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一二年六月九日/六月十日

神的居所

蕭壽華牧師

所羅門定意要為耶和華建造殿宇,他清楚知道他必須建造極大的殿宇,「因為我們的神至大,超乎諸神」;他讚歎神的偉大,也感歎自己的卑微,說:「天和天上的天,尚且不足祂居住的,誰能為祂建造殿宇呢?」(代下二6)


是的,宇宙的創造者,並不被任何空間所困。詩人說:「我往哪堨h躲避磢瘋F?我往哪堸k、躲避磢滬情H」(詩一三九7)神對耶利米說:「我豈不充滿天地嗎?」(耶二十三24)


然而,充滿天地的主宰,卻選擇「教會」作為祂的居所:「教會是祂的身體,是那充滿萬有者所充滿的。」(弗一23)何等奇妙的恩典!至尊崇、至偉大的耶和華,竟居於這群極微小,原是罪人的群體中。


但是,要讓神全備的豐盛與恩典充滿教會,教會必須依循一條不變的道路:彼此相愛。在以弗所書三章保羅的禱文中列出幾點原則:一、我們靠自己不能去愛,但憑茷H心,基督就在我們生命中成為牢固的愛的基礎(三17)。二、在彼此相愛的環境與體驗下,我們才能充分明白基督對我們的愛。三、至終我們可以「知道」(領受)基督的愛,一種超過一切知識、恩索和推測,是「不可知」的愛(「並知道這愛是過於人所能測度的」),這似乎是不可能的事,卻是在相愛的實踐中得以「知道」。四、「便叫神一切所充滿的,充滿了你們(教會)」(三19),教會是神定意要充滿的地方,當教會眾肢體因愛主的緣故彼此相愛,神的心意便要成全,教會便真的成為神的居所。


「從來沒有人見過神,我們若彼此相愛,神就住在我們堶情A愛祂的心在我們堶控o以完全了。」(約壹四12)


(按:本文摘自蕭牧師著作《牧野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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