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9月05日 門徒標誌 (路14︰25-33) - 林志雄傳道  播放錄影

為什麼有這麼多的人與耶穌「同行」?他們去哪兒?去耶路撒冷。與耶穌同行的是誰?這是整個故事的關鍵。他們以為耶穌是到耶路撒冷去得權柄、得榮耀,卻完全不知道耶穌到耶路撒冷是去受死。耶穌走向耶路撒冷的路,是一條十架不歸路。門徒和群眾卻以為,那是一條榮耀與能力之路。故此,耶穌轉過來對他們說了這番話。乍看之下,耶穌像是在要把跟隨祂的人一一趕走似的!耶穌不要群眾跟隨祂嗎?不。耶穌只是不想群眾不知底蘊地來跟隨祂。耶穌要他們知道跟從祂不是一種生活的點綴,也不是一種暫借的慰藉,更不是一種可有可無的宗教活動,而是一種生命的跟從。什麼叫生命的跟從呢?那麼,聽聽耶穌的說話:「我心裡柔和謙卑,你們當負我的軛,學我的樣式;」(太十一29上)這裡「學」字與「門徒」是同一個字。換言之,耶穌要每個信徒都知道,祂怎樣謙卑地道成人身,來到人間,成就救恩;祂的信徒也要這樣肉身成道,進入人群,宣揚福音。要是做到這個,耶穌提醒我們必須達成三個的門徒標誌。
(一)愛所該愛是作門徒不斷地順服基督的標誌(路十四25-26)
   首先,耶穌指出門徒標誌必須以愛主為終極目標,而不斷順服就是最佳演繹。祂說:「人到我這裡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對這,你也許會說:耶穌你這麼說是否太專橫呢?太嚴厲呢!怎可以叫人恨自己的父母?我們應該明白這句話的意思不是真的叫人去恨,因為愛我勝過愛:希臘文:恨,而亞蘭文:愛得較少。而是說,若你愛父母妻兒兄弟多於愛主,凡事都以他們為先的話,那麼,算了吧,回去愛你所愛的好了,毋須來跟從我吧!
   這裡,是否耶穌自己完全不明白,不能體會人間倫理親情是何等寶貴?世間傳統價值是何等重要?祂是否不知道祂這麼說會引起別人兩難的痛苦嗎?不!耶穌要求我們做的,甚麼時候是祂自己沒有做過呢?祂非常清楚自己在講甚麼。因為祂經歷過同樣的兩難痛苦。當耶穌基督道成人身那一刻,要來到人間的時候,祂必須作一個兩難痛苦的選擇:是選擇祂的天父,還是選擇罪人,來完成天父的旨意?在上耶路撒冷的那段路上,祂選擇自保?還是選擇愛到底?最後,我們知道主耶穌選擇愛到底來順服天父的旨意,去完成救贖工程。
   所以,當耶穌向跟從祂的人發出首個挑戰時,難道不知道這選擇的代價有多大、有多深重嗎?事實上,從過去到現在到將來,耶穌知道根本沒有第二條路,可以選擇的!那就是一條為「愛」而順服上帝旨意的路。
(二)背所該背是作門徒不斷地活出基督的標誌(路十四27)
若言順服基督是愛主門徒的標誌。那麼,背起十架則是門徒活出基督的標誌。當耶穌的門徒聽到耶穌這句話:「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時,他們會怎麼想?其實他們所能想到的遠比我們今天所能想像的更震憾、更埋身、更現實。原來主後6-7年左右,猶太人曾經跟從一個猶大馬加比家族的領袖起義,反抗羅馬皇帝,結果被羅馬將軍瓦洛斯(Varus)帶兵剿平。在這一場叛亂中,有二千名猶太人被殺,其中幾百人被判釘十字架的死刑,把幾百個做的十字架放在路旁,將死囚押到那裡,迫使他們自己背起十字架,一直背到刑場去,最後,把他們釘在十字架上懸掛起來。對於當時聽到耶穌這句話的人來說,這一幕慘痛經驗記憶猶新。他們有的親眼見過、有的親耳聽過這血淋淋的歷史事實,是他們永遠也無法忘懷的。
為什麼耶穌要用這樣殘酷的經驗來宣佈如此絕對的真理呢?皆因此刻祂已不再只是撫慰人的牧者,而是一個有權柄要求人絕對放下自己來跟從祂的將軍:如果不背起自己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就不能作我的門徒了。十字架的意思:第一個意思就是,我們凡事不再靠自己了。第二個意思就是,我們凡事不再為自己了。換言之,作基督門徒不是參加一個公眾聚會,不是在佈道大會舉舉手,不是與其他基督徒一起聚聚舊,而是意味著隨時隨在背起十字架,不再靠自己而靠上帝,也不再為自己而為上帝,以致基督的形象從我們生命中活現出來。因為,你可以靠上帝恩典而自肥(只問恩典,不求付出),也可以為上帝而自憐(只問付出,不求恩典)。保羅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神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捨己。」(加二20)所以,唯有每天背十架的基督徒,才可活出基督的標誌。
(三)捨所該捨是作門徒不斷地信靠基督的標誌(路十四28-33)
   沒有愛主的心,或不肯背負十字架跟從主的信徒,斷作不成主的門徒。然而,半心半意的,更不是作主門徒的該有的態度,因主耶穌不要那些對信仰拖泥帶水,輕輕忽忽的人,作祂的門徒。故此,祂撇脫地說:「你們無論什麼人,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就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十四33)這是一個略帶諷喻的勸告:「你我如果愛世界,那不如專心愛吧!與其這麼痛苦,既無法專心愛世界又無法專心愛主,不如痛痛快快去愛世界度過一生。然而,作主的門徒就必須明白捨所該捨的道理,就是捨棄一切也不該動搖跟主的決心,一心以主為中心,以祂為喜樂。」正如約伯記「賞賜的是耶和華,收取的也是耶和華。耶和華的名是應當稱頌的。」(伯一21節)所以,耶穌教導說:「一個人不能事奉兩個主;不是惡這個,愛那個,就是重這個,輕那個。你們不能又事奉上帝,又事奉瑪門(瑪門:財利的意思)。」(太六24節)
    故此,耶穌引用了兩個比喻論述計算代價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一個是起防盜賊的戍樓,而所謂「戍樓」就如一個城樓的守望台,另一個是用多少兵力去打仗。前者暗指希律王以造不完的戍樓,成了世人的笑柄,後者指與其兵力懸殊,沒有必勝把握,倒不如採取求和更為上策。耶穌的比喻正好反映不同類型基督徒的屬靈光景;不是難尾收場的基督徒,就是偷工減料的基督徒,斷不是蓋世奇工的基督徒;不是基督裡逃兵,就是基督裡的庸兵,準不是基督裡的精兵。若不然,基督的福音何解未能普傳於世?教會的合一何解二千年仍未能兌現主的吩咐?是否我們在跟隨主的工夫上,未夠徹底?是否我們對自己未夠捨棄呢?
 在這,主耶穌的意思是如果你我要跟從主,就要徹徹底底地跟從。將所有一切其他人、事、關係都放在「跟從主」這大前提下來評估釐定。換言之,主的門徒每天過著信靠基督的生活,不應受身邊的人、事、關係等問題,成了難阻我們跟從主的借口。若然,則該一一撇下,因為主的門徒只為一個目標而活,就是主自己。故此,我們的職業、家庭、金錢、名譽和社會地位,甚至我們的影響力,都應該放在主之下,惟有耶穌基督,才是我們的信靠的對象。這就是門徒標誌的意思。
今天,你我說自己是信耶穌的,那麼,你我的門徒標誌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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