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極偉大之救恩 | 方順和弟兄 |
這節聖經,是神偉大救恩的縮寫。當中包含了七件至偉大的事:
1. 至高等的慈愛—“極愛”(agapeo)乃神的愛,有別於世間的愛,這愛甚至連仇敵也愛,是最奇妙的愛,是無條件、恆久、犧牲的愛!人間的愛都是有條件的,都是望回報的,一面付出,一面要求,即使父母對子女的愛,也帶著不少條件:聽話的就愛多些,不聽話的就愛少些;情侶的愛更是帶有條件的,對方漂亮、有才幹或肯遷就我才揀選他。但神的愛並不會因對方的條件或表現而有所變更,這種愛才是真愛,神就是用這種至高的愛來愛世上的人,而世間的愛就只像交易。
2. 至尊貴的禮物—神“甚至將祂的獨生子賜給他們”,神的兒子是與神同等、同尊、同榮,祂擁有神的一切權能和豐盛,宇宙間再沒有別的生命比祂的生命更大能、更豐盛。信耶穌的人就能得著神兒子這樣的生命,因為聖經說:“凡接待祂的,就是信祂名的人,祂就賜他們權柄,作神的兒女。”(約一:12)凡到神面前接受這救恩,神就會赦免他們,稱他們為義,收納他們成為神的兒女,叫他們享受神的一切豐富,這是神給人至貴重的恩典。
3. 至艱巨的苦難—神的兒子耶穌道成肉身(化身成為人),一位全能、全知、全智的神,甘願為愛世人嚐盡人世間的種種苦楚,祂三十歲出來傳道,三年多的傳道生涯,四處奔波勞碌,一面訓練門徒,一面醫病趕鬼,救人靈魂,可惜那時的人都拒絕祂,取笑祂,甚至出賣祂,把祂當作罪犯般看侍。祂遭眾人的摒棄,最後以代罪羔羊的身份被釘死在十字架上。祂受盡惡人的凌辱和煎熬:被罵、被鞭、被打、被釘,其實是為擔當我們的罪過承受了神的懲罰,祂死後三日復活,戰勝了死亡和撒但的權勢。這救恩在人看來很簡單,只要接受便可,但在神卻是付了極沉重的代價!
4. 最鴻恩的大赦—神是宇宙至高的、獨一的大主宰,祂是唯一的立法者、施法者和執法者;世人的心都充滿敗壞,終日所思的盡都是惡,沒有一樣被造之活物比人的心更詭詐。在神看來,大罪、小罪都是罪,思想的罪和行為的罪都是罪,都難逃一死,就是被扔入永遠的火湖。人間的法庭只能審有証有據的罪行,但我們所有的心思意念,神通通都知道,一概不能隱瞞,人自少就有貪心、自大、自私、妒忌、仇恨、色情、虛偽…,若一一數點,何只罪該萬死?!然而,神竟還愛我們這樣罪大惡極的人,又肯差祂的兒子為我們贖罪,好赦免了我們一切的罪孽,這樣的鴻恩厚愛,怎不教人感動?
5. 最容易的救法— 叫一切“信”祂的,這是最簡單的要求。信耶穌就是接受主耶穌作生命的主,這救恩神已經作成,正等侯人去享用,毋須人的功勞。世間的宗教都要求人先行善積德、唸經修行,到了一個地步才可以“得救”;唯獨基督的救恩是先給人聖徒的資格,再給人力量去活出這地位。有些人以為自己守不到聖經的教訓,所以就信不到這位神,其實這是一大誤解,只要人肯認罪、相信這救恩、又接待耶穌作他的救主,這人就必得救,就是這麼簡單,這麼容易!
6. 最公道的救法—“神極愛世人,叫一切…不至滅亡”。“世人”是包括古今中外一切的人,不論種族、學歷、富貧、男女、老幼…都可享用。世間的宗教要求人用頌經和功德去補償自己的過錯,若真的可以,那些有錢的、有學識的、有權勢的,得救的機會豈不比平民更高?這豈能算是公道的救法?(按聖經講,跟本沒有人能靠自己修煉到“義人”的地步,是白費心機!)但基督的救恩只要求人認罪、相信和接待主便可,所以是最公道的救法,所有人都有資格享用。
7. 至徹底的拯救—“不至滅亡,反得永遠的生命”,所謂“反得”,意思是說不應份得的反而得到,這就是白白的恩典了。我們是有罪的人,不單犯了很多罪,而且還會不斷犯罪,照理我們當得到應得懲罰,受永火的苦才是,但如今不單免了,而且還得著一個永恆不朽壞的生命,並且神要住在我們裡面,每天與我們同在,幫助和保護我們,真是恩上加恩!由「火湖的永死」救到「天國的永生」;由「作罪的奴僕」救到成為「作義的器皿」;由「黑暗的兒女」變成「光明的兒女」;由「神的仇敵」變成「神的兒女」;由「等候滅亡」變成「等候榮耀」,這拯救是何等的徹底!
親愛的朋友,倘若你在罪擔中嘆息勞苦多年,很想得著釋放,又很想認識這一位愛你的神,只要你誠心禱告,承認自己的罪,接受耶穌作你的救主,神必要洗淨你一切的罪,必賜你權柄作神的兒女,祂又要住在你裡面,叫你得著一個更豐盛的生命,使你的人生充滿力量和盼望。來!現在就接受吧,勿錯失這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