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6月13日 罪重恩更濃 (路7︰36-50) - 林志雄傳道

改革家馬丁路德說得好:「罪使一個人扭曲,然後人漸漸以自我為中心,背對著神,依戀世界,這是罪,以自我為中心也是罪。」基督徒活在一個世俗化、充滿危機,及將永恆的價值觀不斷被矮化為只知追求世上的地位、名利、自我成功的時代。自工業革命後,人類價值體系就一直急劇轉變著。十八世紀人類的價值觀建立在自我的理性判斷(I am what I think)上,十九世紀的人類則將人的價值立足於自我所擁有的一切(I am what I have),廿世紀則以別人如何看我們來決定一切(I am what you desire of me),本世紀則以消費力來衡量人生的一切(I am what I consume)。
為此,我們須要依靠主耶穌擺脫這個扭曲人生的歪念,以致我們能活出一個嶄新的人生境界。就如,今天的福音書裡的一個耶穌與西門故事中,主耶穌藉一個比喻要西門明白一個道理,”罪雖重,主的恩更加濃”。請一起唸(路加福音七36-50節)。  
(一)深悉己罪的人,必得上帝赦罪濃恩(路七36-39,48節)
耶穌在世上時,特別關心那些被社會唾棄和鄙視的人,因此被譏為「稅吏和罪人的朋友」(路七34節)。但這並不表示,祂對那些較有體面的人完全不感興,因為他們同樣需要福音。正如耶穌說:「無病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我來本不是召義人悔改,乃是召罪人悔改。」(路五31-32節)所以,當法利賽人西門邀請耶穌到他家中作客時,耶穌沒有半點推辭,爽快地應邀到他家裡去。
席間,城裡一名女子出現在這個飯局裏(法利賽人家),聖經形容她是個罪人,可能是妓女。為什麼多了一位有罪的女人作陪呢?她應該是不請自來的,因為當時宴席就像流水席一樣。這位妓女站在耶穌的背後,很傷心地挨著耶穌的腳嚎啕大哭;眼淚濕了耶穌的腳,就用自己的頭髮擦乾耶穌的腳,又用嘴連連親耶穌的腳,然後把玉瓶裏的香膏為耶穌抹上。
   為什麼這女子花這麼大的勇氣與決心,排除別人的鄙視的和非議所構成的心理障礙,走進法利賽人西門中,接近耶穌呢?雖然,我們未知這女子是誰?然而聖經描述她用頭髮擦乾腳上的香膏和淚水,並用嘴連連親她的腳,這是當時一個公認的記號,代表最深的敬意,特別是對受尊重的拉比們便會敬以吻腳之禮。由此看來,她深深明白自己的罪是何等的重、何等的深。可是,她知道唯有走到主耶穌跟前,尋求衪的救贖,她的罪便得赦免。果然,主耶穌主動宣赦她的罪。相反,知書識禮,通曉律法,居高權重的法利賽人西門卻看不到自己的屬靈光景,也是何等的悽慘。他只知別人身上的問題,卻看不出自己的問題在哪兒。
那麼,我們要認識自己,否則不要想改變別人,帶給別人屬靈的益處。難怪主耶穌常批評法利賽人說:「為什麼看見你弟兄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你自己眼中有梁木,怎能對你弟兄說:『容我去掉你眼中的刺』呢?你這假冒為善的人!先去掉自己眼中的梁木,然後才能看得清楚,去掉你弟兄眼中的刺。」(太七3-5)
(二)深痛己罪的人,必得上帝厚愛濃恩(路七40-47節)
  法利賽人西門心中批評耶穌缺乏先知的洞察力,耶穌以行動證明他的判斷是錯誤的,更以比喻說出他不知道什麼叫作「愛」。耶穌先對西門講了「兩個欠債人」的比喻(路七41、42節),他們同樣無力償還,同樣被債主把他們的債一筆勾銷了;唯一不同者,就是兩人所欠的債,其數額為十與一之比。然後耶穌問西門:兩個欠債人之中,那一個會更愛那個債主呢?西門給了明顯的、唯一合理的答案(路七43節);耶穌亦肯定西門的判斷。透過這比喻,並透過肯定西門的答案,耶穌指出了一項極重要的屬靈原則:多得恩免則多愛,愛與恩免是恰成正比例的。
