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講章

各年度講章


復活的信仰 (經文:馬可福音16:1-11)

  列位我所敬愛的兄弟姊妹,主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了,願復活的主的平安與您們同在。

  每年在春分過後的第一個望月之後的主日,就是紀念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日子 ,這一天叫做「復活節」(Easter)。在初期的教會,門徒並沒有特別訂那一天為復活節,對他們來說,每週的頭一日(七日的頭一日),就是復活節。

  很多基督徒在他的信仰生活中,比較不注重復活節的事實,雖然他們不一定會懷疑主的復活,但他們的信仰並不真切,他們並不實實在在地覺得耶穌已經起來了,祂是實實在在的復活,且經常活在我們當中,體會耶穌是活活的救主。經驗到這種復活的信仰,才是顯出基督教的本質。世界上沒有一個宗教像耶穌是復活的救主,且祂的復活是千真萬確的,誠如牛津大學教授Tomas Arnold說過:「我多年經常研究各時代的歷史,考證及衡量有關的文獻,發現在人類史上沒有一件如基督死後又復活的事實。」可惜今天有許多人否認,懷疑耶穌的復活,心中存下成見,以致無法心平氣和接受復活的事實,甚至認為是幾乎不可能的事。

  有些人用知識的判斷、科學的觀點,否認神蹟的發生,反對超乎常理的事。如同Framk Morisson,他是以懷疑開始,不相信神蹟的人,更是堅定否認復活真實的人。當他細心去考察一切證據,最後竟然發現復活是如此可信,他寫了一本書叫「誰移開那塊石頭」來證明和擁護耶穌的復活,因為,復活是無法用數學方式或實驗室的試驗來證明。我們要從許多歷史的可能性,使我們對於復活的史實,不再懷疑。有一個人說:「有許多史實,如果沒有復活,便無法解釋,而多方面的歷史證據,是如此湊巧,好像以壓倒一切的可能性指向復活一樣。」

  今天是復活節,我們再次由多方面來思考證明耶穌的復活。

  的確,我們從聖經的記載可以明白,耶穌從出生到死的詳細記錄,特別有關耶穌被處死的情況:耶穌被釘十字架,大約經過六小時就斷氣了,在亞利馬太人約瑟來領走耶穌的屍體前,有四名羅馬兵丁看守著,並巡視祂的屍體。

  在巴勒斯坦,釘十字架的酷刑並不稀奇,這些羅馬兵丁都是經驗老到的劊子手,他們一眼便可看出犯人是否死了。為了確定耶穌已死,他拿槍扎祂的肋旁。這時候,奇妙的事發生了,目擊者作證說:「『血和水』從耶穌的肋旁流出來。」(約19:34-35) 如果耶穌還未斷氣,祂的身上應該會流出大量的鮮血。然而,耶穌只流出血塊以及血清,大動脈的血塊凝結為耶穌之死提供了證據。

  羅馬兵丁確定耶穌死了之後,祂的屍體被亞利馬太人約瑟領走,葬在附近一座石頭所鑿成的墳墓裡。約翰福音說,屍體上裹上層層細麻布,反覆蓋了香料,屍體上沒藥和沉香約有60多公斤,這些細節足以證明耶穌確實是死了。而且在墓口還有大石封口,且有羅馬兵丁看守。但是到了主日耶穌確實死而復活,從後來發生的種種事實得證明。

  (一)、空墳的證明

  有些婦女在第一個復活節早上跑去耶穌的墳墓旁,想向祂致最後的敬意,為祂的遺體抹油,但她們卻震驚地發現耶穌的屍體不見了。

  有個人叫雷克(Kirsopp Lake)推論說,這些婦女是跑錯了墳墓。如果這推論成立,那麼連亞利馬太人約瑟也錯了嗎?羅馬當局難道不會派人去拆破這謊言嗎?耶穌的墳墓成為空墓,乃是信祂和恨祂的人共同接受的事實。猶太人並沒否認空墳墓的事實,只是他們捏造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他們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祂的門徒來把祂偷去了。」(太28:12-15) 這豈不確切證實耶穌的墳墓已成空墓?

