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報應

93年11月14日 曾紀鴻牧師

經文:約伯記二十一章19∼21節

  「你們說:「 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憤怒,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約伯記二十一19∼21。

  「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敬畏 神,遠離惡事。」約伯記一1。聖經對約伯的描述是找不到他的缺點。但約伯遭遇很大的災難;他的所有財產、兒女都沒有了,約伯本身又生瘡,還要用瓦片來刮身體,在那樣的情形下,他有三個很要好的朋友來安慰他,這三個朋友看到約伯的時候,他們都不知道該說什麼才好。「約伯的三個朋友提幔人以利法、書亞人比勒達、拿瑪人瑣法聽說有這一切的災禍臨到他身上,各人就從本處約會同來,為他悲傷,安慰他。他們遠遠舉目觀看,認不出他來,就放聲大哭,各人撕裂外袍,把塵土向天揚起來,落在自己的頭上。他們就同他七天七夜坐在地上,一個人也不向他說句話。此後,約伯開口咒詛自己的生日」約伯記二11∼三1。他咒詛自己的生日,因為遭遇到這樣大的痛苦,寧可不要被生下,這三個朋友坐在那裡七天七夜,陪著他。之後這三個朋友勸約伯,基本上都有一個重點要約伯想想看,救是哪裡做錯了,有沒有什麼地方得罪人、得罪上帝,因為今天會有這樣的苦難,一定有原因!這個原因最可能的是你有什麼地方做錯了,而你不知道,所以一定要好好的想一想,以致今天所遭遇到的痛苦,如果想出來在哪裡出錯,悔改、認罪,上帝一定赦免你的罪,你的痛苦就會過去。

  約伯仔細思想、查考,結果說了一些話「因我拯救哀求的困苦人和無人幫助的孤兒。將要滅亡的為我祝福;我也使寡婦心中歡樂。我以公義為衣服,以公平為外袍和冠冕。我為瞎子的眼,瘸子的腳。我為窮乏人的父;素不認識的人,我查明他的案件。我打破不義之人的牙床,從他牙子中奪了所搶的。我便說:我必死在家中,必增添我的日子,多如塵沙。我的根長到水邊;露水終夜沾在我的枝上。我的榮耀在身上增新,我的弓在手中日強。人聽見我而仰望,靜默等候我的指教。我說話之後,他們就不再說;我的言語像雨露滴在他們身上。」約伯記二十九12∼23。「我若與虛謊同行,腳若追隨詭詐;我若被公道的天平秤度,使 神可以知道我的純正,我的腳步若偏離正路,我的心若隨著我的眼目,若有玷污黏在我手上;就願我所種的有別人吃,我田所產的被拔出來。」約伯記三十一5∼8。約伯很有把握,沒有得罪 神得罪人。「我若受迷惑,向婦人起淫念,在鄰舍的門外蹲伏,就願我的妻子給別人推磨,別人也與她同室。因為這是大罪,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這本是火焚燒,直到毀滅,必拔除我所有的家產。我的僕婢與我爭辯的時候,我若藐視不聽他們的情節; 神興起,我怎樣行呢?祂察問我怎樣回答呢?造我在腹中的,不也是造他嗎?將他與我摶在腹中的豈不是一位嗎?我若不容貧寒人得其所願,或叫寡婦眼中失望,或獨自吃我一點食物,孤兒沒有與我同吃;從幼年時孤兒與我同長,好像父子一樣;我從母腹就扶助寡婦。我若見人因無衣死亡,或見窮乏人身無遮蓋;我若不使他因我羊的毛得暖,為我祝福;我若在城門口見有幫助我的,舉手攻擊孤兒;情願我的肩頭從缺盆骨脫落,我的膀臂從羊矢骨折斷。因 神降的災禍使我恐懼;因祂的威嚴,我不能妄為。我若以黃金為指望,對精金說:你是我的倚靠;我若因財物豐裕,因我手多得資財而歡喜;我若見太陽發光,明月行在空中,心就暗暗被引誘,口便親手;這也是審判官當罰的罪孽,又是我背棄在上的 神。」約伯記三十一9∼28。約伯是真的想不出做了什麼錯事。他的朋友跟他說了很多,就是一句話:人一定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所以今天會有這樣的苦難臨到,一定是你有做錯什麼,但是約伯經過長時間的思想,跟他的朋友說,若是你們能指出我有什麼錯,我寧可受比這更大的責罰,但是若你們說不出來,少講幾句吧!

  「你心中不要嫉妒罪人,只要終日敬畏耶和華;因為至終必有善報,你的指望也不至斷絕。」箴言二十三17、18。當你看到很多做壞事的人,沒有什麼壞的結果,而自己做好的事情,卻沒有好的結果,在這個時候,聖經告訴我們說:善有善報,不要嫉妒那些做壞事的人,要敬畏耶和華。「不要為作惡的心懷不平。也不要嫉妒惡人;因為惡人終不得善報;惡人的燈也必熄滅。」箴言二十四19、20。這裡講到惡有惡報,在我們心裡深處,我們都非常清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但是常在我們人生的經驗中,看不到善報、惡報。問題在哪裡呢?

