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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羅馬在哪里?
羅馬是當時羅馬帝國的首都。我們不知道她的教會是在何時建立,是誰建立和怎樣建立。當保羅寫信給他們的時候,那里已經有教會了。(羅一:8)(地圖從略)
2。作者:使徒保羅
3。代筆寫信者:德丟(羅十六:22)
4。寫作日期:主后55年末至56年初
5。寫作地點和契機:
保羅在他的第三次傳道旅程中,經過哥林多。(徒二十:2 - 3)他住在一個名叫該猶的信徒家中(羅十六:23)在過去的兩次傳道旅程里,他已經不只一次踏足亞細亞(現在的土耳其)、馬其頓、亞該亞(現在的希臘)等地,所以他說:“如今在這里再沒有可傳的地方。”(羅十五:23)他很想向西方羅馬傳福音,再往西班牙。但因他還要帶馬其頓和亞該亞信徒的捐款回耶路撒冷,供給聖徒與窮人,就在還沒回到耶路撒冷前寫了這封信。他萬萬料想不到,他到了耶路撒冷后,就被當局逮捕,然后被押回羅馬,成為帶鎖鏈的福音使者。
6。寫作的目的:
在沒有寫這封信之前,保羅已經寫了加拉太書信和哥林多書信。他寫這些書信都是為了對付當地教會所面對的問題。現在,他在哥林多候船的這段期間,有較充裕的時間可以思想整個救恩信仰的問題。他寫這信來解釋他對基督信仰的了解,和這信仰應如何在信徒生活上實踐出來。
7。內容:
全書環繞著一個主題:人類蒙上帝悅納的惟一條件,乃是相信耶穌基督。上帝不偏待任何人,猶太人和外邦人都一視同仁。他首先介紹“上帝的義”的觀念(羅一:17),然后刻意描繪外邦人的現狀(羅一:18 - 32)。按上帝的標准我們眾人都被定罪。猶太人雖然有認識上帝律法的特權,卻沒有遵守。(羅二 - 三:20)但上帝為世人預備了一個完全的救法:惟有靠著對基督的信心,借著他代贖的死,人才能取得上帝的義。(羅三:21 - 五:21)接著,他又闡述這種在基督里的新生命,應該引導人進入一個全新的生活,也就是成聖的生活,(羅六至八章)不是靠自己,乃是隨從聖靈而行的生活。
但是,為什么外邦人接受上帝的救恩,猶太人反而拒絕呢?因為猶太人認為必須靠律法才可以得救。保羅在第九章至十一章說,真以色列人終必得救。
上帝的赦罪和慈愛驅使我們過符合這新召命的生活 -- 完全改變我們的思想和生活方式。在第十二章至十五章,保羅告訴我們怎樣在愛中生活,他也強調基督徒事奉上帝、對國家、對別人的責任,以及良心等問題。
8。簡綱:
A。羅一:1 - 15 問安、禱告和感謝
B。羅一:16 - 17 主題的宣告 - 因信稱義之道
C。羅一:18 - 四:25 上帝的義之顯明
D。羅五:1 - 八:39 因信稱義的生活
E。羅九:1 - 十一:36 人的不信和上帝的信實
F。羅十二:1 - 十五:13 因信稱義的信服
G。羅十五:14 - 十六:27 結語
9。圖解:(從略)
10。文體和風格:
A。這是保羅書信中最接近神學論著的一篇,全書很少有關實際問題的細節。
B。全書結構嚴謹,一氣呵成。雖然沒有加拉太書和歌羅西書的辯論式語氣,但我們也時常可以看到一問一答的形式結構。
11,經文問題:
A。因為這本書有三個不同的結束頌贊(羅十五:33,十六:24(中文聖經刪除),十六:27),所以有人以為保羅原來寫的羅一:1 - 十五:33 是寄給羅馬教會的,后來采用這封信,加上第十六章的個人問候,寄給以弗所教會。這是因為保羅和羅馬教會尚無淵源,但他與以弗所教會關系密切。但大部分新約學者還是主張羅馬書是保羅寫給羅馬教會的一封信。
B。對第七章的解釋也眾說紛紜:是保羅得救前還是得救后的經歷?
C。對第九章至十一章的解釋也是一樣:以色列國在上帝的救贖計划里有沒有特殊的地位?
羅馬書的雷霆筆力和影響力是無法估計的。這本書曾經挑旺了一些屬靈偉人 -- 奧古斯丁、馬丁路得、本仁約翰、衛斯理 -- 借著他們形成教會的歷史。
懇求教會的主耶穌基督也借著這封信改變我們的生活,再一次用他的靈挑旺我們心里的火,叫我們更清楚地了解耶穌基督,更熱誠地敬愛他,更緊密地跟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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