  空墳究竟證明了什麼?墳墓為什麼在第一個復活節變成空的?假設耶穌的肉體不是被上帝提上天,而是被人取走,只有兩種人有嫌疑,即恨耶穌的人或愛耶穌的人。其中,可能使徒的嫌疑最大,但只要仔細思考,便會發覺不可能。一來,即使他們想取走耶穌的屍體,也無能為力。二來,即使有能力也不可能這麼做。由於有兵丁看守,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何況,當時的門徒,自從耶穌被釘死後,他們沮喪透了,他們只想逃走,藏匿起來,忘掉這一失敗。話說回來,若是恨耶穌的人取走了耶穌的身體,那不是正好證明耶穌復活了,就算他們真的取走了耶穌的屍體,當門徒在宣揚耶穌復活時,他們一定會搬出屍體,好讓門徒啞口無言,結果是沒有如此做。

  從福音書記載著裹屍布仍留在墳墓裡。如果真有人盜走耶穌的屍體,豈會留下裹屍布呢?耶穌的身體如同蝴蝶破繭而出,屍體不見了,而裹屍布卻原封不動,留在原地。這些奇特的現象難以解釋耶穌的屍體被盜走,或是從墳墓中甦醒走出來等推論,確實因空的墳墓而證明耶穌死而復活。

  (二)、復活的顯現

  僅有空墳墓還不足以使眾人相信耶穌的復活,反而可能造成困惑。但在那個星期天,發生了令許多人歡欣鼓舞的消息,就是復活的耶穌向很多人顯現。祂復活後,曾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可16:9;約20:1-18)、婦女們(太28:1-10)、西門彼得(路24:34:林前15:5)、往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路24:13-31)、十一個門徒以及其他門徒(太28:16-20;路24:36-39;約20:19-23、21:1-14;徒1:3-9;林前15:5-6)、多馬(約20:24-29)、雅各(林前15:7)、約瑟和馬提亞(徒:1:22-23)、五百多弟兄(林前15:6)、彼得和約翰(約21:15-24)、保羅(徒9:4-6;林前15:8)顯現。耶穌顯現這麼多次,向這麼多人顯現,難道會是假的嗎?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他們的幻覺,但仔細想一想,幻覺通常只發生在個人身上。如今,漁夫、稅吏、猶太拉比、五百多人以及耶穌的親人竟然都惑於耶穌復活的「幻覺」。幻覺往往會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反覆出現,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人,過了六星期之後,他們就不再看見耶穌向他們顯現了。幻覺常有特定的人、時、地,但耶穌的顯現不受這限制。幻覺的景象往往很怪異,但耶穌是節制又平靜。事實上,耶穌的顯現是讓門徒知道,無論往哪裡去,祂都會與他們同在,要裝備他們去傳福音,應許聖靈的降臨,設立教會。

  (三)、教會的設立

  全世界都有教會,福音傳遍整個地球,教會的人數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教會的成立就是推溯自耶穌的復活。基於相信耶穌已從死裡復活而誕生第一批基督徒,成立了教會。若非堅信耶穌的復活,他們早已四散奔逃回家;若非堅信耶穌的復活,不會戰勝懷疑與迫害,最後使基督教成為羅馬的國教,福音傳揚至世界各地。

  如果耶穌沒有復活,祂的門徒可能會為耶穌寫一些追思文或回憶錄。更不可能對門徒產生那麼大的影響力,使他們那種懦弱的心志得以剛強起來,使他們怕死的心反而勇敢站在眾人面前見證耶穌復活的福音。

  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教會早從世上消失了,因為教會自初代起就遭受猶太教的迫害,羅馬官方的壓迫,基督徒被捉、拷打、殉教,他們不但沒有萎縮下來,反而堅強勇敢,福音更迅速廣傳,許多人相信接受。

