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04月17日 人類絕望在於耶穌基督的拯救 (太21︰1-11) - 李志剛牧師 播放錄影
 一、引言
    今天是教會年曆的棕枝主日,紀念耶穌在最後一次守安息日,翌日便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城。從經文記載,就是耶穌到了伯法其的橄欖山,打發了兩個門徒往對面的村莊去,若看見有一匹驢拴在那裏,並且還有一匹驢駒子同在一處,就解開牠們,牽來給耶穌。若有人要問及此事,門徒就說「主要用牠們」,那人就會讓門徒牽去。耶穌對門徒的吩咐,事先早有安排,而耶穌的安排是為要應驗先知的預言,此即在主前八世紀有以賽亞先知所說︰「看哪!耶和華曾宣告到地極,對錫安的居民說,你的拯救者來到。他的賞賜在他那裏,他的報應在他面前。人必稱他們為聖民,為耶和華的贖民。你也必稱為被眷顧不撇棄的城。」(賽62︰11-12)又在主前五一九至五一七年間有撒迦利亞先知說︰「錫安的民哪!應當大大喜樂。耶路撒冷的民哪!應當歡呼。看哪!你的王來到你這裏。他是公義的,並且施行拯救,謙謙和和的騎著驢,就是騎著驢的駒子。我必除滅以法蓮的戰事,和耶路撒冷的戰馬。爭戰的弓也必除滅。祂必向列國講和平。他的權柄必從這海管到那海,從大河到地極。」(亞9︰9-10)
    所以當門徒將驢和驢駒牽到耶穌面前之後,把自己的衣服搭在上面,耶穌便騎在上面,朝向耶路撒冷進發,有見不少朝聖者把衣服鋪在路上,並且還有人採摘棕樹枝鋪在路上,前行後隨歡喜快樂高唱著︰「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撒那。」
二、至高者上帝的拯救
    「和撒那歸於大衛的子孫,奉主名來的,是應當稱頌的,高高在上和撒那。」「和撒那」是有現在拯救的意思;而「高高在上和撒那」,亦即向至高者上帝呼求拯救,其後演變成為一種歌唱的歡呼語。但在此反映歷代的以色列人,在處於苦難困迫的時候,他們唯一的盼望就是向上帝呼求,祗是上帝才可以施行拯救。誠如大衛的呼求︰「耶和華啊!我們當倚靠?。我說,你是我的上帝。我終身的事在?手中,求?拯救我脫離仇敵的手,和那些逼迫我的人。」(詩31︰14-15)耶利米先知在監獄的時候 同樣有此呼求︰「耶和華啊!我從深牢中求告你的名,?曾聽見我的聲音。我求?解救,?不要掩耳不聽。我求告?的日子,?臨近我,說,不要懼怕。主阿!?伸明了我的冤。?救贖了我的命。」(哀3︰55-58)
    和撒那對上帝的拯救,不祗是個人處於困境中的需要;同時以色列人整個民族和整個國家的需要。特別在耶穌時代,以色列被外國統治,沒有自己的國家,受盡外族統治的奴役,並且整個民族飄流到外國,受盡外國人民的鄙視和壓迫。至於生活在耶穌時代的猶太人,更大多是貧苦的低下階層,生活固然得不到溫飽,而生命亦更難得到保障。個人和民族的族群,唯一的盼望就是來自上帝的拯救。然而來自上帝的拯救,顯然是來自大衛的子孫----這就是上帝所應許「以馬內利」----道成肉身大衛的子孫。因為古代撒迦利亞先知清楚的說︰「看哪!上帝差派彌賽亞來臨,是萬民得救贖的日子,更是萬國萬民的盼望。」
三、耶穌施行的拯救
    當耶穌騎驢進入耶路撒冷城的時候,雖然受到群眾的簇擁和歡呼,這或者是一種群眾的效應。耶路撒冷合城受到驚動,但其中有一些人並非如此想法,他們對耶穌的反應,視為這是「加利利拿撒勒的先知」。拿撒勒是一個不名經傳的小鎮,正如拿但業對耶穌已有反應︰「拿撒勒還能出甚麼好的麼?」(約1︰46)亦有說︰「基督豈是從加利利出來麼?」「你且去查考,就可知道加利利沒有出過先知。」(約7︰41;52)從一千多年來的歷史所見,由於耶穌是在拿撒勒長大,猶太人所稱的耶穌祗是「拿撒勒人耶穌」,而並不相信耶穌是基督。