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主而活 | 吳主光弟兄 |
首先、我們學習為主而活,最基本的表現是「將身體獻上,當作活祭」。要知道、「活祭」的意思,就是為主活,為主死.如同一個祭牲被帶到祭司面前,先讓牠活幾天,看看這隻祭牲有沒有「殘」(外表的缺陷)和「疾」(裡面的缺陷);及至證實沒有任何殘與疾了,就可以宰殺,燒在祭壇上,獻給神了。讀者要自問,你的公開生活有沒有甚麼缺陷沒有?你的人際關係好嗎?你在教會外有好名聲嗎?你在公司或學校裡,有好見證嗎?
讀者又要再自問,你的私生活有甚麼不能榮耀神的地方沒有?你裡頭有甚麼情慾常常控制著你沒有?你在家中的見證怎樣?你的家人能從你身上見到主的美麗嗎?你每夜甚麼時候上床、每早甚麼時候起床?你認為你的生活算是?廢,還是積極?你的靈修生活怎樣了,你將主放在第幾優先次序呢?
為主而活的人,會感到自己是神的「管家」──自己所擁有的一切,都不是屬於自己的,乃是神託負給自己管理而已。例如「金錢」,用在自己身上,要知足,餘下來的,要慷慨奉獻,或幫助有缺乏的人;「恩賜」,不是用來炫耀自己的,乃是用來服侍人,好像主人將一些很好的工具交給自己,為要做好主人所吩咐的工作,或服侍家裡的人一樣;「奧秘」,保羅認為神的工人都是「奧秘事的管家」,意思是知道許多聖經真理,都是主人託負給自己的,為要按時提醒家中的人,認識主人的計劃和旨意…。
為主而活的人,會常常想怎樣討主人喜悅:凡是主喜歡的,就盡一切力量去做;凡是主不喜歡的事,就是頭可以被砍下來,也不會做.每做一件事,不求得過且過,乃求做到最好,獻給主。舉一個例來說,每逢星期六晚,明知第二天要返教會崇拜,就會為主的緣故,早一點睡覺,為要有足夠的精神,明天可以聽道,和敬拜神。而且、為要討主喜悅,返崇拜之時,又立志穿著好一點,要有禮貌地朝見神。
為主而活雖然代表「奴僕」對主人的忠誠,卻不代表失去自由,相反乃是得著真自由.因為當我們自己主宰自己的自由之時,我們會容易「放縱情慾」,而成為情慾的奴隸;當我們將自由交給主,由主來主宰之時,主會引導我們用這自由達成最有意義、最快樂的人生目標。請看許多人豈不是利用這自由去賺錢,結果變成「金錢的奴隸」嗎?許多人豈不是獻上自己為主而活,結果影響整個時代的人都得著復興嗎?為主而活只會使自己更自由,決不會失去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