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十一月二十二日

說方言與聖靈充滿

蕭壽華

很多人認為要被聖靈充滿,便必須要說方言,但聖經並沒有把「被聖靈充滿」與說方言拉上必然的關係。「方言」是甚麼呢?五旬節聖靈降臨的時候,門徒「說起別國的話來」,「講說神的大作為」(徒二4, 11),因此方言是一種超自然的語言能力,人雖未經學習,便能以某一種地上的語言來頌讚神。有人認為方言也是一種「天使的言語」(林前十三1),但我們難於根據聖經中這唯一一處的表述而確定方言是天使的言語,況且經文是採用一種假設性的說法(「我『若能』說萬人的方言,並天使的話語」),把一種可能性推至最高,以比對出若沒有愛,這些「若能有」的能力,也是沒有意義的。因此我們可以相信,聖經中所講的方言,只是某種地上的語言。

聖經也明言,方言是眾多的恩賜之一,並不是每一個信徒均會領受這恩賜。「豈都是說方言的麼?」(林前十二30上),因此沒有講方言能力的人,並不表示他們在靈程上較能夠講方言的人次等,他們仍可以是被聖靈充滿的一群(使徒行傳中很多聖徒被聖靈充滿時並沒有講方言)。同樣,方言也不是進入其他屬靈領域必經的門戶,甚至聖經在排列恩賜時,指出第一是使徒的恩賜,最後才是說方言的(林前十二28)。

因此,勉強追求得著方言的恩賜,甚至在神面前不理一切,「倒空自己」,哀求神必定賜下方言,是危險的追求,甚至會招惹假方言的靈。另一方面,方言也不是可以按人的意思,教授與別人,因為一切的恩賜,「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隨己意分給各人的。」(林前十二11)

然而,我們可以帶著渴慕的心,向主求得方言,(「也要切慕屬靈的恩賜」〔林前十四1〕);遇到別人講方言時,若是在聚會中,個別而有秩序地進行,便毋須禁止(林前十四39, 40)。

方言是一種恩賜,神賜下恩賜的目的是要造就「別人」,不是自己;若恩賜必須是憑著愛心而運用出來,我們又怎可以以愛心(愛人的心)去造就自己?當然,當我們忠心地運用恩賜,自己在過程中也會蒙恩,得成長,但這並不是運用恩賜的主要目的。(林前十四4:「說方言是造就自己」的意思請參北宣網站相關文章。)
明白主旨意的人,留心在生活上高舉基督,尊祂為主,順著聖靈的引導而行,無論他們在過程中有沒有特別的經歷,仍可被聖靈充滿,為主作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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