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 3: 1 尼布甲尼撒王造了一個金像﹐高六十肘﹐寬六肘﹐立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
但 3: 2 尼布甲尼撒王差人將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召了來﹐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
但 3: 3 於是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就站在尼布甲尼撒所立的像前。
但 3: 4 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原文是舌:下同)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
但 3: 5 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但 3: 6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
但 3: 7 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但 3: 8 那時﹐有幾個迦勒底人進前來控告猶大人。
但 3: 9 他們對尼布甲尼撒王說:「願王萬歲!
但 3:10 王啊﹐你曾降旨說﹐凡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聲音的都當俯伏敬拜金像。
但 3:11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扔在烈火的窯中。
但 3:12 現在有幾個猶大人﹐就是王所派管理巴比倫省事務的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王啊﹐這些人不理你﹐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但 3:13 當時﹐尼布甲尼撒沖沖大怒﹐吩咐人把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帶過來﹐他們就把那些人帶到王面前。
但 3:14 尼布甲尼撒問他們說:「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你們不事奉我的神﹐也不敬拜我所立的金像﹐是故意的嗎?
但 3:15 你們再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若俯伏敬拜我所造的像﹐卻還可以;若不敬拜﹐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有何神能救你們脫離我手呢?」
但 3:16 沙得拉、米煞、亞伯尼歌對王說:「尼布甲尼撒啊﹐這件事我們不必回答你;
但 3:17 即便如此﹐我們所事奉的 神能將我們從烈火的窯中救出來。王啊﹐他也必救我們脫離你的手;
但 3:18 即或不然﹐王啊﹐你當知道我們決不事奉你的神﹐也不敬拜你所立的金像。」
在但以理書第三章我們看到一個完整事件。我們看見但以理三位朋友,如何忠貞信仰面對政權。讓我們思想第三章內容。
1—7節 危機開始;
8—12三位朋友勇敢面對危機;
接著從 13—18節可見到危機結果,也即是事件高潮︱死刑;也是整件事轉機︱上帝介入整個危機中。
19—27節我們看到奇妙的拯救;
28—30節我們看到同一位王第二次發出諭旨,不准人謗讟但以理三個朋友。
「無懼世俗的權柄」乃今天要思想的題目。重點在三章前的三段,透過事件從三個方向去理解今天的題目。
一、政權的訴求