就今日以色列國的猶太人,對於基督徒祗稱之為「拿撒勒人」,在他們心目中是沒有「基督徒」這回事,因為他們認為「基督」(彌賽亞)還沒有降臨在世上,仍在等候之中。而「基督徒」一詞,並非出於猶大的本地,而是出於外邦的「安提阿」(徒11︰26)。但我們從新約聖經的記載,深知耶穌的父親約瑟,雖然是生活在拿撒勒,可是他原籍本是伯利恆大衛後裔的家族,約瑟和所聘的妻子馬利亞必須回到大衛城----伯利恆城進行人口普查,因為租不到旅店,耶穌就誕生在伯利恆的馬槽裏(路2︰1-6)。耶穌之意上耶路撒冷。這是他人生成就救恩的計劃,因為耶穌曾說︰「因為先知在耶路撒冷之外喪命是不能的。」(路13︰33)耶穌去耶路撒冷成就的救恩,耶穌早有預言,在馬太福音20︰17-19有載︰「耶穌上耶路撒冷去的時候,在路上把十二個門徒帶到一邊,對他們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要被交給祭司長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將他戲弄、鞭打,釘在十字架上,第三日他要復活。』然而耶穌受死和復活,也就是上帝拯救人類的福音作為。
四、耶穌是福音死士第一人
    上月十一日在日本發生海嘯和地震,引致福島核電廠發出輻射洩漏,影響日本東部幾個縣份。而福島核電廠爆炸和損毀,迄今尚未修復,和停止污水排放,控制輻射擴散。在核電廠爆炸後的幾天,在核電廠損毀情況無法知情的時候,據知有五十人仍然留守在核電廠內,以便犧牲性命去做搶修工作,故有稱之為福島五十死士。但其後發現有不下二百八十人之多,他們都是甘願為核電廠獻上自己的生命。此種視死如歸的精神,實值得人們欽佩。然而我們信仰的主耶穌基督,早於一千九百多年前經已作了「福音死士」,為人類獻上自己的生命。
    自彼得向耶穌認信---「?是基督,是永生上帝的兒子」(太16︰16)以後,在馬太和馬可福音曾有四次記載有「人子必須受許多的苦。被長老、祭司長和文士棄絕,並且被殺,過三天復活」的事實(太16︰21;17︰9;20︰18-19;可8︰31;9︰9;9︰31;10︰33-34)。此外耶穌復活,天使和耶穌再次提耶穌受苦、受死和復活的講論(路24︰7;46)。耶穌受苦、受死和復活,保羅清楚解釋這是上帝福音大能作為的所在。在林前15︰1-4;羅1︰1-4清楚說明福音的中心,就是耶穌基督照聖經所說,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同時耶穌之死說明祂是大衛後裔的人子,祂的復活顯明祂是上帝的兒子,祗有人子的耶穌為我們死;神子的基督為我們復活,我們才能得著因信稱義的拯救。耶穌在世多次作出福音的宣示,並且祂以生命走上耶路撒冷死亡之不歸路,就是成就救恩,人類靠著祂的福音才可得救。
五、結語----我們承擔福音死士的責任
    在馬可福音1︰15記載耶穌宣講福音說︰「日期滿了,上帝的國近了。你們當悔改信福音。」耶穌成了福音宣講的第一人。在可16︰15記載耶穌在升天吩咐門徒說︰「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也就是叫門徒承擔福音死士的責任。因為耶穌曾對眾人和門徒說︰「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和福音喪掉生命的,必救了生命。(可8︰34-35)是以我們作耶穌門徒的人,要有耶穌基督的心為心,就要有一位福音死士的心志,為福音獻上自己當作活祭,一生作基督精兵事奉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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