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 | 張鎮英教師 2009.01 |
『他身穿紅衣,還是身穿粗衣麻布?他靜靜降生人世,還是以雪車到步?…』
『懷抱世間我未絕望,願祝福天邊降凡塵…』 一首又一首的詩歌再次在尖沙咀海旁響起,約六十位平安堂的弟兄姊妹齊集在去年同一地點報佳音,要向路過的行人宣告耶穌基督降生的好消息。 六十人雖然並不算是一個龐大的隊伍,但對平安堂來說,已是平日主日崇拜出席人數的三至四成;雖然未致於全教會總動員,卻也展現了眾多弟兄姊妹對傳福音的熱誠。其實弟兄姊妹的參與,並不僅於當晚的三數小時,乃是事前數個主日祟拜後的努力練習詩歌、搖鼓舞、接受傳福音訓練等,並且背後還有一班充滿活力的大衛團團友花了不少時間、心思在宣傳及籌備工作上。從大家由始至終積極的投入參與,教牧同工看到的是不少屬靈生命在成長;上帝藉著聖誕報佳音的機會,叫我們更加看重傳福音的大使命。 報佳音至夜深,雖然大家已身體已感到疲累,但仍然停不下來,仍然興致勃勃唱詩、跳舞、講見證、傳福音,一直至凌晨二時工作人員清場為止;大家如此堅持,是因為明白報佳音是為了甚麼。 有人「報佳音」為了謀財,像當晚在我們報佳音場地鄰近那三數位青年一樣,他們一邊唱歌,一邊放置結他箱收集「打賞」。沒多久,當值的警員走來,逐一登記他們的姓名,並且請求他們離去。(感謝主,雖然我們佔用了很大的地方,放置了不少音響設備,動用了擴音喇叭,但整個報佳音過程順利,完全沒有被干擾或被要求離開。) 報佳音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傳講主耶穌降世那大喜的信息,聖經清楚教導我們,傳福音是主耶穌交託給信徒的大使命,是信徒生命的一部份,無論是否甘心願意,也要去傳。保羅說:「我傳福音原沒有可誇的,因為我是不得已的;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我若甘心作這事,就有賞賜;若不甘心,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既是這樣,我的賞賜是甚麼呢?就是我傳福音的時候,叫人不花錢得福音,免得用盡我傳福音的權柄。」(林前九:16-18) 我們未必明白若果不傳福音,會有甚麼「禍」;但我知道,若果不傳福音,我就對不起主耶穌基督。一個愛主、願意服事主的人,得著這麼好的福音,竟然不願意把握機會和有需要的人分享,試問怎能對得起深愛我們、甘心為我們犧牲生命的主耶穌。也許,我們會有不甘心傳福音的時候,當我們面對自己固執的家人、面對自己不喜歡的同事或同學、面對一些「金毛紋身」青年的時候,我們可能會猶豫,要不要向他們傳福音?保羅的說話提醒我們,即使不願意、不甘心,也要甘心去做這事。 是甚麼力量使我們「不甘心」也要「甘心」去做?保羅說:「原來上帝的愛激勵了我。」傳福音並不是因為別的動機,而是因為上帝先愛我們,祂的愛激勵了我們,上帝要藉著我們讓他人也得著這份愛。所以,傳福音並不是要去說服對方相信,因為只有上帝的愛才能「說服」一個人,使人相信、改變人的生命,我們只是上帝使用的管子來流露衪的愛。明白這點,我們就知道傳福音根本沒有可誇的地方,傳福音、報喜訊也就是向人傳揚上帝藉愛子耶穌基督向人所表達無私的大愛。因此,我們要「甘心」向人宣告: 『這世界有個千年不變道理,那就是耶穌愛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