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三年一月十一日/一月十二日

以父的事為念

蕭壽華

耶穌十二歲時隨父母上耶路撒冷守逾越節,之後祂卻沒有隨他們離開,有三日之久獨個兒在聖殿內學習真道;當祂的父母傷心地回來找祂時,祂卻是嚴正地說:「豈不知我應當以我父的事為念嗎?」

多年後另一次逾越節,耶穌上耶路撒冷,看見聖殿內眾販擺賣牲畜、兌換銀錢,喧嚷混亂,便怒將牛羊和眾販趕出殿去,聖經解釋說:「我為瞗]父)的殿心媯J急,如同火燒。」(約二17)

我們今天以甚麼事情為念?又為甚麼事情心媯J急?我們終日所掛念的除了我們的學業、感情、事業、家庭、子女外,有多少是為到我們天父的事?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生活擔子,我們不敢輕看這個事實,但「先求祂的國和祂的義,這些東西都要加給你們了」這寶貴的應許幾時才會在信心的回應下,成為我們真實的經歷?

一切都要過去,惟獨遵行神旨意的才永遠長存。或許我們要更多以永恆的眼光來看我們每天的事務,才能夠將它們放在應有的地位,而不會高估它們對我們的重要性。

教會內人材眾多,但為甚麼在我們中間雖擁有這許多富恩賜才幹的人,仍是那麼沉靜?為甚麼這麼多工作的負責人告訴我,他們找不到人?來吧!讓我們同心合意,以父的事為念,殷切地在教會內、外去工作事奉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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