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淫照」風暴 吳主光弟兄



關於香港近日的「淫照」風暴,越「吹」越烈。筆者認為有必要提醒大家,不要談、不要看、不要想.因為問題不是發放「淫照」對不對?從網上下載「淫照」對不對?擁有「淫照」對不對?傳開「淫照」對不對?陳冠希拍攝「淫照」對不對?多名女藝員攪性關係對不對?……其實任何基督徒都應該知道,這一切都是不對的,根本用不著研究,用不著談論。我們感到非常悲哀的是、人人都在研究「法律問題」,很少人會研究「道德問題」。法律那裡會這麼仔細,涉及各種各樣的私生活行為呢?

例如,法律從來沒有定「不孝順父母」為罪,但人人都明白,「道德觀念」不容許任何人不孝順父母;基督徒的「道德觀念」應該比世人更高,因為聖經明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神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出20:12)又說:「咒罵父母的,必要把他治死。」(出21:17)聖經看「孝順父母」比世人的看法,嚴厲得多,高標準得多。

對於近日的「淫照」風暴,聖經教訓我們說:「至於淫亂並一切污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方合聖徒的體統。」(弗5:3)聖徒的體統,不同世人的體統,因為我們的天父是「至聖」的,所以身為天父的兒女,就必須「聖潔」。「聖潔」的原意是“separate”,意思是與世人的道德標準有別,因為我們的道德是以「像天父一樣完全」為標準。按聖經的標準,「淫照」連提一下也當看為可恥。為甚麼這樣嚴格呢?因為主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凡看見婦女就動淫念的,這人心裡已經與他犯姦淫了。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丟在地獄裡。若是右手叫你跌倒,就砍下來丟掉,寧可失去百體中的一體,不叫全身下入地獄。」(太5:28-30)主認為「看淫照,就等於犯姦淫」;又認為對付這罪,要不惜「剜眼砍手」──寧願犧牲眼和手,免得全身下地獄.可見主對「淫念」,看得非常嚴重。既然如此,為甚麼我們稱為基督徒,要像世人一樣,將近日的「淫照」風暴談過不休呢?

要知道、「淫」最容易「上癮」,尤其是「手淫」和「眼淫」最容易干犯。「淫照」一旦進入眼睛,就在軟弱的人心裡成為「淫念」,很難洗除;又會進一步挑起這個人的「好奇心」,從而啟動他的「性慾」,有樣學樣,甚至有過之而無不及,叫這人像「鬼上身」一樣,情不自禁,慾火攻心,做出最羞恥、最污穢的事來。

若不是「淫」會叫人「上癮」,和苦纏著人,叫人越來越性變態,與「淫照」風暴有關的藝人就不至幹出如此羞恥的行為來;也不至轟動全城,甚至全世界了。可憐這些「淫照」已經成為許多人私下珍藏的寶貝,使「淫念」敗壞更多人。

聖經指出,神將來要「判斷了那用淫行敗壞世界的大淫婦」(啟19:2),可見私下暗中所行的「淫」,會在不知不覺中、漸漸敗壞全世界,叫世界面臨「世界末日」。從前挪亞時代,就是因為「神的兒子們」──信主的人,看見「人的女子美貌」──不信主的女子注重外表美,可能是指「性感」,就隨意挑選,娶來為妻。耶和華說:「人既屬乎血氣,我的靈就不永遠住在他裡面;然而他的日子還可到一百二十年。」意思是、因為信與不信的女子通婚,在信仰上行了邪淫,變成不屬靈,只屬乎血氣;這種行淫的風氣,漫延了一百二十年,最後逼使神的靈認為無法忍受住在這些充滿淫念的人裡頭,於是神的靈就離開他們,以至洪水──世界末日,臨到當時的世代。今天你認為「合法的事」,明天你就「鬼上身」了;再過一段時間,你自己也會「行淫」,叫聖靈為你擔憂。最後,你會有份促成世界末日的來臨,因為你有份敗壞這個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