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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題:一個格拉森人的真實故事 日期:2001年6月24日
經文:路8:26-39,加3:23-29 講員:鄭邦龍牧師

講道大綱:

1.被鬼所附

污鬼受撒旦的差役,屢次依附在格拉森人的身上,完全的佔據了他的心靈,操控著他的生命,並逐步地剝奪了他人性的尊嚴,使他行為失控、心智失常、斷絕社交,過著如「遊魂野鬼」般的生活。

同樣地,撒旦藉著罪性深植人心,操控著世人的生命,叫人彼此傷害、互相剝奪尊嚴,最終使人遠離上帝。

2. 受人保護

雖然污鬼屢次抓住他,但親友並沒有放棄,反而想盡辦法來保護他。他們派人看守,又用鐵鍊和腳鐐將他捆鎖起來,以為可以制止他失常的行為;可是他從污鬼得著非常的力氣,竟然能掙脫所有保障的設施,被鬼趕到曠野去,從此過著無依無靠的生活。

現今的世界,我們在大小群體當中,不是設立了許多守則、規條和法例,以懲罰作為底線,否則的話人會樂意自動遵守嗎?雖然人的良心會叫人曉得分辨是非對錯,但罪性的力量往往足以抵銷良心的譴責。因此「聖經把眾人都圈在罪裡……我們被看守在律法之下,直圈到那將來的真道顯明出來」。(加3:22-23)

3.蒙主救治

被鬼附著的格拉森人竟主動地來到主耶穌面前,確實不可思議。由於耶穌曾吩咐污鬼從那人身上出來,現今附著此人,名叫「群」的鬼就賴皮地央求耶穌不要叫牠受苦;然而,牠卻叫被附的格拉森人苦不堪言。耶穌許了牠的央求,讓牠附在兩千多隻豬的身上,闖下山崖,淹死在湖裡,從此離開那人,使他重獲自由與新生。

因著耶穌的權能,格拉森人得救了;因著耶穌的救贖,被圈在罪中的人也能得救。因為天父憐憫世人,訂立律法以喚醒世人的良心,叫人知道罪及其後刑罰的可怕。「這樣,律法是我們訓蒙的師傅,引我們到基督那裡,使我們因信稱義。」(加3:24)並且因信耶穌基督,得著所應許的福,成為上帝所眷愛和保護的兒女。

反省題目:

1.試想想,在你個人的身上、小組或教會裡面,有甚麼特質可以引領人親近上帝?請為已有的特質感謝上帝,並求上帝恩賜所欠缺的部分。

2.「罪的工價乃是死」,耶穌為世人付上重價的救贖,我們願意為拯救一個靈魂,付上甚麼代價?

3.「你回家去,傳說上帝為你做了何等大的事。」請組員寫一個短見證並安排分享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