1—7節記載尼布甲尼撒王建做了一個金像,闊六肘高六十肘,在巴比倫省杜拉平原。王於是召總督、欽差、巡撫、臬司、藩司、謀士、法官,和各省的官員都聚集了來,要為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像行開光之禮。古代近東世界的信仰和政治,永遠不能分開。埃及法老自喻為太陽神的兒子,因此法老就是神的化身︱天子。巴比倫王也成了馬度黑巴比倫主神的兒子。亞述這個國家主要神乃是亞述神,比喻為萬神之神,因此要征服其他國家,征服國家乃亞述神的旨意,因每一個國家要臣服亞述,那個國家便要敬拜亞述。古代國家都有主要的神,而敬拜這神代表忠貞國家,換言之這便是愛國。信仰與政治不能分割,愛國對國家忠誠便要敬拜該國所立的神,巴比倫這個神像乃國家團結的象徵,對神像不敬即表對王國的不忠,這些人的結果,因著叛國罪而要處死。聽起來似乎是蠻不講理,但現代的世界,每一個政權都有愛國的訴求。甚至希望國家內人民認同政權的意識形態,換言之,無一個政權不論是社會主義體制、民主體制或是資本主義體制,甚至是極權的體制,有時是用宗教信仰來代表,如回教印度教基督教天主教作為代表,有時我們稱之為意識形態。甚麼社會主義、共產主義,資本主義,總而之每一個國家的最高當局,希望他們的人民認同國家要求。我們身為基督徒有可能要與國家認同和一致。這是不是信仰和政治不兩立呢?如今天我們所見到的。國家信仰、國家意識形態和基督教信仰沒有一個根本上衝突。不過我可以告訴你,不論你身處美國或是中國,馬來西亞或是沙地亞拉伯意識形態一定不能分開。最近中國領導人常談到社會主義與宗教信仰相適應的訴求。國家雖然是無神,但國家也要求每一個宗教要與社會主義巿場相適應。其實我們以為美國是有神國家,但在美國立法機關的立法程序,不是偏袒某一宗教,故沒有一個機制去教導信仰,所以你可以說這個國家也沒有信仰。
其實在現代世界最文明的國家宗教政策,乃是不偏不倚,沒有自己的宗教信仰,所以若有自己的宗教信仰,便會對其他的宗教採取一種敵視態度,那稱為回教國家的便不容許有別的宗教。
今天這段經文讓我們看到國家有訴求,當這個國家達於極端時,你會發現這個國家便會將之發展成一種宗教意識形態,而這種形態轉變成一種崇拜對象,還要塑造一些與這意識形態相反的人,以致成為公敵受到排斥。二次世界大戰時,希特拉將成為國家崇拜對象,也成為敬拜亞里安拿族的夢想。而他們的公敵是誰呢?便是猶太人在歷史上我們見到有六百萬猶太人被殺,也是因這個緣故。再近一點,中國文革時代個人崇拜到一個地步,毛澤東便是紅太陽,整個中國在崇拜一個人,公敵便是資產階級,右派分子,在這個情況下國家便成為逼迫別人的機器。每一個國家都有對於國民忠心的訴求,這是合理的,但當一個國家到了某一個地步時,基督徒如何去面對呢?這個國家尼布甲尼撒的巴比倫,同樣如其他國家一樣有一個訴求,他做了一個金像要人去崇拜他。信徒面對這個情況如何去面對,信徒又有何準則呢?
二、信徒的準則
但以理第三章這個故事並不代表政權迫害上帝子民,與第六章一樣,這幾位猶太人受到抬舉受到重用,因他們的信仰與國家的信仰有衝突,故被別人控告。是否因坐於高位而受到不同信仰的人嫉妒而被陷害呢?在13節可見當時的尼布甲尼撒王大怒,人便將他們帶到王前,在 8節描述有幾位迦勒底人控告猶太人,讓我們看見這幾個人可能在但以理三個朋友之下,他們可未受到王的重用,出於嫉妒便找著把柄控告這三個人。到了第六章也有這種情況,這裡描述但以理被人尋找叛國的把柄。這裡不是說政權要逼害上帝子民,最大可能是私人問題。巴比倫不是蠻不講理,乃是給人民有自辯機會。14節王再問這三個人從而給予機會而實行宗教政策。但這三個人沒有理會,他們也不能代表信仰群體受到政府政權的逼迫。這三人同時是巴比倫的高官故有作官的角色。由信仰身份以到王大怒並不是沒有理由的。換言之,我們如何取捨由信仰所扮演的角色呢?當信仰與角色有衝突時,究竟我們能否妥協呢?甚麼是不能妥協的呢?這是信仰與政治問題。舊約到此確立了信仰與政權的關係,上帝子民在那一個位置中呢?上帝何故將祂的子民置於亞述人手中呢?巴比倫人手中,波斯人的手中,希腊人的手裡,羅馬人的手裡呢?聖經中有答案,在耶利米書第廿五章 8—9節「所以萬軍之耶和華如此說:「因為你們沒有聽從我的話,我必召北方的眾族和我僕人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來攻擊這地和這地的居民,並四圍一切的國民。」實際上這群統治猶太人的外邦人,乃上帝用人。又以賽亞書四四章28節及四五章1節裡,我們還看見波斯王古列先知他為彌賽亞基督受膏者。換言之在上帝眼中一切政權都是上帝所設立的。
