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八月九日/八月十日

竭力扶助貧窮人

陳劍雲傳道

今年以來,通賬熾熱,中產階層受到經濟壓力,但基層和貧窮人士處境更困難,更不要說發展中國家的飢民了。「我們艱難,別人更是艱難」,當北宣家早年財政還未穩固時,滕近輝牧師說出了這句話,建議定期撥款支持大澳宣道會。今日,我們是否也有這樣的心腸,實踐「施比受更為有福」的真理﹖

貧窮是墮落世界不會斷絕的問題(申十五11),因為人在罪中忘卻了對創造主和其他人的責任,以為賺取的一切,就是自己的,不留餘地為自己累積,甚至詐騙欺壓,設立各樣不公平的制度,使自己盡得所有,懶得理會別人窮乏飢餓。聖經提醒我們,漠視窮人的需要,和欺壓他們的,同樣是得罪神(箴廿八27)。所以,舊約律法設立各種的制度,要保障貧窮人免受不義的對待,而安息年和禧年的設立,免債和退還田產的規定,則讓貧窮人有翻身之日(利廿五、廿七章)。舊約的「扶貧」措施,是今日我們仍可參考的「範例」,更提醒我們,扶貧不是只解決溫飽和居住等基本需要,更要幫助窮人發展,讓他們也可以有豐盛的生命與尊嚴。

在初期教會的服事中,關顧貧窮人是非常重要的議程。保羅不但為傳福音而奔波,更常常掛念和親身處理捐助窮人的事(徒廿四17,林前十六1-3,林後八、九章)。在真理上,教會認定憐憫貧窮是真實信仰之表現(雅二14-17),捐助窮人是神所喜悅的祭(來十三16)。不但如此,在歷世歷代的教會,積極扶助貧窮人都是教會復興的重要表現,不少屬靈人都以服侍貧窮人為認識上帝的途徑。

扶貧不容易,但非政府組織可做的事不是政府可以取代的。伊斯蘭教徒尤納斯博士(Dr. Yunus)越過了政府的限制,透過「窮人銀行」的微型借貸計劃,幫助了成千上萬的孟加拉人脫貧,帶來深遠的改變。他的例證告訴我們,透過更多親身的接觸,了解需要,尋求異象與策略,加上智慧和毅力,扶貧的工作可以有驚人的成果。

現今的貧窮問題比任何一個世代更嚴重,貧窮地區如是,富裕社會中的窮人也很困難。基督徒不但要捐獻,在理財計劃中常作幫助窮人的準備(路十六章),更要積極發揮扶貧的創意,而不是被動地等待別人求助。但願神的話刷新我們對貧窮問題的看法,神的靈激勵我們的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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