  「我見惡人埋葬,歸入墳墓;又見行正直事的離開聖地,在城中被人忘記。這也是虛空。因為斷定罪名不立刻施刑,所以世人滿心作惡。罪人雖然作惡百次,倒享長久的年日;然而我準知道,敬畏 神的,就是在祂面前敬畏的人,終久必得福樂。惡人卻不得福樂,也不得長久的年日;這年日好像影兒,因他不敬畏 神。」傳道書八10∼13。這句話說的是: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聖經也跟我們說,因為斷定罪名,其實這些人作惡的時候,都知道自己做壞的事情,但是沒有馬上遭到報應,有許多累犯、再犯,因為沒有現世報,或馬上得到報應,以致於他們一再犯罪。但是真的時候到了, 神有公平公義的報應嗎?

  「你們說:「 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我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願他親眼看見自己敗亡,親自飲全能者的憤怒,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約伯記二十一19∼21。約伯的三個朋友勸約伯,說他一定有什麼地方做錯,約伯說你們可以跟我說,我哪一件事情做不對,我情願受罰,結果這三個朋友對他說:要他想想是不是他的長輩做錯什麼,所以約伯才會這樣說:神為惡人的兒女積蓄罪孽;意思是父母做錯了,卻是兒女受罰,所以子女的罪孽是父母親所累積的,然後約伯說:不如本人受報,好使他親自知道。如果上帝是公平的,父母親自己做錯,自己受報。約伯講得這麼直接。他的歲月既盡,他還顧他本家嗎?父母親都已經走了,他還能對我有什麼影響嗎?今天在台灣,我們聽到有關因果報應,不單單是上一輩留下的問題我們來解決,而是前輩子我們做錯了什麼,現在來還債。我們還是這樣認為: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但是如果有公義、公平存在,為什麼上一輩子的人做錯,我們這輩子的人要受罰?

  我去念神學院的時候,我的老闆還不肯放我走,很久的時間一直要我回公司幫忙。有一年在吃尾牙的時候,我跟老闆同桌,老闆問我一個問題。某某人從軍校退伍,他還有好幾年的時間不能出國,他是個很好的工程師,他有一天來找我,要我跟老闆說,他要結婚,但是對方是美國人,希望住在美國。希望我跟老闆說,讓他能將工作調到美國去。他還把女朋友的照片給我看。我個人覺得這是一件好事,所以跟老闆說了。老闆也很欣賞他,所以替他作保,把他的工作調到美國去。幫他打點一切,連機票都是老闆出的。結果到了美國後,這個人就跳機了,找不到人,不知道發生什麼事。過了兩個月,工廠裡的人在說,他已經結婚了,但是不是跟外國人結婚,而是跟另一個中國人,所以老闆很生氣。那次老闆就問我說:為什麼會這樣子?這個人是你推薦的。我跟老闆道歉,那個時代,老闆為人作保,人到美國去,人跑掉,這老闆是會有問題,以後公司的員工要到美國去,是會發生困難的。我一直道歉,我不夠瞭解這個人,老闆問我一句話:為什麼會這樣?旁邊有一個經理,是精研佛學的,他就跟老闆講:這是你上輩子欠他的!當場所有人聽了就點點頭,老闆問我:他說的對不對?我想是有聖靈的感動,我跟老闆說:今天這個人,你對他這麼好,幫他買了飛機票,讓他到美國去,但是他跑掉了。我知道是他錯,不是你錯,有一天在上帝的面前,他會受懲罰,你會得獎賞。但是我絕對不認為是你上輩子欠他的。如果是因為你上輩子欠他的,表示整件事情是老闆你錯,而他這麼做,卻是對的了。我認為這件事情是他錯。老闆做了一件好事。老闆一直點頭,跟那位經理說:你說的不對拉!沒有道理。

  不是說誰對誰錯,只是在我們心裡有一些東西是非常深層的,我們想要尋求答案,但是找不到。我們有許多問題,但是找不到答案,這段聖經提醒我們,如果因為別人做錯,我們受罰,是不公平的;更不用說是上輩子有一個我們完全不知道的人,居然他做錯,我們要受罰。若是這樣,是非就顛倒了,做錯的人不用受罰,做對的人反而要受罰。所以在每個人的心裡深層有個認知,「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什麼時候叫做時候到了?就是在耶穌白色大寶座,審判萬民的時候,每一個人要為自己所做的負起責任來,每個人在宇宙中都是獨特的,我們只有活這一生,只有這一輩子,有沒有前生?那個人與我有什麼關係呢?他不會在這裡與我們認識,也不會跟我們一起操練愛的功課。那是當人沒有認識上帝的時候,為了要能夠讓心中「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有個結論,就會有個因果報應的說法。但是我仔細瞭解之後,特別那次在與老闆談話過後,我心裡更加有把握,所有的都在上帝的手中。「這些事都已聽見了,總意就是:敬畏 神,謹守他的誡命,這是人所當盡的本分。因為人所做的事,連一切隱藏的事,無論是善是惡, 神都必審問」傳道書十二13-14。有一天我們都要向上帝交帳,願上帝保守我們,因著恩典能夠得救,如果沒有上帝的恩典,我們沒有一個能在上帝面前自稱為義的。靠著主的恩典,我們才能得救,也盼望得救不單是在天堂才得救,而是在還活著的時候,我們就已經有得救的經歷,而能享受主所賜豐盛的生命。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時候是指耶穌再來的時候,在祂寶座前,每個人連隱密的事,祂都要審問。盼望我們到那時都能坦然無懼,心裡平安抬頭挺胸的面對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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