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一生時間花得最多的是在什麼地方呢?若大部份人一天睡8至9小時,五天半工作,以此計算下來,大約35%時間是在睡覺,35%時間工作,其餘29%時間做其他事務,那麼你在教會的事奉又佔了多少時間呢? 很多人的信仰只有在教會時才能實踐,返到職場時便做回自己。職場(marketplace)是指我們生活的地方,例如工人在工場作工,學生在學校學習,家庭主婦在家處理家務,退休人士為社區服務或照顧兒孫,這些人很多時因為要輪班或七天工作而忙碌,只可以間中甚或完全不返教會,賣身在職場! 今天是教會職場使命主日,神給我們的職場使命是甚麼呢? 1. 基督徒要在職場事奉基督(西3:22-24) 神給所有在職場工作中的人一個身份及三個命令:-- 一個身份:你的身份是僕人,要服侍神,服事神指派給你的主人。 聖經用了「僕人」(doulos)一字,原文直譯是「奴隸」。奴隸是已經賣了身,他的主權屬於主人。你的主人是基督,你就是基督的僕人,是神的管家。我們要聽基督的命令,執行祂的吩咐,因為衪用重價救贖我們,所以我們無論是打工,營商做老闆,或是企業股東,都是僕人身份,最終的老闆是上帝。 第一個命令是「聽從」(Obey)(西3:22) 聽從的內容:「凡事聽從」,即是在所有職務上都要聽從,除非上司的指示是明顯違反了基督的教導。(使徒行傳5:29) 聽從的方式:不是為了討人喜歡,也不是只在眼前,像為贏得別人歡心而討好別人。 聽從的態度:要心存誠實。誠實原文指簡單(Simplicity),即是做事在道德行為上,要有聖潔誠實的動機。(林後1:12) 聽從的原因:因為敬畏主,認識神是奇妙偉大,所以存虔敬戰兢的心,努力過著感恩、討神喜悅的生活,用虔誠敬畏的心來事奉神。(希伯來書12:28) 第二個命令是「從心裡作」(work heartily)(西3:23) 「你們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凡事」包括了你不喜歡或不願意做的事,態度要好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了滿足別人。常有一些初信的基督徒,遇上他們不喜歡的上司,工作感到很苦惱,總想辭職不幹,但聖經囑咐我們「凡事聽從你們肉身的主人」,即使面對偏待你的上司也要如此。工作態度要真誠,切勿弄虛作假,守住「順從神、不順從人」的教導,包括不做有失見證、絆倒別人的事,以免成為別人接受基督為救主的障礙。 第三個命令是「要侍奉主基督」(serving the Lord Christ)(西3:24) 原因是「你們知道,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神的基業(inheritance),不是指地上或天上的地產房屋及財富,而是按神的應許所賜的產業,包括看得見的(例如子孫昌盛、屬靈的恩賜、事奉機會)和看不見的(例如神在永恆中的應許、生命裏的平安喜樂和永生盼望)。神必會給忠心的僕人賞賜。(太25:23) 「服侍主基督」,可以是在職場環境中向同事傳福音、為神作見證、組織團契、一起禱告敬拜,也可以是認真工作、肯吃虧、服侍人和工作態度上盡顯基督徒的溫柔、謙卑、節制等等美德。 我認識一位朋友,她本是社工,為了興趣學習美容化妝,後來發覺教人美容,可幫助婦女放下束縛、建立自信,從困境中走出來,更是傳福音、分享生命見證的一個好渠道。於是,她辭去社工的工作,全職做了專業美容師,在職場上營商宣教,榮耀上帝。 2a. 職場中以愛服侍(林前13:4-8上) 有人用一個詞來形容聖經就是「關係」。林前13章所說的愛的關係,我們有誰能夠做到呢?