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死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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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死亡有各種不同的原因。
有的死是出於自然﹕例如病死,老死等。有的死是由於天災
人禍﹕例如地震,風雪,水災等是屬於天災﹔戰爭,打鬥,謀殺
等是人禍。有的死則是自殺,那是自取的。人總有一死,不是死
於這個原因,就是死於另一個原因,死無可避免。
生老病死是自然現象,我們不能把責任歸給神。
人禍是人為的,亦與神無關。若果是自殺,那是自取的,更
與神無關。
唯一給人質疑的就是天災,可是天災是自然現象,人正好遇
上,是人的不幸,有理性的人也不會把責任推給神。
天災有時死幾個人,有時則死傷無數。受害的人數少時,沒
有引起人注意,受害人多時,才使人發覺其嚴重性。亦因為這樣,
引起人質疑神。其實無論人數多或少,都是不幸,都值得我們同
情,悲傷,但是卻與神無關,因為這是天災﹗
三.律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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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看死亡的原因,我們不難發現,這都和「律」有關。人若
剛好碰到這「律」,死傷就自然發生。因此,人若認識「律」的
道理時,人就不會把死亡的責任推給神了。
生老病死是自然律,是人生過程的自然現象,無人能免。
天災也是自然律,是天地宇宙的自然現象,且有其一定作用,
雖然我們不完全知道和了解。
人禍,自殺也是一種律。相爭,打鬥就必有傷亡﹔開快車就
會失事,導至車禍,這是人為的律。自我傷殘,就一定會有死傷,
這也是人為的律。
因此,既然都是「律」,問題就不在神了。
聖經給我們看見,神不喜歡人受苦死亡,自從亞當犯罪後,
人就落在這些律裡,這些律也管束著人,而且帶給人痛苦。不過,
這些律也提醒人,警戒人,叫人知所警愓,知道死亡會隨時臨到。
人必須與神和好,並時刻作好準備,隨時見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