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六月二十五日

宣道會對崇拜模式的基本立場及指引

蕭壽華

一、崇拜方向

1. 崇拜必須以神為中心
三位一體的真神是崇拜的中心與對象,因此在崇拜中,任何會使人的注意力、讚美及崇拜離開神的程序、人和物,都應該被摒棄。領導崇拜者無論是主席、講員、獻唱或獻奏者,都應該隱藏自己,誠實地高舉基督,不容自己成為會眾崇拜的對象。

2. 崇拜至終的目的是尊榮神、討神的喜悅
雖然信徒在敬拜神的過程中,會領受從神而來的勸勉與安慰,但是人心靈的滿足並不是崇拜最重要的目的。因此,人縱使在不太舒適的殿堂中聆聽簡單的聖經信息,仍可以把美好的崇敬獻予神。信徒不應以個人「得」與否來判斷崇拜的優劣,應學習在不同的限制中,將個人所能夠表達最好、最誠實的敬拜獻予神。

3. 崇拜就是奉獻
信徒到主面前敬拜,不可以「消費者」的心態要求屬靈的「服務」,而是在崇拜前做好各方面的準備,把一顆誠實敬拜的心獻呈予主。在崇拜的過程中藉獻上詩歌、金錢等,表達個人對神生命的奉獻,並且透過崇拜更新心志,在隨後每一天的工作中過事奉主的生活。

4. 崇拜是受造者被造的目的
我們被神所創造,終極的目的是為要敬拜祂、尊榮祂、讚美祂;而這種敬拜的動力是源於聖靈所重生的新生命,是人經歷神奇妙的大愛以後,從心底引發一種強烈的愛的回應。個人屬靈生命的狀況與集體的敬拜互相牽連,宣道會的先賢認為個人一切的工作與事奉,都當以「單要敬拜祂」為行事的動機,以至基督徒的人生就是敬拜的人生,集體的敬拜也就是個人日常生活的反照。

5. 崇拜是悟性、感性全人投入的敬拜
崇拜不應單是思維理念的教導活動,也不只是個人感情的宣泄。崇拜模式的設計容許敬拜者在平靜中有條理地領悟真理,也可以讓敬拜者釋然地以歡慶的感情讚頌神奇妙的作為與恩典。美好的崇拜是敬拜者全人投入,盡心盡意地向神表達崇敬的時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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