羅馬書第十三章 4節,「因為他是上帝的用人,是與你有益的。你若作惡,卻當懼怕;因為他不是空空地佩劍,他是上帝的用人,是伸冤的,刑罰那作惡的。」因此我說政權乃上帝左手,用律法用劍用武力去管治這個世界;而教會乃用福音十字架犧牲救贖這個世界。若是這樣世界上所有政權,就如教會用恩典設立一樣,縱然政權落在一個不合法地步,信徒不能用革命去推翻政府,但信徒要去表達公義和真理的訴求。路得對政權的看法,在一五三三年的《桌上談》曾如此說;「正如我將我的兒子交給老師,而老師用棍打我的兒子,我會十分高興,因他欲教導我的兒子,但其他人沒有經我批准我絕不容許。」還有一段在《論善功》中云「假使政府強迫百姓作出違反上帝命令之事,禁止敬拜上帝,百姓便不容順服政府,因沒有順服政府的本份。他們可照著彼得所講的話,順從上帝不順從人是應當的。因此若一個諸侯要出外作戰,而沒有正當理由的話,我們不該隨從他去作戰,因我們如此行便是殺人,我們寧可失去財物、身體和生命,都不可違反上帝命令。路得要信徒回應暴君的方法,你可以說是一味的順服,他的假設是暴政總比戰爭內亂所帶來的困擾好得多。暴政一定有上帝懲治,所以人不該叛亂,暴政不能殺害基督徒的靈魂,可能你的財產不保,但不可能因暴政緣故起革命引致更多苦難發生。這是路得以致信義宗信仰常被人詬病之處。
在路得時代一五二五年發生農民叛亂,農民要求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牧師,因而反抗君主,於是發起一次大暴亂,但路得對這次暴亂反感,在某個程度是正確,但路得卻認為不可以用推翻手段來達成正當的訴求,即正當的訴求,不可能用不正當手段來達到。當然我們生活在這個環境中沒有逼迫,或者你會面對困擾,有一基層的信徒與同事共吃午飯在祈禱之後,只剩下白飯一碟。他寧願忍受而尊重信仰,背負著這個十字架。信徒準則是否我們當有政治壓力而反抗。另一個例子乃第二次世界大戰,即今天六月六日是希特拉政權滅亡開始。在盟軍登陸巴伐利亞兩個禮拜前,有一位神學家牧師遭處決,這位神學家潘霍華後來成為近代世界的殉道者,因反對希特拉而被處決。這位潘霍華雖然是很信義宗,但某些情況是個人抉擇,他參與暗殺希特拉的行動,他的被處死乃參與暗殺而帶來的。他說了一句話:「他不能忍受一個人駕駛著一列火車橫衝直撞,以致車毀人亡;故此他說最好有人將這人拉下列車。」但基督徒決不能如此作。所以他決定要離開教會,以致他能完成他的願望。在這件事上我沒有答案給各位,但聖經可以給予一個答覆。
三、信仰的力量
但以理書三章16節告訴我們,這三位猶太青年採取不順從的方案,使政權者大怒,王便說若不敬拜便立時丟在火裡中,誰人能救你們呢?那位神能救你脫離我的手呢?答案十分簡單沒有神能如此行。他們強調對上帝拯救充滿了信心。信靠上帝是認識上帝的全能,這並不需要違反自然現象從火中救出祂的子民來。那六百萬猶太人豈不如但以理祈禱,上帝有救他們出毒氣室嗎?信心能讓他們面對苦難,無懼世俗的權柄。「即或不然」(18節)這是信心另一個詞彙,就是神不施行拯救,代表這三個人順服,無懼世俗權柄到了高潮,雖然有一位天使與他們共在,但他們沒有計算天使在困難中與他們一起。你要知道每年有多少基督徒因著信仰緣故失去生命呢?約有十六萬四千信徒是這樣喪失生命,這是巴列特的計算。
今天我們看到整個政權問題之時,讓我們存著無懼世俗的權柄的信心。正如主耶穌教訓門徒時說:「我的朋友,我對你們說,那殺身體以後不能再做甚麼的,不要怕他們。我要指示你們當怕的是誰:當怕那殺了以後又有權柄丟在地獄裡的。我實在告訴你們,正要怕他。」 (路十二4—5)。換言之我們當敬畏上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