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1 「你們不要論斷人﹐免得你們被論斷。

  7: 2 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你們用甚麼量器量給人﹐也必用甚麼量器量給你們。

  7: 3 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剌﹐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

  7: 4 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剌』呢?

  7: 5 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


               

在一次同工祈禱會中,同工分享到一次坐車時,他剛巧坐在那兩位婦女當中,她們不斷地說三道四,訴說別人的不是。剛巧那天討論到論斷的事情,因此他說我們不好去論斷別人,這是十分好的提醒。我卻覺得這位同工卻是去論斷這兩位論斷別人的婦女,結論是不應該去論斷人。再追深一層,我坐在這裡想及他,他論斷這兩個女人去論斷別人,不同的是他是開聲去論斷,而我卻是在心裡去論斷。我們說不該去論斷,他開聲去論斷是不對的,何故我又去論斷他呢?不去論斷是十分困難,除非我們聽不到聲音,看不到人的行為; 祇要我們有一天看見或聽見,我們心裡不可能不去想,究竟是甚麼呢?對嗎?我們心裡總會去論斷,即使我們不開口論斷,自己心裡也會想及如何如何呢?當我們為人之時不可能不去論斷,祇要我們有思想,知道別人在說甚麼之時,我們便會用自己的方式去想一想,在對與錯中我們一定有一個判決,這便是論斷。當我們說不該去論斷時,這是不可能的。除非我們不是一個人,不是一個有思想的人,只要我們是一個正常的人,便不可能不論斷。耶穌說:「不可以論斷!」究竟是怎樣的呢?或者讓我們看看聖經如何說,因我們說:「不可論斷」時,其實我們是抽出這四個字來說,有斷章取義的弊病,甚至會解錯聖經。


請翻開太七15。祂不單說明不可以論斷人,甚至解釋不可以論斷的內容及過程。


在第一節上半節描述我們的做法,然後在下半節有這樣的結果,有因必有果。如果我們論斷人,我們必要被論斷,如果我們不論斷人,我們必不被論斷。耶穌所講這件事都十分現實,在這個世界通常都是這樣。若我們在這裡形成了一個甚麼都講的氣氛,有一天你成為主角時,別人便會論斷你。進行的形式是這樣,當有一個人說別人之時,我在旁聽到了附和地說,加上許多例證來,這是否真實的呢?是,但不過是一個片段來,我不知道是整件事是怎樣的。他如此說便勾起我同樣的印像來,我便直接地說出來,彼此對應,而判斷出這個人的人格是怎樣的。這是一個普遍的風氣,耶穌告訴我們不應如此。


第一節是講到今世的論斷,而第二節「因為你們怎樣論斷人,也必怎樣被論斷。」耶穌不是重覆,他所講的在經文結構裡,特別在原文文法上,是指向末世那日的審判。耶穌說:「凡人所說的閒話,當審判的日子,必要句句供出來」(太十二36)。平常我們如何說人,到那日必要句句供出來。在這裡說今世我們如何說人,在那日審判台前,也要句句供出來。在今世最多給你指控定罪,那是十分短暫的,但在來世審判台前,你要永永遠遠承擔審判人的罪名。耶穌在這裡十分嚴厲提醒我們,在那日我們也要被人控訴,那亦是一件十分辛苦之事,耶穌提醒我們論斷的方式要十分小心。中文譯作「論斷」一詞,是由「論」和「斷」這兩個字組成。原文或英文則不清楚,用 "judge"這個字 ︱「判決」。在一些經文不能用論斷,必要用審判。你若在那個位置中,你便有權柄,乃是上帝給予。故法官不是論斷乃是審判。牧師、會正或堂董乃審判信徒有那些違章違法之事。這也不是論斷,若信徒提及別人時,這個可能是論斷。


