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真理 梁永泰弟兄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作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林前13:4-7

近一段日子想著人與神並人與人的關係,想到保羅在林前13:4-7談論愛,內容都是論及與別人相處的時候持守合宜的態度、不作不對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只求別人的益處,這與世人尋求在愛裏的愉快感覺有甚大的差異。我想,世人會對保羅這個愛的講論甚感乏味,因為在當中不能得著甚麼,反之要許多的克己並付出。

當我繼續思想的時候,便想到雅歌所描述書拉密女與良人的關係,先前書拉密女與良人的關係是若即若離的,然而,當書拉密女願意與良人一起,良人在那裏她往那裏去,良人作甚麼她也一同作,她與良人的感情便變得堅強、濃烈。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也是這樣建立,人與人之間著重彼此的關係,彼此都細心、努力地建立關係,就像林前13:4-7所論述的,人與人之間的感情便成長起來,反之,若彼此都是只顧期望著在關係之中得著滿足快樂,對彼此之間的關係存著不打緊的心態,可以想像彼此間的關係十之八九會破裂。世人的婚姻關係往往便是這樣,懷著對愉快的婚姻生活的盼望開始,隨著這盼望的落空,便萌生放棄婚姻關係的意念。世人對彼此之間的關係就是看得如此淡薄,總是自己的需要在先,與別人的關係放在後,就像那書拉密女,她喜愛良人,然而卻是捨不得自己的舒適。

在這裏想到保羅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神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9),神對人的愛是怎樣呢?就是當人落在罪中,人本身並沒有甚麼可愛之處,基督卻仍為罪人死,為要挽回他們。是的,人本身雖然並沒有甚麼地方是神所看為可喜愛的,然而祂就是對所造的人不離不棄,竭盡所能挽回,便在祂所挽回的人的身上得著滿足。但願我們都鄭重與神與人的關係,像祂一樣細心、竭力地建立,我們也必要像祂一樣得著滿足,卻不要像世人看與別人的關係為等閒而只著眼於自己的需要,不然,我們將要像世人停留在孤單失落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