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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接到一通電話,一位平常熱衷工作的會友,因一宗交通意外,突然要臥床一兩個月,不能如常工作。另一位患上癌症、臥病在醫院的會友告訴我,他何等渴慕可以如常地走路、飲食、工作──過去習以為常、理所當然的生活,突然間變得遙不可及。雖然如此,他們兩位仍然毫無怨言,順服神對他們的美意。
基督徒知道我們的生命不在自己的掌握中,但我們卻常常忘記了為自己可以「如常」地工作、生活而感恩。一方面我們知道自己只不過是「管家」,被暫託管理神所交付我們的生命,另方面我們仍不自覺地認為我們
對自己擁有「專有權」──埋怨環境破壞了我的計劃、埋怨疾病奪去了「我的」健康、埋怨神「侵佔」了我的「自主權」。
約伯說:「我赤身出於母胎,也必赤身歸回;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聖經續說:在這一切的事
上,約伯並「不犯罪」,也不以神為愚妄(妄評神)(伯一21-22)。約伯認定神有絕對的主權,祂若要取回任何一樣祂曾交付我們的東西,祂仍是可稱頌的!聖經明言:神是愛,在祂一切所作的事上,祂並不會違背祂自己愛的本質。我們憑著信,知道在一切的情況下,祂的慈愛仍然是永遠長存(參詩一三六篇)。因此我們謙卑地接受:主,磢犒D路超越我的道路。
當我們身旁的肢體患病或遭遇意外時,我們或許在其中可以領受多一 點智慧:趁著白日,我們當作那差我來者的工。作甚麼工?
1. 很多快將離世的信徒都會為兩件事感到遺憾:在過去了的日子內忙碌工作,未能付出時間陪伴自己親愛的人,他們深感歉疚;另外也為到自己未能多服事主而感到難過後悔。不多的人在離世時會為自己未能達到
某項成就而難過,卻常常為到自己與人、與神關係上的虧欠而難過飲泣。
2. 努力讓我「今天」的生活、工作變得有價值。怎樣可以有價值? 「無論作甚麼,都要從心裡作,像是給主作的,不是給人作的。」(西三23)
把一切的職責、事務作得是為主作的一般,便有價值;也時常問主:主啊,磠n我為磣@甚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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