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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靈是保惠師,或「訓慰師」(約一四16小字),也有代求者的意 思。祂為我們的軟弱代求(羅八26),也安慰我們(徒九31)。
我們有兩位代求者:主耶穌與聖靈──雙重的代求。
聖經告訴我們,主耶穌為我們代求的重點是「拯救到底」(來七 25)。「誰能定他們的罪呢?有基督耶穌已經死了,而且從死M復活,
現今在神的右邊,也替我們祈求。」(羅八34)
聖靈為我們代求的重點,是為了我們的軟弱:「況且我們的軟弱有 聖靈幫助,我們本不曉得當怎樣禱告,只是聖靈親自用說不出來的嘆息
替我們禱告。」(羅八26)這代求有一個目的,就是下文(八28)所說 的,使我們獲得一個確實的信念:「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神的人得益
處。」
這一節經文M面有七個寶貴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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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祂是完成這應許(得益處)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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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屬神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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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曉得」──a.由聖靈代禱而獲得信心的確知:把握。b.經驗的
證明:信徒個人的經歷和許多見證人的經歷。c.大自然界的例子:樹葉 因寒冷而變成美麗的顏色等。d.神的應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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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事」──包括一切遭遇在內:人看為有益的或有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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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相效力」──不可只看一件事或一方面的結果,乃是看全面
的交互作用的總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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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神」──基本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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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處」──神眼中的益處,永恆的益處,即下文二十九節所
說:獲得神兒子基督的模樣(像基督的品格與靈性),以及三十節所說 的「得榮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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