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引說 為配合本年度的主題︰「實踐聖道,分享主愛」,故以本主日福音經題可10︰35-45,定題目為「體驗主愛,跟隨基督」,與在座中兄姊分享。 馬可福音10︰35-45,在馬太福音20︰20-28同有記載。而在馬可福音所記是「西庇太的兒子雅各和約翰進前」向耶穌提出請求,當「耶穌的榮耀裏,請賜我們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在你的左邊。可是在馬太福音所記,即是西庇太兒子的母親和她兩個兒子上前來,向耶穌叩頭,請求耶穌「在你的國裏,請讓我這兩個兒子一個坐在你右邊,一個坐在你左邊」。然而馬可福音和馬太福音,同樣記載耶穌所說︰「可是坐在我的左右,不是我可以賜的,而是我父為誰預備就賜給誰。」 何以雅各和約翰,或是雅各和約翰的母親(當然是雅各和約翰請求母親向耶穌提出)有此種請求?若是從本章經文28-31的記載可知,此因為彼得曾對耶穌說︰「看哪!我們已經撇下一切跟從你了。」而耶穌即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為我和福音撇下房屋,或是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沒有不在今世得百倍的。就是房屋、兄弟、姊妹、母親、兒女、田地,並且要受迫害,在來世得永生。然而,有許多在前的,將要在後;在後的將要在前。」由於耶穌曾允諾,為主已經撇下一切,可在今世得百倍,以致引起他們兩兄弟想到耶穌得榮耀的時候有坐在右邊,和坐在左邊的要求。即或「其餘十個門徒聽見,就對雅各和約翰很生氣」(太20︰24),在此反映其餘十個門徒同有坐高位的設想。這不祗是人性求權意志的表現,更是人之常情。 二、耶穌的呼喚 每一位跟從耶穌的人,固然需要撇下一切作主的門徒。正如耶穌要求青年的官(可10︰17;路18︰18)︰「你還缺少一件,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就必有財寶在天上,然後來跟從我。」耶穌的要求,就是一種愛人(分給窮人);和愛上帝(跟從耶穌)最高境界的要求。人之所以為此愛人和愛上帝,目的就是在跟從耶穌的時候,明白耶穌基督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事實上,當雅各和約翰向耶穌提出請求的時候,耶穌已經向十二使徒說︰「看哪!我們上耶路撒冷去,人子將被交給祭司和文士;他們要定他死罪,又交給外邦人。他們要戲弄他,向他吐唾沫,鞭打他,殺害他;三天後,他要復活。」(可10︰33-34)這是耶穌第三次預告受難和復活的說話。耶穌前兩次的預告,可8︰31;可9︰31-32均有記載。特別當耶穌作出第一次預告的時候,隨後向眾人和門徒作出呼召︰「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耶穌呼召門徒捨己,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走死亡的不歸路。最近有一位朋友告訴我說耶穌不是一個仁慈的人,祂待人是非常殘酷,要人為祂撇下房屋、兄弟、姊妹、父親、母親、兒女、田地去跟從祂,這是何等的不人道,破壞人的家庭幸福,或是捨棄個人的幸福,這不是一個正常人所做的事。事實上,一個人不經過人生的捨棄,是無法在生命上的洗煉和轉變。 回想今年是我本人蒙召剛好五十年周年的日子。讓我本人向大家作一個感恩的見證︰在此使我思想到五十年前有禮賢會大埔堂區天賜先生(其後受按立為牧師),到粉嶺家父店舖探訪,臨走的時候,囑家父叫我獻身讀神學 ,此因教會缺乏青年奉獻。當家父將區先生的說話轉告後,起初心中並不在意,認為自己年紀已經大了,並不適宜讀神學,所以心中不以為然,不了了之。可是經過多天之後,對獻身讀神學一語,內心起了問號?並且要我對這問題作出回答,但當我想下去,對前途人生似是飄渺茫然;若不去想作出決定,內心又是何等的掙扎?將近一個月時間可說心情非常惡劣,睡時輾轉反側,吃的不是味道,聖靈又是在心裏作出催迫的工作,此時才想到耶穌是否是上帝的兒子?有上帝嗎?否則當了傳道,便是呃神騙鬼,可憐之至!