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是愛主的? 徐月萍姊妹



「夫子,律法上的誡命,哪一條是最大的呢?」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 神。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這兩條誡命是律法和先知一切道理的總綱。」(馬太福音 22:36-40)

〔愛〕是誡命之首,是神看為至大至重要的。人雖然不懂如何愛神愛人,但主卻教人如何愛,並且怎樣會愛得容易些。

(一)愛人如〔己〕
(馬太福音22:39)其次也相倣,就是要愛人如己。

人懂得愛嗎?人即使不懂愛別人,也會懂得愛自己,所以,主就以人所懂的去指教人如何愛。人懂得愛自已,就當懂如何愛人。這是主所指示的。

我們常覺得愛人是很難的,因為不知對方怎樣、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正想著什麼、正需要什麼、憂慮什麼……但人都容易知道自己怎樣、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正想著什麼、正需要什麼、憂慮什麼……甚至懂得如何保護自己、不會傷害自己……更是容易寬恕自己。如果能以對待自己的方式去對待別人,相信對方能會感受到你對他的愛與關心。就如(馬太福音7:12) 所以,無論何事,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就是同樣道理。

(二)愛人如〔主〕
(約翰福音 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人假如真的不懂愛,這裡有一個愛的榜樣── 學主如何愛

主到底怎樣愛我們,是眾所周知的:主的愛就是表達於── 捨己:

主耶穌為愛世人
── 捨去天上榮華
── 捨去尊貴身份
── 捨去安舒享受
── 捨去休息時間
── 捨去個人意願
── 捨去寶血生命

主何等的愛!如此的愛!即使祂明知每一個被愛的人,沒有真正值得可愛之處。深信主這份愛,不單是給我們接受及享受,更是去學習與實踐、施予及付出愛。

約拿單愛大衛,不求自己的益處,只為對方著想,甚至將對方位置,放在與自己性命同等重要(撒母耳記上18:1,3、20:17)約拿單愛大衛如同愛自己的性命,即使自己受虧損也在所不計。(約拿單本是承接父親掃羅作王,但他寧願協助大衛作王,如果大衛作王,他就一切也沒有了,但他明知,仍肯為對方放下自己的利益。)

但主的愛更勝於約拿單對大衛的愛,因祂看我們的性命,比祂自己的性命更重要──為罪人死,神的愛就顯明了。

當我們對主說要愛祂,我們就當從身邊的弟兄姊妹開始去愛,這就是愛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