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33 到了一個地方﹐名叫「髑髏地」﹐就在那裡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又釘了兩個犯人:一個在左邊﹐一個在右邊。

23:34 當下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兵丁就拈鬮分他的衣服。

23:35 百姓站在那裡觀看。官府也嗤笑他﹐說:「他救了別人;他若是基督﹐ 神所揀選的﹐可以救自己吧!」

23:36 兵丁也戲弄他﹐上前拿醋送給他喝﹐

23:37 說:「你若是猶太人的王﹐可以救自己吧!」

23:38 在耶穌以上有一個牌子(有古卷加:用希臘、羅馬、希伯來的文字)寫著:「這是猶太人的王。」

23:39 那同釘的兩個犯人有一個譏笑他﹐說:「你不是基督嗎?可以救自己和我們吧!」

23:40 那一個就應聲責備他﹐說:「你既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 神嗎?

23:41 我們是應該的﹐因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做的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

23:42 就說:「耶穌啊﹐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記念我!」

23:43 耶穌對他說:「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裡了。」


       

今天是聖靈降臨節最後主日,亦即是教會年曆最後的一個主日。因此教會所定的福音經文,就是要我們「奔向主懷,求上帝恩門大開」,讓我們進來認罪,接受主的赦免,「直到享福天堂」。


在聖經中,約翰福音三章十六節,是以一節的聖經涵蓋全本聖經救恩的真理。至於路加福音十五章十一至二十四節耶穌所說浪子的比喻,更啟示了上帝對人類的慈愛。而今日的福音經文清楚的顯明了上帝救恩的真實性。可以說全本聖經的真實活劃的福音。

在這幅美麗的圖畫中,我們有如十字架底下的一些人群,首先讓我們靜靜地的默想沉思,耶穌身處十字架上生命的盡頭,剛剛被釘高掛起來,其中的疼痛,可謂苦不堪言,傷痛之極。然而祂卻說了在十字架上第一句的話:「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曉得!」在此我們認識到耶穌在世界上所講的愛。


1.赦罪的愛:耶穌所面對是殺害祂生命的人;搶掠祂東西的人;嘲笑辱罵祂的人,然而耶穌在實際的處境下作出真實的宣赦,而內中並無虛偽的做作。耶穌登山寶訓中說到:「你們聽見有話說,當愛你的鄰舍,恨你的仇敵。只是我告訴你們,要愛你們的仇敵。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這樣就可以作你天父的兒子。因為祂叫日頭照好人,也照歹人,降雨給義人,也給不義的人。」(太54345)耶穌在十字架上真正愛仇敵的行動,證明祂確是上帝的兒子,力行祂所說的教訓。


2.愛到底的愛:約翰福音十三章一節說到「逾越節以前,耶穌知道離世歸父的時候到了,祂既然愛世間屬自己的人,就愛他們到底」。聖經所說「愛到底」的愛,今天的福音有清楚的說明。愛到底的愛,一則是愛人愛到死;二則是愛人愛到生。所謂愛人愛到死,就是耶穌為愛世人,愛到在十字架捨棄自己的生命,為要愛人的緣故自己死亡也在所不計。所謂愛人愛到生,就是在十字架對另一個犯人,使他今日與主同在樂園,在死亡之後,得著永生。換言之,耶穌愛人,是使人得永生。


在耶穌十字架的旁邊和十字架底都站立不少的人,但他們對耶穌的宣赦都有不同的回應。當然有一些兵丁,對耶穌是毫無反應;官員們亦在嘲笑和譏諷。但在同釘十字架的兩位強盜可以說最好的回應代表。在這兩個犯人的結局中,我們可以體會到「罪債的相等性,和得救的不等性」。兩個犯人都是罪大惡極,而被判釘十字架殘酷的死刑,是死刑中最高的刑罰,是他們罪有應得的結局。可是由於他們在十字架對耶穌作出了不同的抉擇,因此其中有一位犯人是獲得赦罪,得與耶穌同在樂園裡了。我們若加分析,可分類為:


1.死不悔改的犯人:一位死已將至的犯人,他不但沒有為自己的罪過而悔改,為他死亡之後的事而擔心,相反的仍在侮辱耶穌:「你不是基督麼?可以救自己和我們罷?」可見人心的兇惡、死亦不肯悔改。


2.認罪悔改的犯人:另一位犯人,在死前良心已有覺醒,他體會到耶穌宣赦的祝福,因為他一方面責備另一個犯人:「你既是一樣受刑罰,還不怕上帝麼?我們是應該的。因為我們所受的刑罰與我們相稱。但這個人沒有作過一件不好的事。」這表示他認識到自己的軟弱,存有懊悔之心。但這位犯人真正的悔改是「轉向」到耶穌基督,衷求耶穌說:「你得國臨降的時候,求你紀念我!」他終於是獲得耶穌的答覆。在此可見這位犯人,一則承認自己的罪過,與所受的刑罰相稱;而另一方面他真正的回歸到耶穌基督,相信祂是可以得國拯救生命的上帝。

