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潮 | 黃玉恒弟兄 |
「文化」與「潮流」這兩個互相扶持的字眼廣為這世代所熟悉,然而最早期對此現象作深入研究的卻是法國和德國的學者,為此些現象下定義,其中以猶太裔德國社會學家並哲學家格奧爾格.齊美爾(Georg Simmel)所立的定義最為後世所接受。他在其論文<論流行>中指出:「潮流文化是一個包含兩面極端的融合現象;一方面潮流是大量的人尋找認同的觀念,趨向共同而得到認同;但在這趨向共同之中又包含標奇立異的思想行為,不願意被大部份人束縛,而想望處處與人不同」。簡而言之是追隨潮流的人既不願承受與大眾不同的壓力,但又希望鶴立雞群而突出自我。面對「草食男」這個可悲的社會潮流,當地的學者則歸因於這一代未曾嘗過紙醉金迷的日子,因著無奢華的消費力而缺乏自信和男子氣慨,故此以時裝、吃食等事物來增自信。
我們能夠信基督,又有機會讀聖經真是何等有福啊!人的思維沒有根據,就只能隨波逐流,處處找人認同;人的價值觀不夠實在,就只有為自我而活,處處尋求物質滿足從而增加自信。這世代的思潮越來越與神的旨意相背,而其相違的現象也越來越明顯,甚至到一個地步,不但與真理不合,就是一般人的良心也不敢與之苟同。以弗所書說今世的風俗是出於那在悖逆之子心中所運行的邪靈,所以神命定男的要作大丈夫,這世代就使他們作只顧閒來焗焗蛋糕整整餅的人;神命令人不可穿異性衣物、混亂性別,人就為男人設計裙子、喱士衣褲以滿足人的情慾。世人的行徑有時可怕,但我們應當儆醒,因為他們背後的思維與來源才更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