等候死人複活。十一章八至十一節說︰「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他因著 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上帝所經營所建造的……。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 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上帝被稱為他們的上帝,並不 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為他們預備了一座城。亞伯拉罕因著信……,就把以撒獻上……,他以為上帝還能叫人從死裡複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從舊約許多經文的含義來看,以民乃遠在流亡外邦之前,早已有死裡複活的信仰,死後可以脫離陰間(Sheol)的權柄。例如詩篇四十九章十五節,七十三章二 十三至二十六節說︰「只是上帝必救贖我的靈魂,脫離陰間的權柄,因他必收納我。」「然而我常與你同在,你攙著我的右手。你要以你的訓言引導我,以後必接我 到榮耀裡。除你以外,在天上我有誰呢?除你以外,在地上我也沒有所愛慕的。我的肉體和我的心腸衰殘;但上帝是我心裡的力量,又是我的福分,直到永遠。」箴 言二十三章十三至十四節說︰「不可不管教孩童,你用杖打他,他必不至於死。你要用杖打他,就可以救他的靈魂免下陰間。」約伯的名言說︰「我知道我的救贖主 活著,末了必站立在地上。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上帝。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伯一九25一27)。此外,以賽亞書二十六章十九 節更明顯的說︰「死人要複活,屍首要興起。睡在塵埃的阿,要醒起歌唱,因你的甘露好像菜蔬上的甘露,地也要交出死人來。」但以理書十二章二節說︰「睡在塵 埃中的,必有多人複醒。其中有得永生的,有受羞辱永遠被憎惡的。」以西結書三十七章一至十四節,雖然指以色列人而言,也可能有死人複活的意義,「耶和華的 靈降在我身上……,帶我出去,將我放在平原中;這平原遍滿骸骨……。他對我說︰『人子阿,這些骸骨能複活嗎?』我說︰『主耶和華阿,你是知道的。』……主 耶和華對這些骸骨如此說︰『我必使氣息進入你們裡面,你們就要活了……你們便知道我是耶和華。』」這亦可能藉死人複活比喻以民複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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