  教會中有二項儀式,就是洗禮和聖餐,初代基督徒認為藉著洗禮親身體驗耶穌的死亡和復活,如果耶穌並未從死裡復活,怎能接受洗禮呢?另外,基督徒稱聖靈為「主餐」(The Lord’s Supper),主餐的設立不僅是為了紀念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們釘死,也為了慶祝耶穌仍然在他們當中活著,他們是歡喜快樂心與活著的主共享聖餐。

  最後,我們了解安息日從週六改為主日的變化來證明耶穌的復活,祂是七日的頭一日復活,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稱它為「主日」(啟1:10) 今天的教會大都用此日做禮拜紀念復活的主,誰能改變這種事實,若不是主真的復活,絕對無法改變猶太人堅守安息日的規條。

  各位弟兄姊妹!耶穌基督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沒有這個信仰,宗教就沒有希望,沒有復活就沒有永生的盼望,願你接受復活的主成為你的救主,祂復活,信祂的人將來也必復活。

列位我所敬愛的兄弟姊妹,願恁平安!

今年四月、五月是我們教會的「選舉月」,根據教會法規,長執每四年要改選一次,今主日我們要改選長老,五月十五日要改選執事,願上帝的靈運行在我們中間來成就祂的旨意,從13位長老候選人的中間選出10位合上帝所用的器皿。

在長老教會的組織中,「長老」佔有很重要的角色,長老與牧師所組成的「小會」、「中會」及「總會」是行使治理的權柄的機構,長老教會的組織不高舉個人權威,所以設立長老與牧師組成的議會來行使如同天主教的教皇與主教的權柄。「執事」雖未成立小會、中會及總會的議員,但仍然可在長執中參與服事與執行任務的機會,學習做一個「預備長老」。因此,長執的選舉是很重要的,因為長執的職務關係整個教會的發展,特別這一屆的長老要引領教會邁入設教70週年暨聘請下任的牧師,如何承先啟後責任重大,求上帝賜給能力,使每一個人都能成為時代的長執。今天,我就從選舉的重要性、選舉的意義和選舉的取向三方面來談長執的選舉。

一、 選舉的重要性

教會的選舉是非常重要的,理由有三:

1、 選舉是聖經所教導的原則:

例如舊約時代,摩西從以色列人中選出千夫長、百夫長、五十夫長、十夫長來管理百姓;新約時代也選出七位執事來管理飯食;保羅旅行各地傳福音設立教會,也不忘選立長老來管理教會(徒14:23),所以教會舉行長執的選舉是根據聖經的原則來辦理。

2、 選舉是實踐教會民主的理想

長老教會的體制是採「民主共和」的制度,而不是如天主教是走「中央集權」的路線。長老會不主張中央集權,是認為人是罪人,絕對的權力會形成絕對的腐敗,同時也是尊重個人自由意志及人權的表現。「民主共和」的精神就是以信徒所選出的長老與牧師所組成的議會來領導教會,執行主教的權柄。所以若不經由選舉,教會民主的理想就無法實現。

3、 選舉是表現教會的秩序

西洋人說「God is order」(上帝是有秩序的神),上帝的作為確實是有秩序的,不僅在創造天地時是如此,祂在歷史中的行動也是如此,保羅在林前14:40說:「凡事都要規規矩矩按次序而行。」選舉可以表現教會規規矩矩的秩序,教會有秩序的表現可以肯定上帝的榮光和尊嚴,顯出屬靈的美,也可保全教會的完整性(intergrity),使教會充滿活力和新陳代謝,同時也是一種學習順服的功課,並使跌倒的人可以再爬起來,重新建立自己不給魔鬼留地步。

二、 選舉的意義

選舉的意義有三方面:

1、 對選舉人來說:

選舉長執不是像一般民眾選舉民意代表一樣,總是以人的眼光,站在自己的立場,選舉能為人喉舌、為大眾爭取利益的代議士。乃是以屬靈的眼光,站在上帝的立場,選舉上帝合用的器皿。例如這個人是否有好信仰?是否有智慧有見識?是否有好名聲好榜樣?是否肯謙卑受教?是否肯奉獻時間服事主?如果我們用這種眼光來選擇,結果一定大大不同。例如上帝揀選摩西,而不揀選摩西的哥哥亞倫,來當以色列民族的領袖,就是最好的例子。我在想,如果以人的眼光來選,可能百姓會選出亞倫來當以色列民族的領袖,這是因為:

