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情緒失控的禍害 | 吳主光弟兄 |
「情緒」是隨事件發生而引起的「喜、怒、哀、樂、愛、惡、慾」;事件可以維持不變,但「情緒」就波動得很厲害了。事情發生的一刻,「情緒」可以很高漲或很低沉,但時間慢慢過去,「情緒」又漸漸回復正常,而事情本身卻維持不變;倘若事件受到情緒影響而變化,那就只有變得更不合理.因為不是按事實,而是按變化無常的情緒。再者、各人的「情緒」又隨各人的性格而異,對同一個事件反應各人都不同。因此、凡以「情緒」作為事件判斷好與壞、或對與錯的準則的,都會造成很大的混亂和對事件破壞。
比方說、有人出於好心,要勸勉一個朋友幾句話.但是勸勉的人如果太激動,用詞就會不小心、語氣會變得太重,這樣不但勸勉不成功,反會破壞了彼此關係。倘若勸勉的人突然「哭」起來,許多好話都說不清;倘若受勸的人也「哭」起來、甚麼好話也聽不進去。聽的人會說、勸勉的人在攻擊他;勸勉的人又會說、聽的人完全不明白「我是何等傷心(或受傷),還以為我在攻擊他。」其實,雙方都可能有“point”,只是各自只注意自己的“point”,無法留心對方所說的“point”──根本不能溝通。
常理告訴我們、一般人都不願意隨便勸勉別人,因為這樣的工作「很尷尬」(尷尬就是情緒之一);所以非要等到事情發展到相當嚴重之時,很少人會願意勸勉別人的。但是、「等到事情發展到相當嚴重之時」是甚麼意思呢?往往就是「忍無可忍」之時,也就是裡面的「情緒」壓抑到快要「爆炸」之時,所以他需要「很勇敢」才能衝破自己的「尷尬感」、而採取行動去勸勉一個人。在這樣的情況下,他會說話過激、會控制不住而哭起來、會「火遮眼」、會有太多話想要講而不讓別人也有時間講話、會將小事化大、會因為心急說話而不客氣……這樣就失去平衡,勸勉的好事做不到,反而積怨越深,以至彼此關係分裂。
常理又告訴我們、一個人突然聽到別人「勸勉」自己,人性的反應總是有點「不開心」(極少人會歡喜別人勸勉自己的)、於是產生「保護心理」,拉長耳朵去聽聽別人的勸勉有甚麼值得反駁的地方,而不是聽聽勸勉的本身有甚麼價值;他會一面倒地找對方誤會自己的字句、傷害自己自尊心的用詞、又從負面方面去猜想對方的勸勉其實是出於惡意….結果對方講了九個很好的“point”,全部聽不進去;只聽到一個自己認為不對的“point”,馬上就劇烈反應,將小事化大,甚至不惜也揭對方的「瘡疤」,表示:「你也有不對的地方,你有何資料勸我……。」於是與對方鬧翻了、拆毀所有的友誼、感情、關係…,也不理會甚麼「主內弟兄姊妹」,一概抹煞。
常理又告訴我們、凡「情緒」受傷的人,必定很想眾人同情、支持;所以他會到處「訴苦」,他不知道這樣做,會造成「背後插別人幾刀」,毀了別人的名譽.他卻辯說、只不過是請教別人,看看誰對誰錯而已;或說、難道我「激到爆也不可以對自己的知己朋友訴一下苦,請求他舒緩一下自己嗎?有一天我自殺了,你就開心嗎?」
常理又告訴我們、兩個人在爭拗,通常人都以為「哭」的人多數有理;「女人」多數被「男人」欺負;「性格強」的人多數欺負「性格弱」的人;「反應暴怒」的人多數是因為受了「怨屈」;「小孩子」在哭,一定是「大人」欺負他…….其實、最惡的惡人才以「哭」、「暴怒」、「指控」來回應,正如有一句流行語說:「惡人先告狀」,連年紀細小的孩子也學會這一點。
常理又告訴我們、很多人以為「搶先發言」就等於有理;「大聲講話」就等於理據強;「勇敢地指摘長輩」就等於大義滅親的正義感;「忿怒地說話」就等於很受冤屈;「被別人指摘時,立即表示反感而退去」就等於維持自己仍有面子;「有人公然說要離開教會」就一定是教會有許多很不公義的地方…。凡此種種,都是因為以「情緒」作為判斷事物的指標,大大被「情緒」欺騙,又被「被情緒激的人」欺騙。
其實、我們基督徒為甚麼不能以「愛」、以「饒恕」、以「願意吃虧」、以「主裡的弟兄關係」、以「凡事忍耐」、以「待人有恩慈」、以「教會合一」、以「見證神的同在和榮耀」、以「活出基督的生命」……來解決人際關係的問題呢?我們每週擘餅記念主,是記念甚麼呢?我們常常想念主為我們犧牲自己,為甚麼我們連一點點犧牲的功課也學不會呢?為甚麼、為甚麼、為甚麼我們動不動就說離開教會呢?如果有人感到「離開教會」就舒服得多,這人要深深地想一想,你的「舒服」造成教會多少人「受傷」、拆毀多少聖工、絆倒多少信心軟弱的人、造成教會長久「痛苦」和「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