  接著,耶穌用這原則來解釋那女子對祂的表現,甚至肯定她的付出。相反,西門沒有為耶穌洗腳親咀,或許認為耶穌沒有恩於他,故不需作感激之情。對此,主耶穌作了一個四重的對比(路七44-46節)。祂指出:西門沒有給主洗腳,那女子卻以眼淚洗主的腳;西門沒有給主擦乾,女子卻以頭髮擦乾;西門沒有與主行親咀之禮,那女子卻有;西門沒有用油抹主的頭,那女子卻用香膏擦主的腳。
  由此可見,這女子明白主的愛是何等長闊高深,在深痛己罪和無以為報之餘,她只好以行動表達和感激主的愛。相反,法利賽人西門還自以為義地批評身為堂堂一位夫子耶穌,怎會不分青紅皂白,違反律法接觸罪人呢!於是,主耶穌特向西門講述這個比喻,藉此說明上帝的救恩並不是為健康的人而設,乃是為有病的人而立。因為,「康健的人用不著醫生,有病的人才用得著。耶穌說:『我來本不是召義人,乃是召罪人。』」(太九12-13節)因此,真正接近和得著上帝豐恩厚愛的人,往往不是出席一些宗教聚會或唸唸聖經的人,而是深痛己罪,渴求上帝憐憫的人。難怪今天教會沒有喜樂;因為我們不恨罪惡,我們也不愛公義。我們好像好好先生,只會濫用愛和接納;對罪惡的責備和公義的要求,似乎沒有。皆因,我們沒有在上帝的恩典之下,要得到這些東西的條件是甚麼(若不談恩典,只談條件,就變成功德主義)?條件就是:你要喜愛公義,恨惡罪惡。
  正如浪子比喻中的小兒子,他明白所犯的罪,不單得罪父親,更得罪上帝。他深明罪的可怕和可惡。故必須回到父親那裡。然而,父親卻無條件地以愛接納他。又如與耶穌同時被釘在十字架上的罪犯,他深痛自己的罪過及必須尋求耶穌的赦免。主耶穌卻立時接納他的,並應許他當天就要與主同在樂園裡。由此可見,一個深痛己罪的人,經歷上帝豐厚之愛。
(三)深悔己罪的人,必得上帝永生濃恩(路七49-50節)
法利賽人西門只知接耶穌到他家裡作客,卻沒有讓耶穌進入他生命
中作救主。正如主耶穌盛讚伯大尼的馬利亞選擇了上好的福份,坐在主耶穌腳前聽道,卻責備馬大為世事而思慮煩擾。皆因馬大只懂接耶穌進入她們的家,卻沒有接耶穌進她的心;只知耶穌是客人,卻不曉得耶穌是主;外表只與耶穌接近,心靈卻遠離耶穌。
  不但如此,法利賽人西門更不明白悔改的人,往往得蒙上帝拯救之恩。這女子明白自己的罪甚重,需要主耶穌的救恩,才得釋放。因她知道主耶穌擁有赦罪的權柄。(路七49節)事實上,福音多次表達主耶穌有赦罪的權柄,且具此權柄表明祂就是上帝,即三位一體的上帝。可是,法利賽人和文士往往不明所以,且加以批評耶穌。他們指責說:「這是誰,竟然赦免人的罪呢?」(新譯本 路七49節)原來,法利賽人只知認罪,卻不明悔改的重要,以致他們失去更大的福氣。
  所以,耶穌向那女人的直接和公開宣告,乃是對她的一種保證:上帝已藉祂(耶穌)自己寬恕和接納了她;她藉對耶穌的信心,確已使她獲得上帝永生福氣,因此她可以享受著這救恩帶來的平安回去。(路七50節)。就如耶穌論及悔改的稅吏撒該這樣說:「今天救恩到了這家,因為他也是亞伯拉罕的子孫。」(路十九9節)同樣,耶穌現在要法利賽人西門與及那些同席的人知道,這個「深悔己罪的女子」的悔改是真確的,她已蒙了上帝的救恩,重新與上帝和好,得享真實的平安,成為上帝的兒女了。
   原來,得著永生那份平安的心是人間不能給予的不能理解的,只有蒙恩的人才能體會到的。難怪,多年來寒天赤身,挨飢抵喝,不眠不休,甚至腰酸背痛地認罪禱告的馬丁路德慨嘆的說:「這是毫無用處!」可是,當他重新發現「因信稱義」時,就興奮的說:「這時我才感覺到,我完全重生了,經過敞開的大門,我進到天堂。」
總結:原來,知罪、痛罪和悔罪是讓人真實地經歷主耶穌基督的救恩必然途徑。所以,光有外表上知罪,而沒有痛罪和悔罪的配合是自欺欺人的。他們也不懂得耶穌基督的救恩的寶貴性,重要性和必須性。為此,今你我信靠基督切實轉向,也可脫離罪的捆綁,得著真正的釋放、真正的自由和永生的確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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