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主發光 | 陳貽華弟兄 |
你們的光也當這樣照在人前、叫他們看見你們的好行為、便將榮耀歸給你們在天上的父。 (太5:16)
神留教會在地上的價值,就是為祂發光,讓人認識神的美德,這是我們的使命。這是教會的本有身份,不論她光亮或是暗淡,也是一座燈台。正如,沒有過電的燈泡,也是燈泡。每一個人或每一個群體,都希望活得有價值的,希望我們這燈台,也能為主發光。
我們的教會警覺性比較高,我們久不久就聽到一些叫我們留意時代趨勢的信息,也不喜歡一些叫教會世俗化的潮流,有時我們也覺得自己行得不錯,在保守自己純正方面有點得著,而且可說都有點分別能力。然而,這未必等如我們就正在為主發光。
我們的教導也著重靈交生活,這是很好的,這是信仰的核心部份。然而神也不單希望信徒只著重建立自己與神甜蜜的關係,而忽略了「要去」為主作見證的吩咐。這與只想依偎在所羅門身旁的書拉密女無異;也就如將燈台放在床底下一般未能摸到主的心意。
為主發光是外展性的,是進到人群當中,將主介紹給別人認識。我們在這裡聚會,至少讓鄰近食肆的人,也見到我們的好行為,讓人知道這一區有一群正派的基督徒吧。我們每禮拜日也在此聚會,也希望我們由這處認識到的真理,也能藉著我們伸展到我們所接觸的每一角落。
為主發光也是講求生命質素的。人得到幫助,是因為他遇到一個美麗的生命。由此,他得到安慰、鼓勵、或善意的批評等。正如,我們之所以曉得悔改,也是遇到了主,祂的美善,對我們實在的幫助,一直吸引我們前行。我們活在人前不是發自己的光,乃是我們認識神之後,去反照主的美善,讓人透過我們可以進一步認識神本身。這樣的力量很大,影響也最為持久。
願神帶領我們,使我們因祂,生命可以發光;我們在此同得主恩,也讓人認識祂的恩。願我們同有這樣美好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