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年十月一日

蒙召者

滕近輝牧師

使徒保羅蒙主選召,接受了「福音執事」的職分。他在哥林多後書第 四章寫出了他蒙召的感受與心志。這也正是每一個獻身接受福音使命者所 應有的態度:

  1. 不傳「自己」,乃傳「基督」(5節)──不是吸引人歸向自己,乃是 引人歸向基督。

  2. 基督為「主」,自己為「僕」(5節)──站定僕人的地位。

  3. 在自己的「瓦器」裡,裝入神的「寶貝」(7節)。這樣,卑微的瓦器 便成為貴重的器皿。那沒有寶貝在裡面的瓦器,才永遠是卑賤的器皿。

  4. 身上常帶著基督的「死」,因而常顯明基督的「生」(10節),並且這 「生」的功效也臨及別人(12節)。

  5. 「外體」雖然毀壞,「內心」卻一天新似一天(16節)──心靈永遠年 青。

  6. 至暫至輕的「苦楚」,成就極重無比永遠的「榮耀」(17節)。這正是 十架引往冠冕的真理。

  7. 不念「所見」,乃念「所不見」(18節)──這正是「暫時」價值與 「永遠」價值的區別。

  8. 在「心光」中,得見「面光」(6節)──當神的光照耀在我們心中時, 我們才能看見神的榮光顯在基督面上。我們在這面光中敬拜與工作。

(按:本文曾刊於滕牧師著作:《給我羊》,
蒙宣道出版社批准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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