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五年

第五十五卷

五月一日

第十八期


人生路上的指南針   經文:出三十四27-32

江偉才傳道上週講道詞

 

34:27 耶和華吩咐摩西說:「你要將這些話寫上﹐因為我是按這話與你和以色列人立約。」

34:28 摩西在耶和華那裡四十晝夜﹐也不吃飯也不喝水。耶和華將這約的話﹐就是十條誡﹐寫在兩塊版上。

34:29 摩西手裡拿著兩塊法版下西奈山的時候﹐不知道自己的面皮因耶和華和他他說話就發了光。

34:30 亞倫和以色列眾人看見摩西的面皮發光就怕挨近他。

34:31 摩西叫他們來;於是亞倫和會眾的官長都到他那裡去﹐摩西就與他們說話。

34:32 隨後以色列眾人都近前來﹐他就把耶和華在西奈山與他所說的一切話都吩咐他們。

 

  願恩惠、平安從父上帝並主耶穌基督歸與你們,誠心所願!作為一個基督徒,是擁有雙重國籍及身份:一個身份是地上的公民;另一個身份是天國的子民,意思是雖然我們仍生活在地上,但因接受耶穌為救主,是同時已經擁有一個屬於天國子民的身份。對於作為天國子民的身份,究竟上帝有什麼法律要子民去遵守呢?要認識上帝的法律,先要認識十誡;因為十誡是上帝藉摩西對祂最先所揀選的以色列民所頒布的誡命,而且吩咐他們世世代代遵守。

 

  大家都聽了十誡很多遍,究竟是上帝的金科玉律,抑或只是因循依舊?如果大家翻查出  ;利  ;申  ,你會發覺當中的內容與十誡很相似,但又不是完全一樣,所謂不完全一樣,不是說誡命有變,而是說明以色列人在不同環境,靈活地演繹上帝的誡命,從中我們可以知道十誡不是一成不變、死守的規條,而是我們要找出十誡的精髓,以致可以將十誡放於不同時代及處境都可以應用,並與生活息息相關。

 

  耶穌就給了我們一個例子!祂在巴勒斯坦傳道的時候,已經距離上帝向摩西頒佈十誡有一千四百年,按當時以色列人對十誡的理解,例如不可殺人,他們基本上就會理解,只要不在行為上殺害他人身體就能滿足律法。但耶穌在二千年前說出了不可殺人的精神,耶穌說凡向弟兄動怒的,就已經難免受審判,意思是你心裡嬲怒,心裡動殺機就已經犯了殺人罪,換句話講,不可殺人的精神是饒恕,惟有學習從心裡饒恕得罪你的人,才可以符合到不可殺人的精神。若我們對十誡的理解只停留在字面,就只可以死守;相反,如果可以領略到其中的精神,則可以活用!是積極與消極之分!  

 

  請誦讀出二十      。表明睇,十誡似乎對人有好多限制和要求,只叫人知道什麼應做和不應做。究竟十誡對以色列人是另一種壓制,還是釋放?讓我地稍為了解以色列人出埃及的背景。聖經記載當約瑟死後,他的後人在埃及被苦待,最終他們的苦情上達於天。於是,上帝呼召摩西帶領以色列人離開埃及法老的壓制,進到曠野,向上帝所賜的應許之地進發。

 

  對於以色列人,他們還未進入應許之地︱迦南之前,需要在曠野露宿,對於一群為數不少而要要在曠野漂流,尋找方向、尋找出路的人來說,最重要是什麼呢?就是不要走錯路,在他們的時代,大概沒有指南針,更沒有衛星導航;不過,上帝自己就親身作他們的嚮導,出十三      記載上帝在白天和夜晚均帶領他們。

 

  不過,勿以為以色列人就完全信靠上帝的帶領。聖經記載以色列人不單止不曉得感恩,感謝上帝從埃及帶領他們出來,他們甚至多次想走回頭路,時常埋怨上帝。(詳細請參出十四  、十五  、十六  )在這個困難的時候,上帝頒十誡,目的是希望子民明白自己的心意,不再行錯路,要過一個與上帝子民身份相稱的生活。所以,十誡是以色列民的人生方向,甚至是整個民族的生死存亡關鍵,因為曠野是一處危機四伏的地方。故此,對於以色列人,十誡不是另一重的綑綁,反是在曠野漂流日子中的指南針。

 

  當以色列人進入迦南,聖經形容是一個流奶與蜜之地,即表示一個可以滿足生活需要、一個可以安居樂業的地方,以色列人就世世代代定居於此,但當一代又一代過去的時候,生活安定繁榮,但因為沒有遵行上帝的誡命,弄到道德生活敗壞,社會又充滿罪惡與不公義,並且他們還敬拜假神、偶像,正如何西亞先知所指責的。

 

