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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帝是公義的。公義的上帝要按真理來審判世人。(羅二:2)上一課,我們已經看到保羅怎樣數算外邦人的罪行,他們都不是義人,跟上帝的關系都已經完全的被扭曲。他們將無法逃避上帝的審判。
接下來的這兩課,保羅則指出猶太人也同樣不是義人,他們也同樣不能逃避上帝的審判。
2。但猶太人和外邦人不同,他們是一個驕傲的民族。他們以為自己是上帝所揀選,是亞伯拉罕的后裔,過去上帝特別恩待他們,所以他們的救恩是肯定的。保羅在第二章里,像跟一個無形的猶太對手辯論,說他們也是一樣的罪惡滿盈,上帝的忿怒一樣要傾倒在他們的身上。
3。羅二:1 - 16 不偏待人的上帝要審判猶太人猶如他審判外邦人一樣。
A。猶太人的罪:
(1)他們論斷外邦人,自己所行的卻和別人一樣。(羅二:1 - 3)
“罪”這個字第一次出現在羅馬書(中文聖經)(第一節)。原文的字不是“罪”,是katakrino, condemn, 是定罪的意思。外邦人犯罪,猶太人當然高興得不得了,要定他們的罪。但現在,他們因自己所行的卻和外邦人一樣,他們反過來定自己的罪了。
(2)他們藐視上帝的恩慈、寬容和忍耐。(羅二:4 - 6)
恩慈的原文是chrestotes, goodness,是慈祥的美好。但這種美好不像希臘文里另一個字,agathos,它也是翻譯成“好”,但后者的好是表現在教訓、嚴肅和處罰之中。譬如,當主耶穌在聖殿中發怒的趕出換錢和賣鴿子的人以清潔聖殿時,他是個agathos; 但當主以慈祥的愛對待那以油涂抹主的腳的婦人及那犯奸淫的婦女時,他是個 chrestos。
寬容的原文是anoche,forebearance,這個寬容是有期限的,期限一過,上帝的懲罰就要降臨。
忍耐的原文是makrothumia, longsuffering,上帝有力量去報復,但他卻不這樣做,他很有耐心,不立刻降罰猶太人。
保羅說:你們猶太人是不是輕看上帝對你們的善意,而犯罪作惡?
(3)他們自恃有律法,高人一等。(羅二:12 - 16)
保羅說:在律法之下犯罪的,上帝就按律法審判他們﹔沒有律法的人,上帝會按著他們的良心(是非之心)來審判。保羅要在下來的一段經文(羅二:17 - 三:8)詳加解釋。
B。上帝的審判:
(1)按真理審判猶太人。(羅二:2)
(2)按行為審判猶太人。(羅二:5 - 11)
(3)按律法或良心審判人。(羅二:12 - 16)
沒有上帝的人,他的一切作為必須根據自己的良心,絕對不可有任何事叫良心不安。這是可能的嗎?_________
上帝是不偏待人的上帝。不論是猶太人還是外邦人,犯罪的都不能逃脫上帝的審判。
作為基督徒的我們,是否自恃在基督里,就比人自高一等,可以為所欲為?
猶太人說:“在這世上,上帝只愛猶太人。”又說:“對猶太人,上帝像父親,告誡他們,表明他是父﹔但對外邦人,他像嚴厲的君王,責備他們,又提出罪証。”
我們作基督徒的,會不會有同樣的心態?千萬記住,我們不是“因信成義”,我們是“因信稱義”﹔我們不是義人,只是蒙恩的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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