(1)、亞倫的口才好,能言善辯(出4:14)

(2)、亞倫善察民意,善體民情(當年摩西上西乃山時,40天沒有下來,百姓要求亞倫鑄一隻金牛犢供百姓祭拜,以取代耶和華,亞倫順應民意而作。)

(3)、亞倫沒有脾氣,很好商量,好似一幅「好好先生」(Mr. Yes)的模樣。

這樣的條件一定很符合百姓的口味。但上帝並沒有選他,上帝所以揀選摩西,是因為摩西為人正直、溫和、處事果斷、勇敢、肯吃苦、不妥協、又認同自己的同胞,完全順服上帝(希11:24-28)。上帝喜歡用這樣的人。事實證明上帝的眼光是正確的,因為摩西帶領百姓親近上帝,完成上帝託付他偉大的工作,而亞倫卻使百姓陷入大罪。

2、 對被選上的人來說

他應當認為這是出於上帝的揀選。「不是你們揀選了我,是我撿選了你們。」因為選舉是經過禱告,得聖靈的相通,以耶穌基督的心為心來選舉的,所以所選出的長執,確實是「主要用你」,被選上的長執應當有這種認識,正如使徒保羅也常常自稱「奉上帝的旨意,蒙召作耶穌基督使徒的保羅」(林前1:1),所以被選的長執要有強烈的召命感。把這個職務當成是上帝所派定的,所選召的,歡歡喜喜地來接受,並預備為上帝做更大的服事。

3、 對落選的人來說

請不要灰心失志,甚至跌倒離開了教會。如果落敗不是因為人為的因素,我們應當以平常心來接受這個功課。落選也一樣有上帝的旨意在其中,有時上帝要我們更加熱心,有時要我們反省,有時要我們更謙卑,有時要我們等待……。

三、 選舉的聖經取向

到底要選出什麼樣的人?根據聖經使徒行傳第六章,開出了長執獲選的三個條件:

1、 好名聲

意即堪為信徒之模範,在言語、行為、信心、愛心、清潔上都有好見證,在社會上與人相處,也是鄰里稱讚。

2、 聖靈充滿

意即富有屬靈的感化力及強烈的使命感,熱心服事教會,敬神愛人。

3、 智慧充足

這種人必是具有才幹有恩賜、通情達理、成熟穩健、善解神意、曉悟真理。

聖經開出了這三個條件,很多人都會因而退縮,自嘆不如,所以我稱它為「高標準」,既然聖經如此記載,我們就應當如此遵列位我所敬愛的兄弟姊妹,主耶穌已經從死裡復活了,願復活的主的平安與您們同在。

  每年在春分過後的第一個望月之後的主日,就是紀念耶穌基督從死裡復活的日子 ,這一天叫做「復活節」(Easter)。在初期的教會,門徒並沒有特別訂那一天為復活節,對他們來說,每週的頭一日(七日的頭一日),就是復活節。

  很多基督徒在他的信仰生活中,比較不注重復活節的事實,雖然他們不一定會懷疑主的復活,但他們的信仰並不真切,他們並不實實在在地覺得耶穌已經起來了,祂是實實在在的復活,且經常活在我們當中,體會耶穌是活活的救主。經驗到這種復活的信仰,才是顯出基督教的本質。世界上沒有一個宗教像耶穌是復活的救主,且祂的復活是千真萬確的,誠如牛津大學教授Tomas Arnold說過:「我多年經常研究各時代的歷史,考證及衡量有關的文獻,發現在人類史上沒有一件如基督死後又復活的事實。」可惜今天有許多人否認,懷疑耶穌的復活,心中存下成見,以致無法心平氣和接受復活的事實,甚至認為是幾乎不可能的事。