耶穌基督可以!祂就是如此地愛我們。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弗5:20)。既然神這樣的愛我們,我們能否帶著神的愛,進入職場,在工作之中,對上司、同事、下屬付出一份不求回報的愛呢?如果我們是老闆,我們能否帶著神的愛,進入企業營運之中,對員工、供應商、客戶給予同樣的犧牲及無條件的愛呢? 在我職場生涯中,發生了一件事,使我經歷了這份愛。我曾在一間保險集團的廣州分公司工作,大概三年半後突然遭總公司解僱。賞識我的北京上司來港出差時,要與我晚飯會面。那時心裹難受卻想不到推辭的理由,我求告主後便欣然應約,談話中我表達了對他的知遇之恩的感謝。一星期之後,想不到公司主動給我一年的培訓合約,讓我幫助公司培訓人才。有了這份合約,使我不致立刻失業,並且慢慢轉型成為企業教練,一年後蒙神呼召成為傳道人。 2b. 職場中持守呼召(林前7:20-24) 經文提出三個命令:-- (一)要守住蒙召時身份(20、24) 蒙召(Calling)是神對你的呼召,對你宣告的意思。每一個基督徒都曾經蒙神呼召,成為基督徒。在罪人中,神呼召我們悔改,蒙恩成為義人。基督揀選了我們要過聖潔生活。(弗1:4) 我們蒙召以生命為祭(羅馬書12:1)。神呼召我們,成為聖潔公義的人。要守著並活出這聖徒的身份。無論何時、何地、何事上,在家庭或教會中,或在工作或退休後,或在職場打工或營商,或在健康或患病時,都要守住蒙召的身份。 (二)不要介意蒙召為奴隸(21) 奴隸沒有自主權、生活目標和使命,一切由主人決定。你蒙神呼召時,你是神的奴隸嗎?經文用了一個否定動詞——「不要介意」:「不要介意」神奴隸這個身份。和合本把這動詞翻譯作「不要因此憂慮」,新漢語譯本譯作「不用憂心」,英文譯做“never mind”(不要緊)。不要介意神呼召你成為信徒時,你是基督的奴隸,因為這呼召會使你得釋放、得自由。 (三)「若能獲得自由,就爭取自由更好。」(21) 這「自由」不是指任意而為、不受約束,而是因為認識真理,在基督裡的自由(約8:32)。自由的人是在罪的捆綁中被釋放,恢復擁有自主權,不再犯罪,可以生命為祭獻給神的人。 不自由的人是不能享有無罪奉獻的自由。當我們仍是一個沒有自由的人時會受情慾、財富、事業前途、名譽地位等的束縛,成為這些事的奴隸,窮一生之力去追求,即使花時間去服事人或做功益事,都只為滿足自己想揚名後世、留下遺產(legacy)、福蔭後人的慾望。「人若賺得全世界…人還能拿甚麼換生命呢。」(太16:26)「因為他死的時候、甚麼也不能帶去…」(詩篇49:17) 蒙主呼召的自由之人,應抓緊機會以工作服侍主基督,1)在職場聽從肉身主人的吩咐;2)凡事從心裡作;3)心存誠實敬畏主;4)無論做甚麼,都要從心裏做,像是為主做的,不是為人做的;5)職場中以愛服侍他人;6)守住蒙召的身份;7)不要擔憂或介意發生奴隸身上的事;8)爭取更好自由;9)從主那裏必得著基業作為賞賜。 【總結】我認識一位臺灣餐飲集團的董事長,他把基督愛的信仰引入集團。他用愛心善待員工,聘請牧者關顧牧養,工作上彼此代禱,終於使員工改變了工作態度,建立了團契關係,成為一個快樂相愛的群體。他的餐廳也成為一間職場教會,以基督的愛為核心價值、福音為企業使命。 職場是你我一生花最多時間的地方。我們的神是全知全能的,衪不會在我們信靠衪之後,把我們放在職場而不顧。祂給你的每一份工作都有祂的心意,使你的生命變得完全。我們要奉基督的召命、進入職場,持守著基督裡得自由人的身份,聽從地上主人,對他人以真誠相交、以愛相待就必得到主的基業作為賞賜。 (由本堂潘艷霞姊妹筆錄,未經講員審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