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得勝的每一天

         李正浩牧師      91/07/28

經文:羅馬書 八:1-17


       

        在韓國近日有一則震驚全國的新聞:一位知名的大學教授及他的母親,遭自己的親生兒子殺害,也就是這位教授的兒子殺死了自己的父親及奶奶。大家都非常疑惑,為何看似美好的家庭會發生如此的悲劇?當記者詢問這位行兇的青年時,他說他永不忘記並懷恨父親及奶奶對他的輕視,他們認定他是一個無用的人,他們否定他,使他認定自己擁有的只是失敗的人生,不斷的否定、批評之下,造成了如此滅絕天倫的悲劇。


        我們看到當一個人被世界、被人們拒絕,特別是被自己最親愛、敬重的人拒絕的時候,他內心產生的挫敗感、絕望,對人生沒有盼望、意志消沈的情境,是何等的悲哀,甚至會讓他作出後悔一生的決定,並可能注定了他後半生的失敗,或是就此遺憾的結束了他短暫的一生,真是極其可惜。


        其實這樣的悲劇是可以避免的。首先我們必須先脫離定罪與失敗的生活,如果我們先由自己或別人、或世界被定了罪,就會帶來後面的失敗,我們第一步必須脫離被定罪的生命。羅馬書八章一至二節明白告訴我們:「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裡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基督耶穌裡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這是我們不再被定罪的福氣。


        試想當一個人沒有被定罪的感覺,是何等的自由、釋放,不會有人對他說:「你就是這樣的人,所以你注定一輩子沒用、沒出息等等」的話所定罪、受綑綁、轄制,因為在基督耶穌裡的,神將我們的罪釘在基督身上,有神稱我們為義,所以無人能控告我們、定我們的罪。


        其次我們需要有不失敗的生活。我們對生活是否常覺得無奈及挫敗?許多我們計畫中想完成的事、想作的事,往往作不出來,或半途而廢、或力不從心;而我們不想作的事、不願發生的事、不該說的話,卻反而在我們的生活中常常出現。羅馬書七章十八至二十五節就清楚描述這樣的矛盾。「我覺得有個律,就是我願意為善的時候,便有惡與我同在,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使徒保羅也有在這樣交戰中被打敗的感受,「我真是苦啊,誰能就我脫離這取死的身體呢」?


        但顯然我們的主基督耶穌是得勝了一切。因為神差遣祂的兒子耶穌基督成為罪身的形狀作了贖罪祭,使我們的罪可以歸在祂的身上,我們就不再被定罪了,這是何等大的恩典及釋放啊。試想,如果你的家人,尤其是敬愛的人、丈夫或妻子,不再對你批判、否定、判定你的失敗,不再定你的罪,是何等大的快樂。但通常我們的親人,是否定我們最深的人,以致我們對人生有極大的挫敗感。


        聖經中有一則大家都耳熟能詳的故事「浪子回頭」,其中的浪子小兒子,在在外流蕩犯罪、傷害父親極深的情境下,他還能在走投無路的時候,勇敢回到父親的身邊,那是一個極大的勇氣,也是極大的信心,因為他心中非常明白自己得罪了父親,但若不是相信父親無論如何都會原諒他、接納他,他絕不敢回到父親身邊。


        聖經說,「如果神的靈住在你們心理,你們就不屬肉體,乃屬聖靈了」,「凡被神的靈引導的,都是神的兒子,你們所受的不是奴僕的心,仍舊害怕,所受的乃是兒子的心,因此我們呼叫阿爸父」,就是我們有極大的信心,知道自己若在神裡面,就可坦然無懼來到祂面前。八章三十五節說:「誰能控告神所揀選的人呢,有神稱他們為義了,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裡復活,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並且也沒有任何力量可以使我們與神的愛隔絕。「這愛是在我們的主基督耶穌裡的」。


        這就是神在十字架上得到罪高顯現的愛(五8、八32、37),聖靈將這愛澆灌在我們心理,令我們以愛做出回應。本性堅定不移的愛永不會放棄我們,因祂矢志要帶領我們平安回到榮耀的家。使我們有把握的,不是我們對祂的愛,而是祂愛我們的心:前者脆弱、不專、搖動,後者則是堅定、信實、恆忍的。


        因此,神告訴我們如何能得勝每一天的生活呢?首先,必須先有「創造性」的想法,就是突破我們以往失敗、否定的生活信仰,相信有神變勝了一切。其次就是要有「肯定」的態度,神是永不改變、永不棄絕我們的,而「知行合一」便是相信信仰及聖靈的力量,是超過我們所求所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