  有些人用知識的判斷、科學的觀點,否認神蹟的發生,反對超乎常理的事。如同Framk Morisson,他是以懷疑開始,不相信神蹟的人,更是堅定否認復活真實的人。當他細心去考察一切證據,最後竟然發現復活是如此可信,他寫了一本書叫「誰移開那塊石頭」來證明和擁護耶穌的復活,因為,復活是無法用數學方式或實驗室的試驗來證明。我們要從許多歷史的可能性,使我們對於復活的史實,不再懷疑。有一個人說:「有許多史實,如果沒有復活,便無法解釋,而多方面的歷史證據,是如此湊巧,好像以壓倒一切的可能性指向復活一樣。」

  今天是復活節,我們再次由多方面來思考證明耶穌的復活。

  的確,我們從聖經的記載可以明白,耶穌從出生到死的詳細記錄,特別有關耶穌被處死的情況:耶穌被釘十字架,大約經過六小時就斷氣了,在亞利馬太人約瑟來領走耶穌的屍體前,有四名羅馬兵丁看守著,並巡視祂的屍體。

  在巴勒斯坦,釘十字架的酷刑並不稀奇,這些羅馬兵丁都是經驗老到的劊子手,他們一眼便可看出犯人是否死了。為了確定耶穌已死,他拿槍扎祂的肋旁。這時候,奇妙的事發生了,目擊者作證說:「『血和水』從耶穌的肋旁流出來。」(約19:34-35) 如果耶穌還未斷氣,祂的身上應該會流出大量的鮮血。然而,耶穌只流出血塊以及血清,大動脈的血塊凝結為耶穌之死提供了證據。

  羅馬兵丁確定耶穌死了之後,祂的屍體被亞利馬太人約瑟領走,葬在附近一座石頭所鑿成的墳墓裡。約翰福音說,屍體上裹上層層細麻布,反覆蓋了香料,屍體上沒藥和沉香約有60多公斤,這些細節足以證明耶穌確實是死了。而且在墓口還有大石封口,且有羅馬兵丁看守。但是到了主日耶穌確實死而復活,從後來發生的種種事實得證明。

  (一)、空墳的證明

  有些婦女在第一個復活節早上跑去耶穌的墳墓旁,想向祂致最後的敬意,為祂的遺體抹油,但她們卻震驚地發現耶穌的屍體不見了。

  有個人叫雷克(Kirsopp Lake)推論說,這些婦女是跑錯了墳墓。如果這推論成立,那麼連亞利馬太人約瑟也錯了嗎?羅馬當局難道不會派人去拆破這謊言嗎?耶穌的墳墓成為空墓,乃是信祂和恨祂的人共同接受的事實。猶太人並沒否認空墳墓的事實,只是他們捏造了一個合理的解釋。他們說:「夜間我們睡覺的時候,祂的門徒來把祂偷去了。」(太28:12-15) 這豈不確切證實耶穌的墳墓已成空墓?

  空墳究竟證明了什麼?墳墓為什麼在第一個復活節變成空的?假設耶穌的肉體不是被上帝提上天,而是被人取走,只有兩種人有嫌疑,即恨耶穌的人或愛耶穌的人。其中,可能使徒的嫌疑最大,但只要仔細思考,便會發覺不可能。一來,即使他們想取走耶穌的屍體,也無能為力。二來,即使有能力也不可能這麼做。由於有兵丁看守,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何況,當時的門徒,自從耶穌被釘死後,他們沮喪透了,他們只想逃走,藏匿起來,忘掉這一失敗。話說回來,若是恨耶穌的人取走了耶穌的身體,那不是正好證明耶穌復活了,就算他們真的取走了耶穌的屍體,當門徒在宣揚耶穌復活時,他們一定會搬出屍體,好讓門徒啞口無言,結果是沒有如此做。