怎樣去論斷呢?耶穌提醒我們怎樣去論斷人,也必要怎樣必論斷。在「論」之時,我們要知道所說的,只是看到的一部份,還有一部份乃是不知道的。各位不要以為自己聰明,因我們聽見便不會立刻下決定,要聽完對方說完,在整個故事底下才下一個判決,這也不是正確。你說我親眼看見親耳聽見還不是事實嗎?但事實不是這樣,有時你不在其位,你可以用你的方式去做,但你在其位時你的方式也許不同。若你要說別人時,你要提醒自己你所知道是部份之事,最好從他的角度去看看,你或許從他的位置上站一站,你會發現一些新事物是你以前不知道的。故論斷是需要客觀的,雖然帶有主觀成份,但仍要保留客觀的態度。在「斷」之時,我們通常都有一個判決,是對是錯,好與醜。我們要提醒自己,這是暫時下的結論,不是永遠定案,因我知道資料祇是部份,若我知道更多時,我們要開放重新判斷,要知道是與否。若我們用這種方式去論斷,我相信會比較上好得多,被你論斷的人也不會太辛苦,將來有一天你被人論斷也安全得多,末日到天堂時,主耶穌必會嘉許多有點智慧,當然最好不要論斷。若我們真正知道自己的心性,即使不講心裡也會判斷他。我們接受這個人性便會開放自己,不會主觀地對他,斷定他所做都是如此。我們若開放別人多點,放鬆自己多點,客觀多點,也容易接納別人多點。耶穌提醒我們小心點,若論斷人今世給人論斷,在審判台前句句閒話都要講出來。


耶穌在三至四節講了一個比方,這個比方十分特別,而特別之處,乃是根本不存在。你說眼中有一條刺你會如何呢?在生理反應上你會立刻流淚,或是立刻去看醫生,更何況有一條梁木呢?你會絕不察覺呢?耶穌若要舉一個比方,該舉一些合理的,如沙粒入了眼睛等。在這裡所說的例子根本是不能存在的。但耶穌卻用這不可能的比方呢?祂要提醒我們,沒有可能的剛好我們卻不知道,在我們身上也是如此。我們是否真的認識自己是如此不清楚呢?耶穌提醒我們是真的。(以兩位弟兄在追求第三者中,彼此論斷為例去說明)。若你心中有隱情,最好告訴耶穌,因祂最能保守秘密。當我們要去論斷時,我們最好懂得如何去處理這些事。在論斷中應有正確態度。當然方便時,最好聽明他所說的。如耶穌說:「為甚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這裡有一句「想自已眼中有梁木」。許多時我們講別人時,思想集中在別人身上,但耶穌說當我們看見弟兄眼中有刺時,我們要回想自己眼中是否有梁本?我們講別人時,自己多少也有,最多是五十步笑百步,甚至我們所做的可能比他更差呢?若你說他自私,有誰不自私呢?若去到一個情況,全公司都要裁員,可能你要做一些工作,保住自己的職位。這種自私的行為我們都有,但我們常說別人如何如何,他的人格是怎樣的,本性是怎樣的。在這人性方面,我們更要小心處理。耶穌叫我們在說別人之時,用這一個思想去回想自己。在論這方面第一個原則是,要闊要客觀。第二原則是將說別人的東西,來判斷一下自己,究竟我會比他好多少呢?甚至可能自己是眼中有刺,較他好一點而已,別的地方比較起來,卻是梁木呢?(以陳健康案件為例去說明)


第五節「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剌。」這件是容易的嗎?若將屋簷下的橫梁除去,則整幢房子可能塌下,這是一件十分難之事。若要去改變自己,改善自己,則是一件十分大工程,除非耶穌基督才能改變自己的性格。「不要論斷」這四個字說來容易,但做起來則十分困難。除非你到沙漠生活,慢慢你可能成為沙漠之父,你便能不去論斷別人。


在我們日常生活上,如何處理我們的論斷呢?若說不可論斷人,就這樣按下去必會吃盡許多苦頭。正確看看耶穌如何說,當要論說別人時,我們也要開闊一點眼光,從他的立場看他,聽他,以致我們不會錯誤地論他; 在下判斷時,乃是暫時覺得他的人格是這樣,這便是耶穌所說,否則在末日都會被論斷; 若我們要說他時,我們也要看一看自己,是否也如他一樣。我們在別的地方,比這位弟兄更差呢?所以耶穌說若我們去掉眼中的梁木,才能去掉眼中的刺。在經過這樣多的程序,不去論斷別人的可能性提高了許多。意思乃是不在一班人中去講別人,但每個人的判斷或論斷乃是一個人性,若我們按照耶穌所講的程序,正確處理論斷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