其後幾經從區天賜先生和陳翼堅區牧,在信仰上獲得輔導,又在聖經上予以指點,深知人的軟弱無能,經過多少日子的認罪祈禱,終於決志獻身,義無反悔向教會申請入讀神學院。在答應上帝之後,心裏如釋重負,泰然安然。記得當時最喜歡兩首詩歌,一首是「天父必看顧我」,另一是「我寧願有耶穌」。至今五十年總覺是人生最大的樂事,因我真的在五十年前撇下一切去跟從耶穌。如果沒有五十年前的撇下,則不可能有今天的我,仍然能夠站在講臺上,和大家分享上帝的恩典。我真如聖保羅所說︰「然而,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上帝的恩才成的,並且祂所賜我的恩不是徒然的。」(林前15︰10) 三、對耶穌愛我的體驗 我和大家今天的相信耶穌基督,又說一生一世不離不棄的跟從基督?究竟我們是被耶穌基督所吸引呢?就是祂在十字架上犧牲的大愛。在門徒追隨基督的行進中,耶穌先後三次預言受難和復活,這可以耶穌一生工作的重心所在。在祂的死亡和復活中,正是應驗舊約以賽亞書52︰13-53︰12「受苦僕人」的預言︰「祂誠然擔當我們的憂患,背負我們的痛苦;我們卻以他受責罰,是被上帝擊打苦待。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因祂受我懲罰,我們得平安;因祂受的鞭傷,我們得醫治。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走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祂身上。」(賽53︰4-6)這是耶穌尚未出生前七百年,以賽亞先知所說的預言。以致曾經反對耶穌的保羅亦說︰「我當日所領受又傳給你們的,最重要的就是,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保羅又說︰「惟有基督在我們還作罪人的時候為我們死,上帝的愛就在此向我們顯明了。」(羅5︰8)使徒約翰又說︰「上帝差祂獨一兒子到世上來,使我們藉著祂得生命;由此,上帝對我們的愛就顯明了。不是我們愛上帝,而是上帝愛我們,差祂兒子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這就是愛。」(約壹4︰9-10)。這說明耶穌在十字架之死亡彰顯上帝的愛,就是為我們罪惡而死的緣故。希伯來書的作者亦清楚的說︰「同樣,基督也沒有自取作大祭司的榮耀,而是在乎向祂說話的那一位,祂說︰「你是我的兒子,我今日生了你。」就如有一處說︰「你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永遠為大祭司。基督在祂肉身的日子,曾大聲哀哭,流淚禱告,懇求那能救祂免死的上帝,就因祂虔誠,蒙了應允。祂雖然為兒子,還是因所受的苦難學了順從。既然祂得以完全,就為凡順從祂的人成了永遠得救的根源。並蒙上帝照著麥基洗德的體系宣稱祂為大祭司。」(來5︰6-10)無可置疑,耶穌基督在世的時候,「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祂是以受苦僕人的身分去成就救恩的大業。 四、結語----分享基督生命的愛 最近在街上有一幅英文廣告To Love;To Touch;To Share, 意即去喜愛;去接觸;去分享。耶穌就是愛我們(世人);來到世界接觸我們;同樣以祂的愛和生命與我們一同分享。相對而言,當我們喜愛耶穌的時候,也要接觸祂(摸著祂,約壹1︰1),並要去分享祂。試想我們可以分享耶穌的是甚麼?是否可以分享祂的金錢,分享祂的地位,一如門徒雅各和約翰分享祂權位可光榮。但耶穌要分享祂的生命,要學像祂做一個受苦的僕人,去服事世人的僕人,並且還要背起十字架,天天的跟從祂,分享耶穌背十字架、釘十架的生命。耶穌去世的時候,是一位僕人的身分,祂同時要求我們要做好一位僕人,去分享祂的愛和生命。當我本人在神學院教神學的時候,我常常向學生提出一個問題,我們到教會去事奉,那一種工作接近耶穌在世工作的模式?神學生都是很聰明回答︰就是在教會做牧會工作。換言之,我們能在教會事奉,就能分享基督的愛和生命存在價值和意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