  從福音書記載著裹屍布仍留在墳墓裡。如果真有人盜走耶穌的屍體,豈會留下裹屍布呢?耶穌的身體如同蝴蝶破繭而出,屍體不見了,而裹屍布卻原封不動,留在原地。這些奇特的現象難以解釋耶穌的屍體被盜走,或是從墳墓中甦醒走出來等推論,確實因空的墳墓而證明耶穌死而復活。

  (二)、復活的顯現

  僅有空墳墓還不足以使眾人相信耶穌的復活,反而可能造成困惑。但在那個星期天,發生了令許多人歡欣鼓舞的消息,就是復活的耶穌向很多人顯現。祂復活後,曾向抹大拉的馬利亞(可16:9;約20:1-18)、婦女們(太28:1-10)、西門彼得(路24:34:林前15:5)、往以馬忤斯路上的門徒(路24:13-31)、十一個門徒以及其他門徒(太28:16-20;路24:36-39;約20:19-23、21:1-14;徒1:3-9;林前15:5-6)、多馬(約20:24-29)、雅各(林前15:7)、約瑟和馬提亞(徒:1:22-23)、五百多弟兄(林前15:6)、彼得和約翰(約21:15-24)、保羅(徒9:4-6;林前15:8)顯現。耶穌顯現這麼多次,向這麼多人顯現,難道會是假的嗎?

  也許有人會說,這是他們的幻覺,但仔細想一想,幻覺通常只發生在個人身上。如今,漁夫、稅吏、猶太拉比、五百多人以及耶穌的親人竟然都惑於耶穌復活的「幻覺」。幻覺往往會在一段很長的時間內反覆出現,但看見耶穌顯現的人,過了六星期之後,他們就不再看見耶穌向他們顯現了。幻覺常有特定的人、時、地,但耶穌的顯現不受這限制。幻覺的景象往往很怪異,但耶穌是節制又平靜。事實上,耶穌的顯現是讓門徒知道,無論往哪裡去,祂都會與他們同在,要裝備他們去傳福音,應許聖靈的降臨,設立教會。

  (三)、教會的設立

  全世界都有教會,福音傳遍整個地球,教會的人數至少有三分之一以上。教會的成立就是推溯自耶穌的復活。基於相信耶穌已從死裡復活而誕生第一批基督徒,成立了教會。若非堅信耶穌的復活,他們早已四散奔逃回家;若非堅信耶穌的復活,不會戰勝懷疑與迫害,最後使基督教成為羅馬的國教,福音傳揚至世界各地。

  如果耶穌沒有復活,祂的門徒可能會為耶穌寫一些追思文或回憶錄。更不可能對門徒產生那麼大的影響力,使他們那種懦弱的心志得以剛強起來,使他們怕死的心反而勇敢站在眾人面前見證耶穌復活的福音。

  如果耶穌沒有復活,教會早從世上消失了,因為教會自初代起就遭受猶太教的迫害,羅馬官方的壓迫,基督徒被捉、拷打、殉教,他們不但沒有萎縮下來,反而堅強勇敢,福音更迅速廣傳,許多人相信接受。

  教會中有二項儀式,就是洗禮和聖餐,初代基督徒認為藉著洗禮親身體驗耶穌的死亡和復活,如果耶穌並未從死裡復活,怎能接受洗禮呢?另外,基督徒稱聖靈為「主餐」(The Lord’s Supper),主餐的設立不僅是為了紀念耶穌在十字架上為人們釘死,也為了慶祝耶穌仍然在他們當中活著,他們是歡喜快樂心與活著的主共享聖餐。

  最後,我們了解安息日從週六改為主日的變化來證明耶穌的復活,祂是七日的頭一日復活,初代教會的基督徒稱它為「主日」(啟1:10) 今天的教會大都用此日做禮拜紀念復活的主,誰能改變這種事實,若不是主真的復活,絕對無法改變猶太人堅守安息日的規條。

  各位弟兄姊妹!耶穌基督復活是千真萬確的事實,這是基督教信仰的核心,沒有這個信仰,宗教就沒有希望,沒有復活就沒有永生的盼望,願你接受復活的主成為你的救主,祂復活,信祂的人將來也必復活。


19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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