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十架七言 耶穌於正午十二時被釘在十字架上,以至下午三時氣絕身亡,他先後共說了七句話,稱為「十架七言」。其中第一言「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路23:34)及第七言「父啊,我將我的靈魂交在祢手裡!」(路23:46)可以說是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禱告。而第一個禱告的時間正是中午十二時,叫我們想起大衛在詩篇中曾說「至於我,我要求告上帝,耶和華必拯救我。晚上、早晨、中午我要發聲悲嘆,祂就垂聽我的聲音。祂救贖我的命,脫離攻擊我的人,使我得享平安,因為與我相爭的人很多。」(詩55:16-18) 大衛遭受敵人攻擊的時候,就每日三次祈禱求告上帝。據聖經記載,耶穌曾在清晨到曠野祈禱(可1:38),晚上在客西馬尼園禱告(可14:32-42;約17:1-26),而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祈禱正是中午的祈禱。耶穌的禱告生活是值得我們基督徒學習的,尤其是當我們面對痛苦和死亡的時候,更需要將自己完全交託給上帝。 二、耶穌赦罪的宣告—神恩大赦 耶穌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作的,他們不知道。」當時耶穌和兩個犯人一同被帶到一個名叫髑髏地的地方,行刑的士兵將耶穌釘在十字架上,懸掛豎立起來。其後又將兩名犯人也釘在十字架上,一個豎立在耶穌的右邊,一個豎立在耶穌的左邊。十字架刑罰是古代羅馬帝國的一種殘酷的刑具,只用於處死奴隸及沒有羅馬公民權的犯人。耶穌曾說:「在你們中間誰願為首,就要作眾人的僕人(奴僕)。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10:44-45) 所以耶穌被釘十字架,正是應驗他在世作奴僕的身分。所以保羅有說:「他本有上帝的形像,卻不堅持自己與上帝同等;反倒虛己,取了奴僕的形像,成為人的樣式;既有人的樣子,就謙卑自己,存心順服,以至於死,且死在十字架上。」(腓2:6-8) 事實上,耶穌被釘十字架的時候已知道「耶和華卻定意將他壓傷,使他受痛苦。耶和華以他為贖罪祭」(賽53:10),所以他在十字架上就作出赦罪的宣告:「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這是耶穌對人類最偉大的宣告,我們可稱之為「神恩大赦」,是上帝給人類最大的福音喜訊。 三、「他們」是誰?「他們」就是「我們」 耶穌在偉大的宣赦中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知道。」耶穌說這個「他們」究竟是指誰?我們或者會想到,在耶穌被捕之後(路22:47-23:33),其中有出賣耶穌的門徒猶大;也有來捉拿耶穌的一群人—包括大祭司的僕人、祭司長、守殿官、長老等人;大祭司院裡的一個使女;三次不認耶穌的彼得;又有聲言認得彼得是耶穌門徒的兩位見證人;多位戲弄和打耶穌的看守人;民間的眾長老、祭司長、文士和眾百姓;審問耶穌的巡撫彼拉多;受轉介審判耶穌的希律王及他的士兵;在彼拉多面前聚集的眾祭司長、官長和百姓;眾人要求彼拉多釋放的犯人巴拉巴…。耶穌自從在客西馬尼被捕之後,整個晚上到翌日中午之前,祂接觸過不少的人群,耶穌在十字架上所說「父啊!赦免他們」的「他們」,是否就指他在受苦期間所接觸過的人群?無可置疑,「他們」當然包括耶穌在被捕、受審、受苦、受死所接觸過的人群,特別是那些欲釘耶穌十字架、置耶穌於死地、而實在不知耶穌是誰的人。他們不知道要釘耶穌十字架是為了甚麼。耶穌之死是由於人群「不知道」、「無知」的罪所引致。但在此我們更應思想到,耶穌向上帝呼叫「父啊」的禱告,他所說第三身的「他們」應該是指「他者」的「全人類」而言,因為耶穌是為全人類的罪惡而死,所以他向天父要求赦免全人類的過犯,這是由於全人類完全不知道上帝的旨意、不了解耶穌要完成的救世工作,甚或對自己個人日常生活的心思意念不感到有罪,甚至不知道自己罪惡深重。倘若我們從十誡去認識自己,就知道我們真是十惡不赦的人。所以保羅說:「照聖經所說,基督為我們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又照聖經所說,第三天復活了。」(林前15:3-4) 四、美事的大祭司—上帝的羔羊 何以耶穌要被釘死在十字架上,人的罪才可被赦免呢?