耶穌最終對這位犯人作出肯定性的回應:「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與我同在樂園裡了!」在耶穌這個答覆中,我們更清楚認識到我的主耶穌,他是:


一、赦罪的主:認罪悔改的犯人,雖然在世界無惡不作,犯下滔天大罪,以致判罰十字架的極刑,如今被釘十字架是罪有應得,可是耶穌聽了他的祈求,使他與主今日同在樂園裡。馬丁路德一五二四年在他人生最黑暗的日子,寫了一首聖詩「深處呼求歌」,有說:「雖然我罪確是很深,主愛比罪更深,祂能賜給任何幫助,照我們所需給我們,祂是群羊的好牧人」。


二、應允禱告的主:在十架上的犯人,是耶穌所不認識的陌生人,但在十字架上的認罪和呼求,亦可說是他的終極呼求,主耶穌並無拒絕他,依他所說給他成就。耶穌曾說:「祈求就給你們;尋找就尋見;叩門,就給你們開門。」(太77)耶穌在世所說的,祂在十字架上做到了。誠如聖使徒保羅所言:「因為我和西拉,並提摩太,在你們中間所傳上帝的兒子耶穌基督總沒有是而又非的。在祂只有一是。上帝的應許,不論有多少,在基督都是是的。所以藉著祂也是實在的。叫上帝因我們得榮耀。」(林後11920


三、與人同在的主:耶穌基督降世成為肉身,顯明上帝肉身與人同在,是一位以馬內利的主。祂被高掛十字架上的時候,祂仍然與被釘十字架的人同在;當犯人對祂的懇求,祂應允了他,與他今日同在樂園裡了。在此說明,耶穌的同在是與人同苦、同死,亦與人同生。耶穌沒有丟棄仰望他的人,祂才是一位真正與人同在的上帝。


四、使人因信得生的主:在耶穌宣赦,以致犯人認罪悔改,獲得耶穌基督應允的確據上,我們可體會到義人因信得生的真理。犯人一生為非作歹,判以極刑,是罪有應得,如今竟然在臨死前的片刻籍耶穌的話語,就可以得享天國的福樂。在此得知罪債的承擔性,和救恩的蒙恩性是有所不同。事實上,犯人在世沒有做過可稱的善功,然而他確是獲救,這證明了他臨終之前,信了耶穌基督,仰望基督的赦免,祈求基督的帶領,將自己交託給耶穌,可說他是「因信稱義」;「義人因信得生」最好的例證。


認罪悔改而得永生,在舊約已有很多的說明,以西結先知提及「惡人若回頭離開所作的一切罪惡,謹守我一切的律例行正直與合理的事,他必定存活,不至死亡,他所犯的一切罪過都不被記念。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主耶和華說,惡人死亡,豈是我喜悅的麼?不是喜悅他回頭離開所行的道存活麼?義人若轉離義行而作罪孽,照著惡人所行一切可憎的事而行,他豈能存活麼。他所行的一切義,都不被記念,他必因所犯的罪所行的惡死亡。」(結182124)又說「人子阿!你要對以色列家說,你們常說,我們的過犯罪惡在我們身上,我們必因此消滅,怎能存活呢。你對他們說,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我斷不喜悅惡人死亡。惟喜悅惡人轉離所行的道而活。以色列家阿!你們轉回,轉回罷,離開惡道,何必死亡呢?人子阿!你要對本國的子民說,義人的義,在犯罪之日不能救他,至於惡人的惡,在他轉離惡行之日也不能使他傾倒,義人犯罪之日也不能因他的義存活。我對義人說,你必定存活,他若倚靠他的義而作罪孽,他所行的義,都不被記念。」(結331013)在上述先知說話裡,可知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成就了他們的預言。在此我們應該瞭解,人生的成敗得失,最主要取決於人生的抉擇和對耶穌基督的悔改和仰望。


試觀那位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犯人,何曾有「義」德可稱,以致有「因所行的義,他必存活」的理據?但在耶利米先知書二十三章一節至六節有清楚的解釋。詩篇2316是大衛之言;而耶2316是上帝之言,說明人因信大牧人便可稱義。因為上帝說到「日子將到,我要給大衛興起一個公義的苗裔,他必掌王權,行事有智慧,在地上施行公平,和公義。在祂的日子,猶大必得救;以色列也安然居住。祂的名必稱為耶和華我們的義。」(耶656)耶穌在十字架上成就了先知的預言,十字架上的犯人所以得救,是因為有「上帝的義」(耶和華我們的義),才獲得在樂園永生之福。


在教會年曆最後一個主日,讓我們對主說:「我們所受的與我們所作的相稱」,承認我們的罪過;並向主耶穌呼求:「耶穌阿!你得國降臨的時候,求你紀念我!」在目前香港的低迷處境仰望耶穌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