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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02月08日
福音的傳人 (林前9︰16-23) - 林志雄傳道 |
在聖經裡上帝所用的人往往都因著自己被上帝改變,而帶來改變別人能力的。因著雅各被改變(創卅二),上帝賜福給十二支派。因著摩西被改變(出三),以色列從法老王的捆索中被釋放出來。因著以斯帖被末底改激勵而改變(斯四),被擄異邦的猶太命運也改變了。新約的使徒保羅,也正回應這個改變,成了翻天地、動人心的上帝僕人。為什麼保羅甘願作上帝的福音傳人?他怎麼樣作成福音傳人?他作福音傳人的目的何在?今天,讓我們從所選讀的經文,一起思想上帝家裡的福音傳人該是個甚麼樣的人?這樣的人又與我們有什麼關係呢? 一、福音傳人明白福音的使命(16-18節) 今天甚麼事是我們人生的第一位?事實上,基督徒往往明知主是我們生命的第一位,但是不知怎的總被名利、物慾、前途等事所吸引去,以致常落入不能自拔的困境中裡。然而,當我們學會凡事尊主為大時,那是人生最大的福氣和得勝。所以,福音的傳人首要的任務,就是明白自己一生的使命是什麼?原來,若我們做許多事,卻沒有作上帝要我們做的事,就不是上帝所要的福音傳人。正因如此,主耶穌十分明確指出自己道成肉身的使命說:「因為我是為(福音)出來的。」(可1:38)同樣,保羅說:「若不傳福音,我便有禍了」(林前9:16),又說:「責任卻已經託付我了。」(林前9:17)。所以,福音的傳人若該傳的不傳,不該傳反去傳,就會失去上帝揀選的意義。 然而,今天有許多信徒不單不明白、不努力、不在意主耶穌的大使命,反之,視大使命為他們的負累。他們往往情願醉心於自己職分和工作,卻不在乎上帝與人和好的榮耀職分。更甚的是,他們缺乏時間的觀念。他們忘記了上帝是「在悅納的時候,我應允了你,在拯救的時候,我搭救了你」(林後6:2-3)。所以,福音的傳人必須要知道,主必快來,因此對時間有迫切感,就要抓緊機會,把人帶到主面前。 是的,福音(好消息)再怎樣好若沒有人願意去傳講、去分享、去完成,也只不過是個與人無益的“消息”而已。同樣,如果基督徒不明白上帝的心意,自己的使命,那麼,基督徒只不過是一群不吃人間煙火宗教人士而已。我們深信保羅常以主耶穌的話自勉:「因為我從天上降下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差我來者的意思就是:他所賜給我的,叫我一個也不失落,在末日卻叫他復活。」(約六38-39)又說:「因為人子來,並不是要受人的服事,乃是要服事人,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贖價。」(可十45) 二、福音傳人甘受福音的管轄(19節) 為此,保羅原以為「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完全無可指摘的」,但是後來卻說:「在罪人中我是個罪魁」(提前1:15),這個改變的原因,就是因為遇見了主耶穌,保羅在林後五章14-17節曾說:「原來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因我們想,一人既替眾人死,眾人就都死了;並且他替眾人死,是叫那些活著的人不再為自己活,乃為替他們死而復活的主活。所以,我們從今以後,不憑著外貌認人了。雖然憑著外貌認過基督,如今卻不再這樣認他了。若有人在基督裏,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 原來,保羅是因為上帝的獨生耶穌主動為了人的緣故,改變自己,道成了肉身,為世人的罪上了十字架,因此,遇見主後的保羅被改變了,成為福音的傳人。由此看來,保羅甘受福音的管轄,全因為主。保羅明白到主人所求於僕人,乃要忠心,而忠心僕人的特徵就是要求他甘心順服所奉差派的事。同樣,我們若想成為上帝所用去福音傳人,先得像保羅一樣,甘被福音來管轄方可。因為,一個從不想受福音影響的人,談不上改變自己,更不枉論要影響別人。若福音傳人不願活出福音,縱有豐富的聖經知識,具專業的才幹之能,也不如保羅所說的:「鳴的鑼,響的鈸」(林前十三1),與人無益的宗教人士。 三、福音傳人藉著福音去得人(20-23節) 耶穌對門徒的吩咐:「來跟從衪,衪要叫他們得人如得魚一樣。」(可1:17)。主耶穌的意思是:無論門徒何時何地,總要救些人,得些人。這是跟隨主的目的。同樣,保羅明白到主耶穌這個吩咐;向著什麼人,就作什麼人,為要救些人,得些人。 對保羅本人而言,他之「向甚麼樣的人」,就「作甚麼樣的人」,並不因為他是條變色龍、沒有原則,沒有立場,故此隨風擺柳,處處迎合別人,以換取接納與認同;恰恰相反的是,這做法是極有原則、極有立場的,就是「向軟弱的人,我就作軟弱的人」。這句說話,是我們每個福音傳人的座右銘:沒有任何簡易、快速、且合符聖經原則的傳道方法,是可以藉置身事外的抽離心態、或高高在上君臨天下的方式把福音頒佈出來的;必須投身於所傳的對象之中,在感情和生活上認同別人,了解別人的掙扎與徬徨、攔阻接受福音的原因,從而給予適切的信息與幫助。而終極的目的是:「無論如何,總要救些人。」這便是所謂「道成肉身的傳道方法」,正如耶穌基督為拯救我們,竟然放下天上的尊榮而向人類全認同一樣。雖然,人是無能。然而,「因為是上帝的大能,要救一切相信的人。」(羅1:16)由此可見,一個以人為本的傳福音心態是每個跟隨基督的人必須明白和實踐的。 如此理想福音傳人,早已活活刻畫在加略山上,當受嘲笑、受辱罵、被吐口水、給戴上荊棘冕、穿上戲弄性意義的紫色袍,以無罪的身份,被釘在最殘酷的十字架,且還忍受身旁該死強盜的羞辱時,仍能禱告說:「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22:34) 總結:正如,哥林多後書五章中五次提及上帝對於祂兒女的託付要成為『勸人與神和好』的福音傳人(林後5:18-20)。為此,基督徒是一群被上帝愛而去愛人的(LOVED TO LOVE),是一群被救而肯救人的人(SAVED TO SERVE),是被改變而願改變人的人(CHANGED TO CHANGE)。福音的傳人因著基督的降生、受死、復活,與上帝和好,然後靠著基督,全心勸人與上帝和好。讓我們緊記「事主不留白,生命不空白!」誠心所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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