希伯來書的作者提出一個答案:因為耶穌來到世界是要作「美事的大祭司」。「他不用山羊和牛犢的血,而是用自己的血,只一次進入至聖所就獲得了永遠的贖罪。…但如今,他在今世的末期顯現,僅一次把自己獻為祭,好除掉罪。…」(來9:11-12;26-28)。 耶穌在十字架上的死亡,同樣應驗以賽亞先知在主前八世紀的預言:「我們都如羊走迷,各人偏行己路;耶和華使我們眾人的罪孽都歸在他身上。他被欺壓受苦,卻不開口;他像羔羊被牽去宰殺,又像羊在剪毛的人手下無聲,他也是這樣不開口…為我百姓的罪過他被帶到死裏。」(賽53:6-8) 耶穌之死,顯明他就是「上帝的羔羊,除去世人罪孽的」(約1:29)。 當耶穌在十字架作出「神恩大赦」之後,隨即遭到三方面的嘲笑和戲弄:官長的嘲笑、士兵的戲弄、其中一個同釘的犯人譏笑。耶穌是上帝的兒子,本有權能「救救自己」,但他卻因順服上帝而死在十字架上,出於甘心和情願。因此「上帝設立耶穌作贖罪祭,是憑耶穌的血,藉著信,要顯明上帝的義。」(羅3:25) 所以耶穌應驗了以賽亞先知的預言,他是上帝的義僕,顯明「上帝的義」。 五、罪人因信稱義得永生 耶穌在十字架上第二句說話就是「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路23:43) 這是耶穌在十字架上宣赦之後,對其中一位相信耶穌基督的犯人說的話。那人為反駁譏笑耶穌的另一位同釘犯人說「你是一樣受刑的,還不怕上帝嗎?我們是應得的,因為我們是自作自受,但這個人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路23:40-41) 可見這位犯人第一是相信有賞善罰惡的上帝存在;第二是表白自己所受的一切都是自作自受、罪有應得的;第三是承認耶穌沒有做過一件不對的事;第四是在他心中確信耶穌是一位全能者、必能帶來天國的實現。有理由相信,這位犯人認罪悔改信耶穌,是因為他聽到耶穌宣告赦免的恩言,心中受到感動,而有「因信稱義」的回應,以致得到耶穌肯定的保證「我實在告訴你,今日你要同我在樂園裏了。」這位犯人本是罪人,因為相信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並且相信他有讓人進入天國的權柄,於是對耶穌忠誠地信賴,以致懇求耶穌得國的時候記念他。犯人因著信,便得到耶穌明確的賜福,這福份就是即日得與耶穌同在--「以馬內利」的恩典。 事實上我們每個基督徒都是蒙恩得救的人,就如保羅所說「我們既因信稱義,就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不但如此,我們既藉著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得以與上帝和好,也就藉著他以上帝為樂。」(羅5:1; 11) 所以藉耶穌釘十字架的恩典,我們經已與上帝和好;同樣我們和教會的信徒亦因耶穌的緣故,成為上帝家裡的人,彼此和好建立一個屬靈的大家庭,共同事奉上帝,透過我們在社會的服務和在教會的事奉,常引以為樂,衷心感謝天父慈愛的恩典。 六、結語:信而受洗必然得救 由於被釘十字架的犯人因信耶穌瞬即蒙恩得救,以致有人認為只要「因信稱義」,就毋須經過洗禮;以及信耶穌以後,亦毋須立志行道。我們須知被釘犯人蒙恩是處於一個特殊環境,而耶穌要求信徒洗禮是基於對門徒的命令「所以,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太28:19) 又說:「信而受洗的必然得救。」(可16:16) 所以當一個人決志信耶穌的時候,必須要藉洗禮與三位一體上帝立恩典的約,才能證明個人真實的信心。保羅更進一步說明洗禮的屬靈意義:「我們藉著洗禮歸入死,和他一同埋葬,是要我們行事為人都有新生的樣子,像基督藉著父的榮耀從死人中復活一樣。我們若與他合一,經歷與他一樣的死,也將經歷與他一樣的復活。…」(羅6:4-8) 事實上,我們在每一次聖餐禮拜都是經歷著耶穌在十字架上捨身流血宣告赦罪的恩典,使我們的罪人因信罪得赦免而成為稱義的門徒,日後過著新的生活,活出基督,奔走永生得勝的道路。 本週適逢美國的感恩節。當年歐洲移民在1620年乘「五月花」號平安到達美國,翌年生還者為慶祝生還舉行了感恩節。其實今日我們每一個基督徒蒙耶穌赦罪、得永生也是我們人生最大的恩典,為此我們更應天天獻上感恩,永誌不忘天父恩情。 (文稿由李志剛牧師提供,本堂麥慧文長老負責撮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