  弟兄姊妹,當我們看見以色列人的光景,是否也是我們的寫照?遭遇苦難時埋怨上帝;在安舒的日子中可能不覺得需要上帝;人真是矛盾,軟弱,很容易偏行己路。請問大家曾否參加畢業典禮?在畢業典禮上師長對畢業同學的贈言,往往是說:要緊記老師的教訓,做人、做事要有使命感,要對社會有貢獻,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目標等等!或者子女將要出國留學,父母在難捨難離的心情裡,對將要離鄉別井的子女的吩咐,大概是要專心讀書,勤有功,戲無益,小心交朋友!其實,仔細思考,兩類情景的內容都有一個共通點,就是希望畢業離開的同學或者自己的至愛親人,在他們未來人生路上不要走錯路。師長與父母都盼望臨別贈言可以帶給他們方向和指引。上帝給十誡以色列人就類似這處境,好似畢業和出國。總之就是人生將要開展另一個新階段。  

 

  當我們透過以上的角度理解十誡時,十誡給我們的感覺就很不同,是重指引,輕約束、是關心過於責備、是福音過於律法。其實對任何人,人生總要有方向、目標,否則就會好似浮萍或一艘失去了動力的船在大海一樣,隨水漂流,沒有根和方向。對於信徒,十誡可以成為人生的方向及指南針,幫助人的眼目對準上帝而非世界。因為十誡能夠給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並叫人明白上帝的心意。所以這十條誡命對以色列人和我們不是枷鎖,或是要死守的規條。原來十誡的精神不在乎誡命本身,意思不在乎有多少條誡命,又或者誡命的形式與刑罰的輕重;最重要是在乎賜誡命的上帝。十誡的精髓是上帝的自我啟示,或者自我介紹,上帝藉十誡向所愛的子民顯明自己的心意,邀請人進入祂恩典的契約。上帝對人是先有愛的關係,然之後才有律法;換句話講,誡命是這恩典契約的記號。是一個祝福的記號;因為十誡的基礎是建基於經文二十  ,上帝對人的愛,就彰顯於耶和華聽到以色列人的苦情,將他們從為奴之地釋放出來,然後上帝更希望子民透過十誡明白自己的心意,一生不會走錯路、遠離上帝;所以十誡並不是一個綑綁,相反,是上帝對人一個立約的記號、是愛的宣言。

 

  就好像我手上的結婚戒指一樣,是婚約的記號,象徵住祝福及相互之間所付出的愛;當然亦都有約束的味道,但所謂約束,背後都是基於愛,因為愛對方,所以要約束自己的行為,要向你的伴侶守信和忠誠!戒指也提醒夫妻二人,互相對對方的感情和愛是要維繫,要用心去發展,要繼續認識對方;同樣道理,十誡背後的精神,同樣提醒我們與上帝之間的感情要維繫,要用心去發展,要繼續認識對方。

 

  大家每星期返教會崇拜,就是體現這精神。十誡的第一誡,就清楚地提醒我們與上帝的關係,以致讓人明白為何需要去敬拜上帝。上帝在舊約被稱為耶和華,是主宰的意思。即是有權掌管人的生命;所以,人生存的意義最終都是在於上帝。第一誡的內容就指出上帝是獨一無二;並且,第二誡的內容是表達了上帝對人軟弱的了解,知道無論是人、生物或死物、星體等都可以成為人敬拜的偶像,甚至受人供奉。但上帝很清楚表達祂是一位忌邪的上帝,忌邪的意思類似嫉妒。上帝愛人以致嫉妒,因為,愛情所要求的就是忠貞專一,所以如果真誠相信上帝,又怎可以三心兩意去敬拜假神與偶像?戀愛有排他性,信仰都有排他性,是不容許有第三者。

 

  總結第一至第四誡,其實就帶出一個跟從上帝的人之應有表現,就是用心、口、行動去敬拜,可以說是全人的敬拜。第一與第二誡指出就是我們的心,以上帝為上帝,意思是你以上帝為獨一、唯一值得敬拜的神,你視上帝為生命的主宰。第三誡,是指口、我們的說話,不妄稱耶和華的名,當你不妄稱耶和華的名,就是要稱頌上帝的名,將當得的榮耀歸予上帝。第四誡,是行動,因為人在安息日,首要就是放下工作與娛樂,騰出空間,專心去敬拜上帝。由心開始,由心延伸到行動。

 

  敬拜除了要留意是由心開始,而敬拜的時空是由星期日延伸到隨後的星期六,由教會延伸到自己的家庭和工作崗位中。因為由第五至第十誡,內容是由上帝與人的關係延伸至人與人的關係。如果我們要在平日作一個有良好見證的基督徒,每星期日的崇拜生活便是關鍵,因為崇拜能幫助們我們依靠上帝的力量去面對生活上的各樣挑戰、引誘。倘若一個跟從上帝的人缺乏一個正確或穩定的崇拜生活,不單會扭曲了人與上帝的關係,甚至乎人與人、人與大自然的關係也會受到影響。其實,遵行十誡的精神,就是你遵行到第一誡,就差不多等於遵行了全部十誡,因為當你每一日的生活都以上帝為上帝的時候,你就是過一個以上帝為中心、討主喜悅的敬拜生活,你不會故意去犯其餘一切得罪人的誡命。

 

  我想問大家,上帝造了亞當、夏娃,並安置他們在伊甸園之後,對他們有多少樣吩咐?有多少事情要遵守?只是一樣吩咐,就是園中各樣樹上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一條誡命就足夠!因為誡命最主要的功用是連繫住我們與上帝的心,你對某人有心,就會與某人關係良好;你對上帝有心,就會與上帝關係良好!請同心祈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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