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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章近期報導一宗駭人聽聞的碎屍案件,一位少婦把同居男友刺死 後,在慌亂中不知所措,遂致電一位舊同學及一位朋友。二人得知此事,
不單沒有鼓勵犯案者面對錯失,反而協助她把屍體碎開,和鹽藏在一個鐵 箱內。
看過這段報導,內心唏噓不已。這算是朋友?協助犯兇殺案的朋友毀 屍滅跡算是愛護她?抑是傷害她?殘害她?
這個世代很多人缺乏愛,因此很重視朋輩的接納、愛護。因為害怕被 拒絕、失去友朋,便不自覺地放棄了個人的判斷,在感情上受制於別人;
只會按他人的意願行事,懼怕拒絕要求,至終帶給自己、別人不可收拾的 禍患。
有基督徒混淆了論斷與判斷,認為我們不應該「批評」別人的看法, 應尊重別人的「自由」。聖經所指的論斷,含有貶抑別人,按私見定罪,
達至傷害他人的目的。然而判斷不同論斷,基督徒不可作「糊塗人,要明 白主的旨意如何。」(弗5:17)在是非不明的社會內,我們要留心按聖經
的道德準則,對各樣的事件、行為,作出判斷。主耶穌並不禁止我們判斷 別人的言語行為,祂只是指醒我們,「不可按外貌斷定是非,總要按公平
斷定是非。」(約7:24)
基督徒重視關係,因此我們會盡可能保持與別人和睦的關係,這是好 的。但保羅說:「若是能行,總要盡力與眾人和睦。」在勸告我們要追求
和睦之際,他也不得不加上「若是能行」──在不違背聖潔、真理的原則 下。因此當希伯來書談及追求和睦之時,清楚指出要不失聖潔的原則:
「你們要追求與眾人和睦,並要追求聖潔,非聖潔沒有人能見主。」(來12: 14)
這個時代最響亮的言論,並不是公義的道德判斷,而是犯錯的人美化 個人行為、「抹黑」真理的厥詞。我們何等需要聖靈所賜的勇氣,帶著
「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的堅強的愛心,拒絕認同邪惡,作正直的判 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