耶和華卻定意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耶和華以祂為贖罪祭。祂必看見後裔,並且延長年日。耶和華所喜悅的事必在祂手中亨通。(以賽亞書五十三10)
主的一生,顯然是以完成神的旨意為最高目標,因此祂說:「我的食物就是遵行差我來者的旨意,作成祂的工。」(約四34)神喜悅祂的愛子,也是因為「神所喜悅的事(神的旨意)必在祂手中亨通(the will of the Lord shall prosper in His hands)」——沒有少許偏移,都美好地得以完成。
主耶穌被帶到各各他之時,兵丁不斷拿苦膽調和的酒給祂喝。在釘十字架前,兵丁多把這種酒給犯人喝,讓犯人神智迷糊,較容易把他們釘上十字架。然而主卻一次又一次地(原文含意)拒絕喝這些酒,好像是要保持清醒,可以有意識地、主動地遵行神的旨意,毫無保留地為人類承受所有的苦楚。
然而,是神「定意」(喜悅)將祂壓傷,使祂受痛苦的嗎?神知道祂的旨意都是公義的、美好的,因此雖然祂的愛子要承受痛苦,祂仍是「喜悅」這事。主耶穌也與父同心同感:「祭物和禮物,磥ㄢ蒏恣F……看哪,我來了!……我樂意照磢漲捕N行;磢澈萿k在我心裡。」(詩四十6-8)
快離世時,祂主動表示:「我渴了。」不錯,在烈日當空、流血流汗的狀況下,主全身涸乾、口舌乾裂,但聖經說:「耶穌知道各樣的事已經成了,為要使經上的話應驗,就說:『我渴了。』」(約十九28)——祂不單是為口渴,更是為要成就神的旨意,或許祂是要喝一口醋(廉價的酒),以致祂可以清晰地說:「成了!」
「成了」這個字正代表著一種永久的狀態,同時表示一件事情已經達到預期的結果。主說「成了」,就是救贖的工作永遠地成全了!也好像一張賬單已印上「已付」的字句——救贖的賬單已全數付清了!在那刻,主便主動把靈魂交出來(「祂叫祂的靈離開」〔太二十七50直譯〕),祂成就了神的旨意,便主動捨去生命,回到父那裡去。祂也因完全了神的旨意,領受神給祂的復活,並且看見自己的復活如何引領祂的後裔、祂的眾子進入榮耀裡,「延長年日」,延至永恆。
「你們必須忍耐,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來十36)
祈禱:主啊,堅固我的信心,忍耐順從篧鴽琲漲捕N,讓磢漲捕N在我生命中亨通,我便蒙恩。
(按:本文選自區聯會出版的靈修書籍《渴想救贖》,該書第三部分「耶穌的受難」共有九篇蕭牧師撰寫的文章,鼓勵弟兄姊妹在受苦節期間閱讀,思念主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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