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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誡命 93年7月25日 陳健輝傳道 經文:馬可福音十二章28∼34節;馬太福音二十二章34∼40節 一、 以發自內心的忠誠去愛神和事奉神 這是一個基督徒「敬拜的生命」。耶穌在可十二29∼30的回答是引自舊約申命記六4∼5.這兩句話其實是多數猶太人很熟悉的聖經,因為虔誠的猶太人每天早上和晚上兩次作宣認信仰的禱告時都是以那一段經文作開始的,所以這兩句話早已經在猶太人的宗教生活中扮演重要的角色了,而耶穌現在強調這一點並不會令他們感到希奇。但有一個問題就是,這兩句話到底是成為他們的生命,抑或只是他們熟悉的教條而已呢?這才是真正問題之所在。「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是獨一的主。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弟兄姊妹,請問這兩句話與你的關係又是如何?是生命呢,還是教條?是生活方式呢?抑或只是一種信仰的知識? 我們要如何愛神呢?或說,什麼程度的愛才能使神的心感到真正的滿足和喜悅呢?答案就是我們必須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地愛祂。弟兄姊妹,你很驚訝發現原來聖經有這樣明文指示我們要怎樣愛神。我們以為聖經沒有清楚地要求,所以我們可能心想:「大概」愛就好了。然而,我們能否按照自己的意思和自己所訂的標準來敬拜神呢?主耶穌在啟示錄第三章說:「我知道你的行為,你也不冷也不熱。我巴不得你或冷或熱。你既如溫水,也不冷也不熱,所以我必從我口中把你吐出去。」請問,你對神的心態是怎樣的呢?耶穌到底怎麼說的?他從來沒有含糊,也從來沒有降低過聖經的標準。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這樣的形容是什麼意思呢?這裡所講的心、性、意和力加起來就是表示一個人的本質,也就是說神要我們對祂有根本的、發自內心的忠誠,而不只是有一些外表的效忠行為或宗教行為。至於最後一個詞「盡力」更加強調我們要用意志的行動去愛神,是決定性的,而且是不斷努力把最好的獻給神,討祂的喜悅;這才叫做「愛主」。有時候當我們在事奉上有一些不錯的表現的時候,我們就感到很滿足,但如果以耶穌親口說的這個標準來看,就發現原來還差蠻遠的;所以這節聖經教導我們在愛主的事上要時常自我反省和追求長進。不但如此,「愛主」與一件事是永遠脫離不了關係的,那就是順服。耶穌說:「有了我的命令又遵守的,這人就是愛我的;愛我的必蒙我父愛他,我也要愛他,並且要向他顯現。」(約十四21)順服的心是基督徒愛主的最大明證。 第二個我們應當愛主的原因,就是因為祂主動地與我們立了愛的約。29節說:「以色列啊,你要聽。主我們的神…」以色列是神的選民,這個關係是神主動跟他們建立的,耶和華說:「我要做他們的神」。當祂這樣宣告的時候,祂乃是下決定將自己完全地委身在跟以色列人這個愛的關係當中;而「約」其實是雙方面的,所以當神做出委身時,祂同樣也期待祂所愛的人對祂有相同的愛的委身。 這就是我們愛主的原因。神今天親自與我們立了這個愛的約,祂將自己委身給我們;而這個約最高峰的表達,就是祂的獨生子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代替我們這些罪人而死。這個行動證明了祂對我們完全的愛,而也因為這個行動,我們今天才可能被這位聖潔的神接納成為祂的兒女,並活著有永生的盼望。當你真正明白這件事時,你的回應又是什麼呢? 我們又以發自內心的忠誠去愛神和事奉神。弟兄姊妹,你願意以此作為你人生的目標來重新建立你個人的敬拜生命嗎?無論是在每天的靈修生活上、時間的運用上,以及金錢的使用上,你願意從此有新的成長和突破嗎?
二、 以捨己的心去關愛和牧養人 這就是關懷牧養的事奉。神不是把這個使命交給教會的牧者或關懷部同工而已,而是交給每一個跟從祂的人,都要學習去牧養人。可十二30∼31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馬太福音也記載了同樣的話,不過馬太卻說:「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意思是,愛人如己的誡命是和第一個盡心,盡性,盡意,盡力,愛主你的神的這個誡命,在地位及意義上是相似的。換句話說,愛神和愛人是同樣優先和重要的,並且是相輔相成、互相影響的;換句話說,如果我們真的愛神,就自然會結出愛人的果子。 不但如此,愛人如己也是一種捨己的生命。可能有人問:「愛人如己怎會是捨己呢?耶穌要我們愛別人好像愛自己,所以我們應該先愛自己,然後才去愛人。」從心理學的角度來看是對的;但聖經這裡所說的「愛人如己」並不是在談論自我接納或自愛的問題。我們承認,一個自我形象差的人或許很難真正去愛人,所以要先學習自我接納;但主耶穌並不是在談論這個課題。祂所說的愛人如愛己的「愛己」乃是指出我們人的自我中心的問題;也就是說,耶穌要我們克服我們本性中自我中心的傾向,更準確地說,是我們的罪性。罪的其中一個根本定義就是「自我中心」。我們必須承認,人的天性都是為自己著想的;所以俗語說:「人不為己,天誅地滅」。試想,我們是否常常都在注意自己的需要和喜好?當人考慮要不要做某件事的時候,通常第一個考量就是:「我方便嗎?有什麼好處嗎?會吃虧嗎?我應該先解決自己的問題……。」耶穌的話就是在暗示我們天生就很會愛自己、照顧自己了,不用特別「操練」,也不需提醒的。因此,當主教導我們要愛人如己時,祂乃是要我們學習把關注自己的傾向轉變成關注我們周遭的人。這是主耶穌要我們在人際關係上成長和突破的地方,在實踐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地倚靠神的愛來幫助我們。保羅在羅馬書十五1∼3教導我們:「我們堅固的人應該擔代不堅固人的軟弱,不求自己的喜悅。我們各人務要叫鄰舍喜悅,使他得益處,建立德行。因為基督也不求自己的喜悅,如經上所記:『辱罵你人的辱罵都落在我身上。』」我們的主的一生就是如此,祂沒有為自己的好處著想,祂在世上生活甚至連枕頭的地方都沒有;相反地,祂每一天勞碌事奉都是為別人,甚至連性命都願意為我們捨棄。祂為我們設立了最美的榜樣。 法國的史懷哲醫生(1875∼1965)智慧驚人,因他受基督愛的激勵,情願放棄高薪待遇、舒適生活,選擇到非洲蠻荒之地蘭巴倫行醫救人。他利用一塊養雞場開辦診所,一步一步擴建到七百個病床。他一天工作十四小時,不發怨言,不顧自己,以真誠的愛心服務貧乏的人。史懷哲有個崇高的信念,即「尊重生命」;為推行此信念,他不知費了多少心力,也因此使他榮獲一九五二年諾貝爾和平獎。他在森林裡默默工作五十多年,直到九十高齡才安息主懷。照他心願,醫院同工把他葬在幽靜的森林中。弟兄姊妹,你願倚靠聖靈的幫助來活出如此捨己的愛嗎? 教會的存在是為了牧養人。我們要藉著幫助人和醫治人的傷痕來向人表達神的愛。請問教會生活對你而言只是參與聚會嗎?是否也包括學習抽出你個人的時間,以行動關懷、服事人呢?我們要以捨己的心去關愛和牧養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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